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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 治痘總論秘訣

痘之發與雜症不同。雜症只在一經。痘則五臟之症俱見。古雲似傷寒者。亦大概言也。寒由外入。痘自裡出。故惡寒無汗。頭痛脊強。左額青紋。面色慘而不舒。此傷寒之所有。而痘症之所無也。兩眼含淚。臭氣出粗。睡中微驚。耳紋現。惡熱不惡寒。此痘症之所有。而傷寒之所無也。五臟症已詳。凡初熱時。睡中微悸。鼻氣出粗斯二者僅可作痘症驗有云。中指獨冷。耳尻冷等說不必信。痘者豆也。肖其形則生。不肖其形則死。形之不肖。元神竭矣。尖圓而凸。周淨而聳。形之有神者也。如麩如沸。如疹如疥如蠶種。如蛇皮。如蚊跡。如蚤斑。如湯泡。如火刺形之無神者也。形而無神。可冀生乎。至如色也。欲如春花之在露。不欲如秋草之經霜。紅白兩分。明潤光活。色之有彩者也。如膩粉。如枯骨。如紅米飯。如豬肝色。色之無彩者也形不有神。色不現形。生意可知矣。嗚呼神彩。其生死之門戶也。凡看痘。先看元氣。痘兒元氣。非有非無唯心領意會耳。已如形色初善。而終變惡者。元氣內竭也。形色初惡。而終歸善者。元氣內強也。元氣本也。形色末也。故善者必求本。人知痘藉氣血。不知痘之所藉。尤有超於氣血者。元氣是也。蓋元氣盛則氣血流通而領遂。有負戴並行祛毒。痘必應期而開落。元氣一虧則在外者內不續。在內者外不固。毒肆妄行。或出或入。而為外剝內攻矣。調養真元。補益氣血。誠治痘完策。不得已而欲攻。他症中病即已。經曰常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

夫包血成圓者氣也。氣能拘血製毒。則痘窠必圓。尖而周淨。附氣成暈者血也。血能附氣製毒。則痘暈必光明而紅活。頂陷者氣之虛。塌陷者氣之離。暈枯者血之虛。根散者血之離。圓也。暈也。氣血之所為也。而所以成圓成暈者。氣血不得專主也。根窠者。血之暈。膿者血之腐。故六日之前。專看根窠。無根窠。必不貫膿。六日以後。專看膿色。無膿色。必難收靨。此理也勢也。無形者。依有形。有形者。附無形。互相依附。固天地之道。亦氣血之道也。氣之離。不由血之散乎。故自氣血交後。常觀根窠為憑準。粗緊紅活。生意沛然。若微細而不現不斂。且黯淡。則氣將飛去。而必不克製毒矣。是故內攻根散者死。內攻而根血猶附。非毒作楚。必三因致之。頂白根紅。氣血分也。在四五日間不分。則後必作癢。頂沖根附。氣血交也。在六七日不交。則後必有變。至是而根白地清。起勢勃勃。可不藥而愈。若深紅壯熱。疔將作也。四日用清。六日用補。乃治常痘繩厘。氣血有常。而不能盈於常。而能自虧於常。然亦有盈者。何也?毒壅於氣。火搏於血耳。斑者血有餘也。泡者氣多甚也。經曰:邪氣甚則實。精真氣奪則虛。

凡形色大惡。氣血不交。漿不成似為死症若精神爽朗。便食如故。而天庭上有一二顆悅目者。猶可發毒。作臭爛而愈何者。毒在外不在內故也。毒停肌肉則發腫。毒滯皮膚則作臭。肌肉陽明主之屬土。皮膚太陰主之屬金。癰腫土象。腥臭象金。亦各從其類也。書謂紅斑生。紫斑者死。黑斑。藍斑。百不救一。亦有紅死。而紫斑。藍斑。得生者。斑血熱也。失於解利則發斑。惡痘斑出。熱所必然。無論顏色。但天庭疏朗。形色善而斑出。又當別論。昔一斑症。諸醫莫治。召予視之。已七日矣。斑分上中下。上紅斑。中紫斑。下青斑。視其痘則綻凸疏朗。內含清水。色雖黑黯。而精神爽健。視唇舌則多苔燥。予曰:失解故也。進以清涼自愈。後果然由是。書不可拘也。察形色。驗唇舌。是準疔之結也。亦熱毒壅甚。失於解利。內不能入而結。隨道空隙之所。惡痘疔結。逆轉為順矣。但結前後心者死。結耳門喉下者死。辨疔有法。慎無以黑毒作疔。黑痘猶痘也。疔則陷入肉中。形如螺蓋捏之有核。割不知痛。其白根或長寸許。醫多誤認靨後疔爛。生肌散治之。

痘之所恃者。血為養而氣為充也。故眼鼻必欲封合。眼合則神不馳。鼻封則氣不逐。神氣內榮。而毒不為製伏者鮮矣。抑又有微甚。塞而有涕。美之征也。鼻塞而竅外乾黑者死。封而有淚生之兆也。眼封而沿眶塗煤者死。眼封當在五六日間。若未腫過而封後必有眼疾。痘少者不封。或封而才靨即退。

氣血之分。猶清濁之本乎上下也。氣血之交。猶陰陽之互為依附也。當分不分。毒結之。當交不交。毒隔之。知升陽散鬱。何不分之患。知清熱解毒。何不交之患。痘之形症有四。曰毒壅曰血熱。曰氣虛。曰血虛。又虛實有四。表裡虛實是也。見點稠密。形不尖聳。色慘黯。而皮間欲出不出。此毒壅也。見點深紅而漸變紫黑夾疹夾斑血熱也。頂陷皮薄。平塌不振喘促。面浮。皮毛焦。肌膚痛。表實也。精神困倦。唇舌淡白。曰裡虛。狂亂氣甚。渴飲善食。唇燥而舌見黃白苔者。裡實也。毒壅也。血熱也。同為表裡之實。血虛也。氣虛也。同為表裡之虛。此又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壅者疏之。熱者涼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實不虛。以平調之。明此八者。思過半矣。雖然辨寒熱虛實。尤當用舌作綱領。大都症候相似。氣運使然也。彼與此一般症狀無殊。非氣運而何。故乾涸者。火鬱勝。吐瀉而肉腫者。土鬱勝。枯燥喘促。金鬱勝。彼此凝伏。水鬱勝。鬱而不出。木鬱勝。火則清之。土則平之。金則潤之。水則溫之。木則發之。書云。責之於症。求之於經。其此之謂乎。諒形體用藥。上工也。小兒臟腑。易虛易實。體實劑過。猶為之損。況弱乎。凡痘極光澤。極榮灌。至回謝日。而忽變逆。誰之咎歟。形體素虛。理宜補益。不察而愛行攻劫。使人元氣一驅而出。外雖榮灌。內實耗蠹。欲不死者得乎。諒形體者。非泥於形。而審形。形之神也。痘陷有五。有白陷。有紅陷。有灰陷。有紫陷。有黑陷。皆責氣虛。而後人責以用補誤矣。彼之論陷。有深究其源。唇舌滋潤。身不壯熱。唯痘色遷變而陷。故責以氣虛。若唇燥舌苔。壯熱燎人。焦紫其色。而凹陷不起。果虛乎。抑毒耶。妄執補益。猶按圖索驥耳。予治陷不然。有外實則解之。有內實則清之下之。內外無症。則平劑以調之。不惟治陷。即始終亦然。藥隨舌轉。症由舌痊。嗚呼。舌之功大矣哉。舌通五內。人知之而莫之用。不由指示。臨局必迷。熟知此乃用藥樞紐也。藥有寒者。涼者。溫者。熱者。令之樞紐在手。則縱橫顛倒。一自我出。而是非。而利害。皆置勿論。且易虛易實。小兒也。使無定見而謂不枉人命。吾未知前信。治痘有四。節次務要不紊。紊則氣血顛倒。火毒肆虐。而諸症蜂作矣。故驚者。狂者。吐者。瀉者。斑者。疹者。腰疼腹痛者。肉腫痘不腫者。水嗆錯喉者。皆當發不發。毒鬱三焦。停滯氣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燥者。發疔毒者。胃爛口臭者。皆當清不清。陽明內熱所致。當補不補。則為白陷。為泄瀉。為癢塌。為倒靨。外剝內攻。中氣虛也。當滲泄不滲泄。則反壯熱。或少食。或瀉不止。或肌肉作疰癤而疤爛。何者?脾濕內淫也。標離而異。本合而同。藥當其節。變症息矣。不應四法。必三因乘之。六氣外襲。為外因。驚恐內動。為內因。調攝失宜。為不內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正互用。兩得之矣。治痘症。不治雜症。萬古秘論也。雜症有日。痘症止兩七耳。且痘中之症。緣失治而作。今猶治症不治痘。將症愈甚。而痘愈憊矣。

發熱三日訣

夫痘不熱不發。猶五穀之不熱不結。身有熱也。乃毒與時氣相觸而動內傳百脈外注皮膚。痘未見而先兆。此乃必至者。但熱有輕重。毒輕則熱輕。毒重則熱重。又有熱五六日出者。有熱一日即出者。太過則正不勝邪。愆期則氣血凝滯。唯三四日身涼痘出為正。凡發熱肌膚溫平潮潤。唇舌滋潔無苔。聲音清亮。睡中微驚。便食如故。或少食貪睡。皆吉兆也。重則反是。一發熱。即唇裂。舌坑。煩燥。狂亂。口渴。惡寒。兩耳灼熱。兩睛紅。二便結方內加玄明粉。或千□馬下之。惡熱者單下。以苔為增減。不可拘在初熱當發之說。此亦百中一二。又毋執以為常。如唇舌滋潤。雖見惡症。切不可妄下損人。

發熱時。腹疼腰痛。四肢酸痛。皆重症。若表過痛止者吉痛加甚者凶。發熱吐瀉。切不可行止法。惟吐瀉酸臭。可加消導藥佐之。是傷食也。驚發痘前者吉。何也?由驚陽症。痘屬陰。陽被陰沖。則壅遏之。患息。故吉。照前加減治之。母服驚藥。誤服而冰其毒。釀害匪淺。亦有驚即死。此必中惡。發熱時。譫語顛狂。見神見鬼。躁亂不寧。是熱甚失表。外邪內毒。兩相搏激也。重發之則愈。舌見黃苔。非下不可。

凡臟腑鬱毒。非微汗則不解。故一發熱。必用汗藥也。身熱四五日不退者。知毒猶在內。務要熱退為佳。身熱四五日不退。痘影焦紫。鬱鬱不出。此必寒氣外鬱。閉塞鬼門也。令服驚蟄丸。發出臭汗。則熱自退。痘自出也。

一發熱。頭面中有大痘數點。餘不出。複不除熱。此名曰報痘。急用銀針剔破。不去則領敗正氣。為留連之禍。初發熱。即頭溫足冷。不渴。大便溏。面 白。或瀉痢清穀嘔食不化。虛症也。凡熱時燈照。肉內有隱隱紫紅塊者重面紅唇白亦重。再加形色不善。死必矣。九竅流血者死。目閉無魂。舌墨聲嗄。胸高而凸。掌文出血。皆死症不治。

見點三日訣

見點三日。死生判矣。斷於此時。方稱高列。關竅。唯面部為吃緊。面者。諸會之首。天庭印堂。尤面部最緊要者。天庭為看痘把柄。何者。元神所歸也。元神者。元氣也。小兒出痘。不過氣血毒三字。氣血又元氣所統也。元氣勝毒。開落應期。毒勝元氣。內攻外剝。毒既勝矣。又安望元氣之複勝哉。故此處先見。先起。先貫。先靨。密而癢。慘而黯。皆死症也。毒從虛發。信矣哉。凡見點磊落。摸得礙手。色潤澤。眼部以下先見身熱漸退。吉症也。磊落礙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潤澤。謂有彩也。天庭後見。元氣固也。反是者逆。痘初出時。三五相連者。後必密。單見者稀。毒之淺深。於此預見矣。

形屬氣。色屬血。兩者均可驗吉凶。決生死。人何專言血。而不及氣。氣無形難知。血有色易見。故見點三日。色如豬肝者死。如紅米飯者死。如洗過舊紅 者太重雖然面部上有數十顆有神彩者。亦可救活。不慮形惡。慮無神。不慮色惡。慮無彩。神綻而凸。彩潤而明。惡痘中。見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凶亦吉。何者元氣猶存也。大都自眉以上。幾點悅目可愛。又不瑣屑。又不歪斜。雖遍體稠密。雜症百出。終不至於死。悅目二字。即予筆舌難盡罄。在學人意會。見點頭焦。面色或紫者。血分毒熾也。滿天秋治之。唇燥舌苔。熱見愁。黃苔起者。千裡馬。蓋焦紫雖血熱。而未必不由內熱也。審之以舌。藥斯當矣。

見點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其人平素色黃。而兼痘起發。氣至而血不至也。當與散火。倘神不內寧。痘日增多。頭尖作 。子形。毒太甚也。恐非藥可愈矣。若見點色白。不紅不可便作虛治。白而無神。唇舌淡白。或吐或瀉。虛症也。若白而起 色。唇舌赤紅。非虛也。是伏火痘也。三日後必漸變紅紫。倘作虛治。其誤人不淺。見點腳米冷者。不必慮。氣未下行也。

見點兩日。而大便尚秘。舌上無苔。知是血燥。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枳殼。玄明粉治之。恐貫時。咽痛作瀉而不起。方內歸芎宜倍用。

初見時。大小不一。有色點如痱者。曰夾疹。救苦丹治之。又一等瑣屑紅點隱隱肉間。曰夾痧。治亦同前。丹症亦然。但有此症。必正痘悅目可愛。方為痧疹之夾。不然皆痘也。識者詳辨之。

又有痘出數顆。而夾疹遍身。圓淨疏朗。顏色紅活。現兩日而盡沒。眾醫莫不驚愕。予曰疹也。非痘也。痘沒必悶亂煩燥。此則寧靜。且正痘依然。予故知其為疹也。治以平劑。後漸愈。未沒特亦難辨焉。

點見身熱。毒未盡也。但所感不同。有寒氣外鬱者。有熱毒內鬱者。兩者均且散之。救苦丹是其治也。內鬱黃苔。加千裡馬。其色漸焦紫。隱隱不出。而身熱壯盛。或肌膚腫亮。再加賽春雷發之。

見點自汗。有生者有死者。丹溪謂自汗無妨。指形色善者言也。若汗出而形色日變必死。不可不辨但治症。不須以此慮。虛症也。又須看舌用藥。

凡痘出不快須審時令藥之。冬則寒鬱。主賽春雷。夏則熱鬱。主滿天秋。然亦有虛實之別。唇舌滋潤無苔。當從虛治。

一見點色白。不甚起發。唇舌淡白。或吐或瀉。或腹膨。或自汗。肢冷神氣怯弱。表裡虛也。治從虛例。

一見點。在臍。在肛門。四圍成堆者。皆重症。

一出數點。即發數粒山根上者重。才出而聲遂變。或焦。或啞者。尤重。痘出數點。而面目即光亮如爪。口中氣臭。勃勃沖人。其死甚速。後必發斑。吐血而死

一見點先於眉上。或兩太陽出數粒。突起光亮。少頃即沒。此賦痘也必死。

又有初出愛人。皮薄光亮。一兩日即大長。是未至而至。癘氣使然也。後必變癢塌而死認為順症。則醫殺之誚。斷乎難免。

凡患諸瘡毒未愈。或瘡毒新愈。而見點於此者重。此陽毒也。但瘡不乾紅。雖重決不死謂為於可為之時則從。為於不可為之時則凶。指險症也。至見點如蛇皮。如蠶種。蚊跡。蚤斑。湯泡。火刺。青黑藍斑。身如被杖。發斑。而唇腫。口臭。瑣項。蒙頭。斷腰。無根。色粉白如枯骨。胸高氣喘。七孔流血。面斜視如橘皮。形色不正而驚狂。並腰疼腹痛不止。可為乎。不可為乎。 凡謂斷腰無根。必諸痘形色不善。如形色圓澤。即腰腳無痘何妨。

起脹三日訣

曰起脹。是點已定。毒瓦斯盡出時也。本乎上者上之。本乎下者下之。氣血定位。毒被製伏成膿矣。若白不泛頂。紅不斂窠。氣血毒泯而為一。元氣弱也。苟能察形色。驗唇舌。如轉柁回流。一持而正。後 如破竹矣。

凡痘三日。先見者先起脹。後見者後起脹。根紅頂白。面與目漸浮腫。鼻塞流涕。口角涎出。而眼蒙不欲開。順候也。即不然而兩腮間。有一二起脹悅目。頂白根紅。亦順候也。

凡起脹時。色焦紫者。毒甚也。形大皮薄。而起皺紋者。毒甚氣虛也。滿頂紅者。血滯也。滯者活之。焦者清之。氣虛毒甚。補而兼解散之。但面部有一二悅目可愛。用藥當節。則枯者潤。薄者濃。而生意自勃勃矣。起脹時。諸痘未起。而其中先有起虛大。色如黃金者名曰賊脹痘。痘至五日。而內外症平。宜該起發退紅。若不起發。不退紅。正氣虛也。方內倍人參。加黃耆。古人以此為喚漿法。當起脹時。有一等光活可愛。嬌嫩艷觀。手捺之則破。燈照如琉璃。此假脹。又名空歡喜。急救表。或可幸治。遲則必癢塌而死。

又四日起大駛。亦非吉兆。何者。表虛毒甚也。七日後腫退。倒靨。皆此之變。遇此須分虛實預防之。

又有一等。至五日而即帶黃色。假漿也。不信請以神彩辦之。有神有彩者。為真漿。此則無也。或補或瀉。唯舌是準。起脹時。痘上有小孔。不黑不白。曰蛀痘。用保元湯。加丁桂服之。其孔一密。其痘自起。

痘出五六日眼不封鼻不塞而大孔時下氣者。逆也。輕痘無妨。大都痘出五六日。氣血不分。顏色焦紫。面紅腫如瓜。而痘伏。或猶煙雲罩定。或舌白至唇。濕處者曰內潰。或遍身發紫泡。或悶亂不寧。叫哭不已。腰腹猶痛。皆死症也。雖然亦有形。色本善。調理失宜而然者。又有誤餌湯藥而致者。

貫膿三日訣

痘出七日。陰中之陽。盡付於外。內則空虛。如釜中甑內之氣。妙不可言。陽起一分陰亦長一分。故其漿也。則宜漸而黃。根下血暈。亦宜漸而緊。如線圍定。不鋪散。不灰黯。晝夜痛楚。飲食倍常。大便少。身微熱。吉症也。反是者逆。至是欲決生死。唯視血暈聚散。膿色真偽耳。真者寶色燁燁。手捏粘絲。偽則土黃也。聚者氣拘血而化毒也。散則氣虛散。而真氣將竭。血暈全無者死。膿者。毒所化也。訣曰。六日以後專看膿色。故膿有者生。無膿者死。使或有或無而腳根不紅。或連肉灰紅。作癢煩燥。目閉後開。作瀉乾嘔。不食少睡。氣虛不能拘血化毒也急峻補之。倘此時尚見黑苔有刺。生意絕矣。不唯不容補。即補之何益。漿行七日腫要過頸。漿要過胸。腫者。毒外出也言過胸者從上下也。至陽物亦要貫。乃宗筋之會也。兩腳不貫不妨。又兩臂亦宜滿。不然臨收時必不食而生他變。手臂脾所主也。 痘出七日或大瀉者。氣陷也。急補澀之。若漿色正而根血一線。緊緊繞定。雖瀉無妨。 漿色不正。血不斂。毒在內也。七日毒尚在。如命何。 若正痘依然根暈紅活。精神飲食清健而瀉。此陽症也。不妨。但看舌。用兼止之藥而愈至八九日。漿行似足。忽眼開而陷。毒內攻也。內攻者必悶亂煩燥。根暈飛散。若無是而唇舌潔淨。方內加桂附治之。唇燥舌赤。內加連芩解毒治之。 有一等。至八日充灌飽滿。撲摸不破。而剔破無膿。毒陷伏也。不可作順痘誤人。服賽春雷。是正法也。若數服而猶硬無膿。根暈不活。生意可知矣然此必神不內寧。若神寧痘少不必藥治。 貫膿時作癢。十常六七。並準以唇舌藥之。但爬破成坑者。或乾而無水者皆不治。 痘行漿作痛。火熱也。亦吉兆也。丹溪曰。諸痛為實。是氣滯作痛。方內加枳殼山楂治之。血熱作痛。方內加芍藥。生地治之。 八九日寒戰切牙。虛極也。唯峻補而已。此外無法。若頭搖。牙顫。目閉。無魂者不治又八九日。有等土黃而硬者。往往作正漿目之。不知此為陰陽失政。致漿注於中。板膩死塞之正。土黃者。黃而無彩者也。又有貫膿充足。至九日大便忽欲去不去。陽明血燥也。 方內倍加當歸以潤之。不治則靨落之後。非滯下必乾熱而死。 灌膿發泡。氣過甚也本方加白朮。茯苓。滲利之。擦破水出而不能包者。敗草散掩之。 八九日最忌皮薄漿清。皮薄則嫩而易破。漿清則水而不膿。書曰。漿假毒成。毒從漿化。若此而幸成者。未之有也。凡皮薄漿清。至九日而躁亂不寧。生死可隔壁斷矣。周歲半歲者。又不必至九日。若七日便蹬打不定。揩破不乾。萬不救一。何者。痘以七日為界七日以前氣血外行七日以後氣血內入。外行時。尚不欲留毒。矧內入時乎。故七日後躁亂者。毒攻也。毒攻內者。必死。 凡灌膿時。額上如湯泡。皮肉盡赤而乾者死諸痘才貫。而兩唇先黃硬者死。擦破無膿血者死。擦破而瘡痕隱然有生意者。穢觸也不當作死症論。

結靨三日訣

痘至十日。毒解矣。膿亦轉黃作蒼蠟色。元氣實者。痂必循次而結。如口角與陽物先結。正收也。身漸輕快。腫漸清解眼蒙蒙而欲開。食倍常。便如故。從上至下而收。結痂濃色紅。大事畢矣。不然猶未可以為喜。結痂時。忽忽發熱者。蒸漿作靨也。不必慮。

凡一時痂盡。一痂即落者。毒火爍也。急解之。此症必膿未充足。若聲啞煩悶。喘促不食。死期迫矣。否則必發癰毒而解。

痘至十日。正收靨之期。靨而不靨。非氣虛。必血熱也。氣虛方內加參 。丁柱治之。

血熱方內加芩連。解毒治之氣虛血熱唇舌紅不紅辨之也。亦有時令致然者。時之寒也。用溫劑以斂之。時之熱也。用涼劑以清之。凡不及期眼開者重。輕症不拘。又過期眼不開者亦重。十二日眼開期矣。當結靨時。渴飲無休。津液竭矣。方內加生脈散主之。若渴甚而下瀉。尤重者。為難治。凡治渴。切勿利小便。便愈利而渴愈甚矣。

十日九日。半痂半不痂。作瀉者。不必慮。乃陽氣內回。非貫膿時比也。方內倍白朮。茯苓治之。切忌澀劑。倘不知誤用。後必不食而作痢。

十二十三日。有形如火燒煙熏者。生死最決。若音不清。食不入。破處乾枯。煩亂不寐。死症也。音清能食。睡臥安寧。爬破淋漓。神舒氣爽。生症也。又當分虛實治。唇舌潔淨。溫補兼清解之。唇燥舌苔。單解之。解而苔去。繼以平和則攻補兩盡矣。

凡當靨時而流漿不已。為過表故也。然亦有飲水霪濕。致然者。兩者皆方內倍白朮。茯苓。。空處複出一層。治功也。俗呼曰翻空痘逆症有此。大吉也。靨後腮紅。唇乾。面色帶紫者。肺癰將作也。連翹飲治之。桔梗。知母。百合。麥冬宜常服。

痘至結靨未及結痂時必定作氣息者第腥臭者佳尸臭者死。全無氣息知有餘毒也。須解之額與足遲靨者。獨陰獨陽也。額與足先靨者重反陰背陽也。當靨之時。凡見腹脹。氣喘。咽皆死症也。間有一二不死。亦幸活耳。

落痂餘毒訣

痘至落痂。一大事工案了手矣子尚有言否曰是何言也。末路難恃。功虧一簣。正此之謂也。如痂久不脫。或堆如雞屎。薄如竹膜泡發丹纏。癰腫疔潰或疹。或麻。或嘔吐作渴。或赤白痢。或咳嗽。或虛煩不眠。坐立微顫。唇不蓋齒。咽啞腹痛。或熱或發癢。而形色粉紅非險乎。又如破而不貫。坑陷乾枯。驚搐無魂。走馬牙疳目暗吊白或胸高而喘。戰掉不休。疤痕之色皆粉自不紅非逆乎。且氣血初定。相火易煽。即靨後疤紅。而不禁辛熱。猶致目疾。不避風寒。猶發瘡痍。不節飲食。猶成吐痢諸症。子何以無事目之。靨漸結漸落。色明而濃順也或粘肉不脫。或嵌入肉中。或半粘半揭。或痂半有衣。或薄如竹膜。色煤黑者。險也。有虛實寒熱。實而熱者。連翹飲主之。虛而寒者。方內加參 。肉桂治之。治廨色亦然。紫紅者實也。粉紅者虛也。粉白者氣血衰也。氣血衰服藥不轉者死。痘內實毒不能留。故尋竅而出。經曰:營氣不從。逆於肉裡。則生腫是矣。曲池委中。三陰交會之地。毒多壅此。虛故也。然有實者。有虛者。形體怯弱。食少微熱。腫處不痛。虛也。形體壯盛。身熱能食。痛叫不已。實也。虛者流氣飲。實者連翹飲。外並以必勝膏貼之潰而出膿。大補湯。久不收口者。生肌膏塗之。幾多癰不食。嘔瀉不休。睛慢唇白。而膿出清水者死。靨後病目俗皆謂目中出痘。加果痘也。胡不見報痘成膿。而遂結痂耶。此症亦醫之過也。古雲熱蘊於肝。則目病。確言也。有赤腫而痛。不能開者。赤腫涼肝散。翳膜涼隔散。切忌點藥。睛突瞳陷。不能治矣。痘初出。而即用護眼法。烏有後患。丹口疳皆胃熱致之。有輕者重者。有死不治者。滿口白糜。或紅點簇輕症也。靈棗丹吹之。唇舌腫硬。牙齦黑爛。成疳者重也內服甘露飲。外吹靈棗丹。爛入喉者。亦以藥吹之。色如乾醬。臭爛日甚。而鼻發紅點者死。俗名走馬疳。然此亦醫之過也。痘後腹痛甚重。須分治之。傷食和中丸。餘毒連翹飲。血虛本方去翹桔。加參 。乾薑治之。腹痛見舌白者死。元氣竭也。驚發痘後。書云。莫救者。是目閉無魂。更兼吐瀉唇白肢冷。如熱甚小便閉塞。或素有驚疾。又非不可治者。痘後出喑。名曰痧。蓋痘落發此吉兆也。不可作尋常痧麻治。只消疏風之劑。丹與癮疹亦然。痘後浮腫。囊大如缽。毒匿皮膚。以連翹飲。加腹皮。茵陳主之。有加枳殼。倍柴胡。

立方

三豆湯 治天行時氣。廣出痘瘡。日日服之。出時必少。

小赤豆 黑豆 綠豆(各五錢) 甘草節(一錢) 水煮熟。任兒食之。久服則不出矣。

胡荽酒 治痘瘡初發。噴之。

胡荽一握。酒煎一二沸去渣。乳母含口內噴之。從頂至頤。身足塗擦周遍。滿房門戶洒之。

解肌敗毒飲 治痘瘡初起。三日內服。

柴胡防風 獨活 前胡 荊芥(各八分) 蟬蛻 桔梗 薄荷 川芎 紫蘇 紫草(各六分) 蔥白三莖。胡荽一握煎服。

鼠粘子湯 治痘疹稠密。身熱等症。

鼠粘子 當歸 甘草 柴胡 連翹 黃芩 黃耆 地骨皮(各等分) 水煎不拘時服。

人參透肌散 治虛而有熱。雖能出快。長不齊整。隱於肌膚者。

人參 白朮 白茯苓 紫草 當歸 白芍 木通 蟬蛻 甘草 糯米(各五分) 水煎不

犀角地黃湯 治血熱痘。初出太熱。大便黑糞。或鼻衄。小便出血。(方見傷寒門)

保元湯 治痘瘡初出。圓暈成形。乾紅少潤。然毒尚淺。急服此劑。

人參(二錢) 黃耆 甘草(各一錢) 水煎不拘時服。

紫草散 治痘瘡黑陷氣血虛弱。痘疹不起。

紫草 甘草 黃耆 糯米(各一錢五分) 水煎溫服。

益元散 治痘疹煩燥作渴。調下二錢。(方見傷寒門)

流氣飲 治虛而結癰者。

當歸 川芎 赤芍 黃耆 人參(各五分) 甘草節 廣木香 紫蘇 烏藥(各四分)桔梗 濃朴 枳殼(各三分) 水煎服。

十神解毒湯 治見點三日。身熱等症。

丹皮 紅花 赤芍 川芎 當歸 生地 木通 桔梗 連翹 甘草(等分) 淡竹葉十

生脈散 治氣虛。口乾舌燥。(方見中暑門)

連翹飲 治熱毒蓄內。痘不肯出齊。

黃芩 黃連 黃柏 山梔仁 大黃 石膏 蟬蛻 牛蒡子 紅花(各八分) 升麻(三分)
燈心三十莖煎服。舌上無苔。去大黃。

和中丸 治痘後。傷食腹痛等症。

陳皮 濃朴 枳殼 麥芽 山楂肉(各一兩五錢) 白茯苓 白朮(各一兩) 神曲(三
上為末,神曲打糊為丸。每服二錢。滾白湯下。

醍醐飲 治見標太重。以此托之。

當歸 桔梗 白朮 川芎(各一錢) 熟地(一錢二分) 桂枝(六分) 水煎溫服。

大補湯 治毒流膿不止。氣血兩虛。

人參 白朮 白茯苓 甘草 當歸 川芎 白芍 熟地 黃耆 肉桂 白芷 連翹 金銀花(各等分) 水煎溫服。

救苦丹 自發熱至見點。多獲其效。四日前毒甚者服。

羌活 防風 升麻 麻黃 生地 吳茱萸 黃柏 連翹(各五分) 當歸 黃連(各三錢) 川芎 本 酒芩 生芩 蒼朮(各二錢) 細辛 甘草 白朮 陳皮 紅花(各一錢)
上為末,蜜丸龍眼大。每服量人大小。加煎劑內同服。

滿天秋 自發熱至起脹時。有熱症者。皆可服。

石膏(一兩 ) 茜草 寒水石 人中白(各三錢) 甘草 紅曲(各二錢五分) 鬱金 紫草茸 辰砂(各二錢)
上為末,每服三錢。燈心湯調下。

賽春雷 治紅紫焦枯。或因風寒。痘不起發。內熱壅甚。痘鬱不出。皂畏熱七日前。皆

麻黃 紫草(各兩) 甘草 白附子(各五錢) 僵蠶 蟬蛻(各三錢) 穿山甲(一錢五分) 蟾酥(一錢) 蜈蚣(一條炙) 全蠍(八分共為末)
上末另以麻黃二兩。紫草。紅花。各一兩。酒水各一碗。煎去渣。再熬成膏。入蜜三兩。再略熬。同前末搗丸。如龍眼大。每服一丸。燈心湯化下。

熱見愁 凡見唇燥舌苔。即宜服之。

燒人糞(一兩) 黃芩 黃連 黃柏 山梔(俱酒炒各一兩) 升麻(三錢)
上為末,每一二錢。量人大小。加入煎劑同服。

千裡馬 疏瀉之劑。無舌苔。不可服。

大黃(一兩酒浸過) 紅曲(五錢炒) 川芎 烏藥(各三錢) 蚯蚓(去泥土一兩)
上為末,另以大黃四兩。熬膏。加蜜少許為丸。如龍眼大。每服一二丸。入煎劑同服。

一丸春 治一切頂陷。不貫者。

天麻 僵蠶 天花粉(各三錢五分) 全蠍 甘草(各二錢) 象皮 光烏(各三錢) 礞石 朱砂 狗寶(各一錢) 牛黃(五分) 麝香(三分)
上為末,元米飯為丸。如龍眼大。朱砂為衣。每服一丸。臨臥時。酒漿化下。

斂膿散 治當靨不靨。以此收之。

黃耆(蜜炙) 枸杞子 白芷 甘草 何首烏(各一兩蜜炙)
上為末,每服二錢。米飲調下。

護眼膏 治見點。兩眼腫赤。肝脾二經熱甚以此塗之。

甘草 黃柏 大胭脂(各一兩共為末) 綠豆(五合水五碗浸一晝夜去豆)
以綠豆水。加紅花四兩煎至二碗。去渣。入前末成膏。塗眼眶上下。

涼隔散 治痘後。羞明怕日。翳膜遮睛。

當歸 川芎 柴胡 黃連 龍膽草 防風 蟬蛻 密蒙花(各六分)
上為末,以 豬肝一兩。切片同煮服。

四聖丹 治七日外有疔。以此點之。

珍珠(三分) 莞豆(四十九粒) 男發( 灰存性一錢) 雄黃(六分) 冰片(一分)
上為末,以紫草二兩。麻油熬膏。調點。

必勝膏 專貼腫毒。每日兩換。

蔥白不拘多少。搗爛入蜜和作餅。貼患處。

靈棗丹 治走馬牙疳。並一切口疳。吹之立效。

小青蝦蟆(三十個) 生礬(一錢) 南棗(去核五枚) 銅綠(一分) 麝香(三厘)
上共搗爛。鹽泥封固。火 存性。去泥為末吹之。

綿繭散 治痘後爛不收口。

綿繭二十個。以生礬裝滿為度。火燒炙乾為末。每一兩。密陀僧五錢。白芷二錢。上為末,白蜜調敷。

生肌散 治靨後疔潰成坑。內見筋骨者。

赤石脂 伏龍肝 輕粉 黃柏 血竭 杭粉(各一錢) 黃丹 發灰 乳香 沒藥(各五分) 冰片(三分) 密陀僧(一錢五分)
上為末摻上。如有臭氣。加阿魏三分。

熏癢法

茵陳 白芨 荊芥(各等分) 為末。以紙條熏之。

逐蛆法 以絲瓜搗汁。噙噴痘上。其蛆自出。

又方 以柳葉鋪床。又有皮濃不能出者。用銀針挑破。滴油入內。蛆見油即出。外用花椒水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