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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上古天真論篇第一

吳云:此篇言保合天真。則能長有天命。乃上醫治未病也。志云:上古。謂所生之來。天真。天乙所生之真元也。簡按易系辭。上古穴居而野處。又上古結繩而治。老子云。其中有精。其精甚真。莊子漁父篇。真者。精誠之至也。荀子。真積力久。黃庭經曰:積精累氣以為真。

昔在 書堯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孔穎達正義云。鄭玄云。書以堯為始。獨雲昔在。使若無先之典然也。詩云。自古在昔。言在昔者。自下本上之辭。言昔在者。從上自下為稱。故曰使若無先之者。據代有先之。而書無所先。故云昔也。

弱而能言 史記正義。引潘岳哀弱子篇。其子未七旬曰弱。吳云:弱。始生百日之稱。未知所本。

幼而徇齊 高云:徇。循同。簡按禮記曲禮。十年曰幼。通雅云。史。黃帝幼而 齊。注。 。迅也。齊。疾也。家語。作 齊。大戴禮。作慧齊。智按爾雅。宣徇。遍也。 。乃徇之訛。言聖哲遍知而神速也。考王。徇。訓疾。馬本作 齊。並非也。西都賦注。引孔安國尚書傳注。徇。循也。

長而敦敏 鄭注樂記。敦。濃也。王注訓信。未見所據。

成而登天 成。王注為鼎之成。未允。馬云:史記正義。以十五為成。則不宜曰登天。若訓為道之成。則登天亦或有之。張云:謂治功成。登天。史記。家語。大戴禮。並作聰明。蓋從昔在黃帝至此。略記帝始末。為小序。猶書序耳。此篇。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移冠篇首。固宜矣。

張以登天為升遐。(禮記檀弓。告喪曰天王登遐。易明夷。初登於天。竹書紀年曰。帝王之歿曰陟。陟。升也。謂升天也。)而黃帝登雲天。出於莊子。史記封禪書。載鼎湖騎龍之事。而論衡子華子。辨其虛誕。蓋其說之來遠矣。故馬吳諸注。皆從王說。

天師 馬云:天。乃至尊無對之稱。而稱之為師。又曰天師。簡按黃帝稱天師。見莊子徐無鬼。韓詩外傳。及說苑云。黃帝即位。宇內和平。思見鳳凰之象。以召天老。天老。蓋天師耳。

皆度百歲 馬云:度。越也。簡按玉篇。度。與渡通。過也。

人將失之耶 千金。作將人失之耶。

岐伯 漢司馬相如傳。詔岐伯使尚方。注。張揖曰。岐伯者。黃帝太醫。屬使主方氣也。又藝文志。大古有岐伯俞 。吳云:岐。國名。伯。爵也。簡按又有雷公。而未知黃帝時有五等之爵。

對曰 甲乙序例云。諸問。黃帝及雷公。皆曰問。其對也。黃帝曰答。岐伯之徒。皆曰對。簡按朱子論語注云:凡君問。皆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

其知道者 馬云:凡篇內言道者五。乃全天真之本也。

和于朮數 馬云:法天地之陰陽。調人事之術數。術數所該甚廣。如呼吸按蹺。及四氣調神論。養生養長養收養藏之道。生氣通天論。陰平陽秘。陰陽應象大論。十損八益。靈樞本神篇。長生久視。本篇下文飲食起居之類。簡按廣雅。數。術也。莊子天道。有術數存焉。釋文。引李注云:數。術也。史記倉公傳。問善為方數者。索隱云。數。音術數之數。抱朴子云。夫仙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王注欠詳。

起居有常 家語王肅注。起居。猶動靜也。

以酒為漿 吳云:古人每食。必啜湯飲。謂之水漿。以酒為漿。言其飲無節也。簡按周禮。有漿人。

孟子:簞食壺漿。漢鮑宣傳。漿酒藿肉。張衡思玄賦。斟白水為漿。孝子傳。輦義漿以給過客。皆其証也。

以妄為常 吳云:上古之人。不妄作勞。今則以妄為常。言其不慎動也。

醉以入房 漢藝文志。房中者。情性之極。至道之際。是以聖王製外樂。以禁內情。而為之節文。說文。房。室在旁也。

以耗散其真 新校正引甲乙。耗。作好。似是。今甲乙作耗。

不知持滿 范蠡云。持滿者與天。荀子宥坐篇。子路云。持滿有道乎。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 潘之恆黃海云。皆謂之三字。句法甚妙。前人注多不解。愚以為謂之者。語之也。語之。雲何也?即下八字是也。言聖人之教不擇人。而皆語之以避虛邪賊風之有時。惟通文意者自解之。不必令俗辨。時。即八節八風之時。注解是。簡按據潘氏此說。不必依全元起太素。而改易字句。自通。

恬 虛無 老子曰:恬淡為上。莊子曰:恬 無為。淮南子曰:靜漠恬澹。所以養性也。和愉虛無。所以養德也。李善洞簫賦注。廣雅曰。恬。靜也。說文曰。 。安也。又曰: 。安也。蓋 澹淡 通用。

美其食 新校正云。別本。美。一作甘。簡按此蓋本於老子。千金。亦作甘。

其民故曰朴 新校正云。曰。作日。為是。又唐人日曰二字。同一書法。詳見於顧炎武金石文字記。

嗜欲 甲乙。嗜。作色。

愚智賢不肖 靈本藏篇云。無愚智賢不肖。無以相倚也。

故合於道 新校正云。全元起。作合於道數。千金同。

人年老 衛氣失常篇。人年五十以上為老。曲禮。說文。並云。七十曰老。

天數然也 吳云:天畀之數。汪云。天癸之數也。

女子七歲 褚氏云。男子為陽。陽中必有陰。陰之中數八。故一八而陽精升。二八而陽精溢。女子為陰。陰中必有陽。陽之中數七。故一七而陰血升。二七而陰血溢。陽精陰血。皆飲食五穀之實秀也。

天癸 張云:天癸者。天一之氣也。諸家俱即以精血為解。然詳玩本篇。謂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時下。男子二八天癸至。精氣溢瀉。是皆天癸在先。而後精血繼之。分明先至後至。各有其義。焉得謂天癸即精血。精血即天癸。本末混淆。殊失之矣。夫癸者。天之水干名也。故天癸者。言天一之陰氣耳。氣化為水。因名天癸。其在人身。是謂元陰。亦曰元氣。人之未生。則此氣蘊於父母。是為先天之元氣。第氣之初生。真陰甚微。及其既盛。精血乃王。故女必二七。男必二八。而後天癸至。天癸既至。在女子則月事以時下。在男子則精氣溢瀉。蓋必陰氣足。而後精血化耳。陰氣陰精。譬之雲雨。雲者。陰精之氣也。雨者。陰氣之精也。未有雲霧不布。而雨雪至者。亦未有雲霧不濃。而雨雪足者。然則精生於氣。而天癸者。其即天一之氣乎。可無疑矣。質疑錄云。天癸者。天一所生之真水。在人身。是謂元陰云云。簡按甲乙作天水。吳氏諸証辨疑。婦人調經論云。天癸者。天一生水也。當確張說耳。管子云。人水也。男女精氣合。而水流形。家語云。男子八月而生齒。八歲而齔。二八十六歲而化。女子七月生齒。七歲而齔。二七十四而化。(又見大戴禮。)韓詩外傳云。男子八歲而齠。十六而精化小通。女子七歲而齔。十四而精化小通。(通雅云。小通。言人道也。)亦可以互証焉。又按王注。任沖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與之從事。故云天癸也。此似指為月事。馬氏因譏之。然應象大論。調此二者。王注。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也。知其意亦似與張意略符焉。(馬氏直為陰精。張氏已辨其誤。志聰高氏並云。天癸。天一所生之癸水也。乃全本於張注。薛氏原旨云。天癸者。非精非血。乃天一之真。故男子亦稱天癸。亦複同。)

太衝脈 新校正云。太素。甲乙。作伏沖。簡按衝脈起於胞。上循脊裡。為經絡之海。伏沖之名。蓋因此歟。陰陽離合論王注。太沖者。腎脈與衝脈合而盛大。故曰太沖。

月事 濟人論云。靈秘曰。女子自生日起。至五千四十八日。而天癸至。由是身中血脈周流。如地之水脈浸潤。乃一月一經。外應潮候。(出月令廣義每月令。按五千四十八日。約十三年半。)

真牙 簡按真。與 通。儀禮既夕禮。右 左 。疏云。 。謂牙兩畔最長者也。釋文。 。丁千反。後魏書徐之才傳。武成生 牙。之才拜賀曰。此是智牙。生智牙者。聰明長壽。

丈介襂 大戴禮。丈者長也。夫者扶也。言長製萬物者也。王充論衡云。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為丈夫。又云:不滿丈者。失其正也。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 張云:陽氣。亦三陽氣也。甲乙無竭字。並似是。

頒白 馬云:頒。斑同。簡按孟子。頒白者。趙岐注。頒。斑也。頭半白斑斑者也。

形體皆極 東京賦。馬足未極。薛注。極。盡也。

受五臟六腑之精 簡按此正與主不明則十二官危。十一臟取決於膽。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文法同。

乃能瀉 白虎通云。腎之為言。瀉也。以竅瀉也。

筋骨解墮 馬云:懈惰同。簡按甲乙作懈惰。禮月令。季秋之月行春令。則暖風來至。民氣解惰。

不過盡八八 馬云:此言年老而有子者。王注以為所生之男女。其壽止於八八七七之數者。非。韓氏醫通云。男八歲至六十四。女七歲至四十九。即大衍自然之數。簡按陽主進。陰主退。天道之常理。蓋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加九之陽數。則為六十四。乃進之極也。減六之陰數。則為四十九。乃退之極也。故男女真陰。至於此而盡矣。亦天地之常數也。

真人 說文。真。仙人變形而登天也。從匕目 八。所以乘載之。徐鍇曰。真者。仙也。化也。匕者。化也。反人為匕。從目。鹵莽不能識。 。隱也。八。乘風雲也。莊子云。真人。伏戲黃帝不得友。淮南子云。真人者。性合於道。能登假於道。精神反于至真。是謂真人。

提挈天地 淮南子。提挈天地。而委萬物。高誘注。一手曰提。挈。舉也。

至人 莊子云。不離于真。謂之至人。又云:至人無已。神人無功。聖人無名。文子云。天地之間。有二十五人也。上五。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聖人。次五。有德人賢人智人善人辨人云云。

淳德 張云:淳。濃也。簡按思玄賦。何道真之淳純。注。不澆曰淳。

八遠之外 淮南地形訓云。九州之外。乃有八 。亦方千裡。八 之外。乃有八 。亦方千裡。注。 。猶遠也。

被服章 高云:服。衣也。章。冠也。張云:五服五章。尊德之服。皋陶謨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簡按孔安國注云:五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尊卑彩章各異。高注。以章為章甫(殷冠)之義。誤也。此三字。新校正為衍文。當然耳。

舉不欲觀于俗 觀。古玩切。高云:其舉動也。不欲觀于習俗。是也。

以恬愉為務 淮南子云。恬愉無矜。注。恬愉。無所好憎也。

辨列星辰 書堯典。歷象星辰。注。辰。日月所交會之地也。左傳昭七年。日月之會。是謂辰。王注非是。

逆從陰陽 張云:陽主生。陰主死。陽主長。陰主消。陽主升。陰主降。故賢人逆從之。王注近迂。

將從上古 張云:將。隨也。簡按漢書郊祀歌。九夷賓將。

卷一 四氣調神大論篇第二

高刪大論二字。云。君臣問答。互相發明。則曰論。無君臣之問答。則曰篇。餘皆仿此。吳云:此篇。言順於四時之氣。調攝精神。亦上醫治未病也。簡按司馬遷云。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紀綱。故四時之大順不可失。宋姜銳著養生月錄一卷。采本篇首一段文。附逐月服餌藥方。尊生者宜識之。

發陳 發散陳敷之義。張訓陳為故。然據下蕃秀容平等。則以氣象而言。王注為是。

萬物以榮 爾雅。木謂之華。草謂之榮。

廣步于庭 志云:廣。寬也。緩也。簡按倉公曰。車步廣志。以適骨肉血脈。巢源。作闊步于庭。

被發 莊子云。老聃新沐。方將被發而干。史記。箕子披發陽狂。

春氣之應 吳云:天道發生。人事應。故曰應。

夏為寒變 志云:木傷而不能生火。故於夏月火令之時。反變而為寒病。簡按巢源。作夏變為寒。

華英 張云:言神氣也。

秋為 瘧 張云:心屬火。王於夏。夏失所養。故傷心。心傷則暑氣乘之。至秋而金氣收斂。暑邪內郁。於是陰欲入而陽拒之。故為寒。火欲出而陰束之。故為熱。金火相爭。故寒熱往來。而為 瘧。簡按 瘧。即瘧耳。詳見於瘧論。

冬至重病 簡按據前後文例。四字恐剩文。

容平 志云:容。盛也。萬物皆盛實。而平定也。簡按容。盛也。見說文。即盛受之義。非盛實之謂。王馬張並為容狀之容。乃與發陳蕃秀閉藏自異旨。聖濟經注云:容而不迫。平而不偏。是謂容平。此說似是。五常政大論。以金平氣為審平。說苑曰。秋者天之平。

與雞俱興 志云:雞鳴早而出塒晏。與雞俱興。與春夏之早起少遲。所以養秋收之氣也。

冬為飧泄 張云:肺傷則腎水失其所生。故當冬令。而為腎虛飧泄。簡按飧。本作餐。又作 。說文。餐。吞也。玉篇。飧。水和飯也。釋名。飧。散也。投水於中自解散也。列子說符注。 。水澆飯也。蓋水穀雜下。猶水和飯。故云飧泄也。

若伏若匪 宋本。匪。作匿。無今詳以下七字注。簡按匿得押韻。

春為痿厥 吳云:腎氣既傷。春木為水之子。無以受氣。故為痿厥。痿者。肝木主筋。筋失其養。而手足痿弱也。厥。無陽逆冷也。

清淨光明者也 淨。馬本張本作靜。李云:當作靜。簡按天氣清淨以下。至未央絕滅。王注為言天以例人。馬吳張並同。特志聰云。上節論順四時之氣。而調養其神。然四時順序。先由天氣之和。如天地不和。則四時之氣。亦不正矣。故以下複論天地之氣焉。今考經文。王注雖取義深奧。卻似混淆不明。當以志聰說為得焉。

雲霧不精 詩疏云。有雲則無露。無雲乃有露。爾雅云。天氣下地氣不應曰 。地氣發天不應曰霧。精。晴同。史天官書。天精而景星見。注。精。即晴。漢書京房傳。陰霧不精。高云:精。猶極也。未詳何義。

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 王吳志高並以表下為句。馬張李則以命下為句。吳云:陰陽二氣。貴乎交通。若交通之氣。不能表揚於外。則萬物之命。無所施受。無所施受。則名木先應而多死。張云:獨陽不生。獨陰不成。若上下不交。則陰陽乖。而生道息。不能表見於萬物之命。故生化不施。簡按吳說似是。故。固同。

張云:菀。郁同。馬云: 。稿同。簡按詩小弁。菀彼柳斯。釋文。菀音郁。志云:菀。茂木也。 。禾稈也。誤。

未央絕滅 張云:央。中半也。陰陽既失其和。則賊風豪雨。數為殘害。天地四時。不保其常。是皆與道相違。故凡稟化生氣數者。皆不得其半。而絕滅矣。簡按詩小雅。夜未央。注。夜未半也。王訓央為久。

未見所出。

身無奇病 吳云:謂無寒變 瘧飧泄痿厥之類也。馬云:本經。有奇病論。大奇病論。○簡按自天氣者清淨。至生氣不竭。一百二十四字。與四氣調神之義不相干。且文意不順承。疑佗篇錯簡也。

心氣內洞 馬云:內洞者。空而無氣也。靈五味論。有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正與內洞之義相似。簡按外台引刪繁論。載本篇文。作內消。

肺氣焦滿 張云:肺熱葉焦。為脹滿也。簡按蓋謂肺脹喘滿等証。王云。焦。謂上焦。誤也。

獨沉 甲乙。作濁沉。新校正云。太素。作沉濁。簡按據上文焦滿。甲乙為是。吳云:腎氣獨沉。令人膝 重。是也。滑云:沉痼而病也。

太陰不收少陰不藏 簡按以太陽少陽例推之。此以時令而言之。乃太陰少陰。疑是互誤。靈陰陽系日月云。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春秋繁露云。

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

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高云:夫四時之太少陰陽者。乃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使少陽之氣生。太陽之氣長。秋冬養陰。使太陰之氣收。少陰之氣藏。養陽養陰。以從其根。簡按高氏此解。貫通前章。尤為切當。王注諸家。及朱彥修說。並似失章旨焉。千金脾勞門云。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順其根本矣。肝心為陽。脾肺腎為陰。逆其根則伐其本云云。與高意符焉。神仙傳。魏武帝問養生大略。封君達對曰。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順其根。以契造化之妙。全本此篇。

浮沉生長之門 馬云:言生長則概收藏。滑云:浮沉。猶出入也。

苛疾 禮記。疾痛苛癢。鄭注。苛。疥也。管子。常之巫審於死生。能去苛病。注。煩苛之病。楊慎云。苛。小草也。(出說文)今但知為苛刻之苛。蓋苛疾。煩苛之小疾。王云。苛者。重也。張云:苛。虐也。皆為苛罰苛政之苛。吳云: 同。尤非也。

愚者佩之 李冶古今 云。王注。聖人心合於道。故勤而行之。愚者性守于迷。故佩服而已。冰說非也。佩。背也。古字通用。果能佩服於道。是亦聖人之徒也。安得謂之愚哉。滑云:佩。當作悖。吳云:佩。與悖同。古通用。簡按古今 之說是。

不治已病治未病 靈逆順篇。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七十七難。金匱要略首篇。甲乙經五臟變篇。皆可參考。

鑄兵 宋本。兵。作錐。志高亦同。並誤也。

卷一 生氣通天論篇第三

夫自古通天者 王注六節臟象云。通天者。謂元氣。即天真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賦。故奉生之氣。通系於天。稟於陰陽。而為根本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四氣調神大論曰。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此其義也。簡按此解頗明備。

生之本本於陰陽 志云:凡人有生。受氣於天。故通乎天者。乃所生之本。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

故生之本本乎陰陽也。簡按吳以生字接上句。未穩貼。

六合 高誘注淮南云。孟春與孟秋為合。仲春與仲秋為合。季春與季秋為合。孟夏與孟冬為合。仲夏與仲冬為合。季夏與季冬為合。故曰六合。一曰。四方上下為六合。

九州 淮南墜形訓云。神農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等是也。至黃帝以來。德不及遠。惟于神州之內。分為九州。王注所載九州。見書禹貢。

十二節 志云:骨節也。兩手兩足。各三大節。簡按王注為十二經。非也。春秋繁露云。天數之微。莫若於人。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節。三四十二。十二節相待。而形體立矣。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六節臟象論。無五臟十二節五字。此節之義。當考靈邪客篇。淮南天文訓。

其氣三 高云:凡人之生。各具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簡按六節臟象論云。故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此其氣三。成三才。則高注難從。而王馬吳並云。天氣地氣運氣。張則云。三陰三陽。俱未允焉。太平經云。元氣有三名。太陽太陰中和。出後漢書襄楷傳注。其氣三。或此之謂與。楊上善太素注云:太素分為萬物。以為造化。故在天為陽。在人為和。在地為陰。(出弘決外典鈔。)三十一難楊玄操注云:天有三元之氣。所以生成萬物。人法天地。所以亦有三元之氣。以養身形。六十六難虞庶注云:在天則三元五運。相因而成。在人則三焦五臟。相因而成也。素問曰。其氣三。其生五。此之謂也。

數犯此者 志云:人稟五行之氣而生。犯此五行之氣而死。有如水之所以載舟。而亦能覆舟。故曰此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 張云:天色深玄。故曰蒼天。簡按詩。彼蒼者天。王為春天誤。

傳精神 張吳並云。傳。受也。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馬吳諸注。傷下句。簡按據王注。八字一句為是。

陽氣者若天與日 馬云:本篇所重。在人衛氣。但人之衛氣。本於天之陽氣。惟人得此陽氣以有生。故曰生氣通天。惟聖人全此陽氣。苛疾不起。常人則反是焉。靈樞禁服篇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者。信哉。本篇凡言陽氣者七。諄諄示人以當全此陽氣也。

不彰 高云:若失其所。則營運者不周于通體。旋轉者不循於經脈。故短折其壽。而不彰著於人世矣。簡按史記五帝本紀。帝摯立。不善崩。索隱曰。古本。作不著。音張慮反。猶不著明。

陽因而上 高云:天氣清淨。明德惟藏。故天之默運於上也。當以日光明。是故人身之陽氣。因之而上。陽因而上。其體如天。衛外者也。其體如日。此陽氣之若天與日也。

因於暑汗 王注云:此則不能靜慎。傷於寒毒。至夏而變暑病也。此說非也。朱震亨詳辨之。當考格致余論。

煩則喘喝靜則多言 張云:暑有陰陽二証。陽証因於中熱。陰証因於中寒。此節所言。言暑之陽者也。

故為汗出煩躁。為喘。為大聲呼喝。若其靜者。亦不免於多言。蓋邪熱傷陰。精神內亂。故言無倫次也。

汗出而散 張云:熱病篇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此之謂也。簡按張云:此言暑之陰者。非也。志云。天之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故體如燔炭。陽熱之邪。得吾身之陰液而解。故汗出而散也。高云:若傷暑無汗。則病燥火之氣。故體如燔炭。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 朱氏格致余論云。濕者土濁之氣。首為諸陽之會。其位高而氣清。其體虛。濁氣熏蒸。清道不通。沉重而不爽利。似乎有物以蒙冒之。失而不治。濕鬱為熱。熱留不去。大筋 短者。熱傷血不能養筋。故為拘攣。小筋弛長者。濕傷筋不能束骨。故為痿弱。因於濕。首如裹。各三字為句。文正而意明。高云。大筋連於骨內。 短則屈而不伸。小筋絡於骨外。弛長則伸而不屈。○朱氏新定章句。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因於濕。(句)首如裹。(句)濕熱不攘。(句)大筋 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因於氣為腫云云。簡按馬張志高並循原文而釋。吳及九達。薛氏原旨等。從朱氏改定。

弛長 弛。宋本。作 。按弛。 同。說文。弓解也。張璐曰。先搐瓜蒂散。次與羌活勝濕湯。

因於氣為腫 張云:衛氣營氣臟腑之氣。皆氣也。一有不調。皆能致病。因氣為腫。氣道不行也。

簡按高云:氣猶風也。陰陽應象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故不言風而言氣。因於氣為腫者。風淫末疾。四肢腫也。此注難從。震亨云。脫簡。誤。

四維相代 高云:四維相代者。四肢行動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簡按馬張並以四維為四肢。是也。王注筋骨血肉。未允。志聰汪昂並云。四時也。亦未詳何據。痺論云。尻以代踵。脊以代頭。四維相代。與此同義。震亨以為衍文。誤。

陽氣者煩勞則張 王氏溯洄集云。夫陽氣者。人身和平之氣也。煩勞者。凡過於動作皆是也。張。主也。謂亢極也。精。陰氣也。辟積。猶積疊。謂怫郁也。衣褶謂之襞積者。亦取積疊之義也。積水之奔散曰潰。都。猶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於身者。一氣而已。本無異類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於是乎始有異名耳。故平則為正。亢則為邪。陽氣則因其和以養人而名之。及其過動而張。亦即陽氣亢極而成火耳。陽盛則陰衰。故精絕。水不製火。故亢火鬱積之甚。又當夏月火旺之時。故使人煩熱之極。若煎迫然。氣逆上也。火炎氣逆。故目盲耳閉。而無所用。此陽極欲絕。故其精敗神去。不可複生。若堤防之崩壞。而所儲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於此。是壞之極矣。王氏乃因不曉都字之義。遂略去此字。而謂之若壞。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純為房患。以脹為筋脈 脹。以 為煩悶。皆非是也。簡按聖濟總錄。載人參散。治煎厥氣逆。頭目昏憒。聽不聞目不明。七氣善怒。(人參。遠志。赤茯苓。防風。各二兩。芍藥。麥門冬。陳皮。白朮。各一兩。上為末。每服三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滓溫服。不計時候。日再服。)

辟積 辟與襞同。司馬相如傳。襞積褰縐。師古注。襞積。即今之裙褶。高云:重複也。汪昂云。如衣襞積。並本於王履之解。張云:病也。誤。

潰潰乎若壞都 馬云:都所以坊水。簡按禮檀弓。 其宮而豬焉。鄭玄注。豬。都也。南人謂都為豬。酈道元水經注。水澤所聚。謂之都。亦曰瀦。張高為都城之都。誤。

。考韻書。音聿。從子曰之曰。水流也。又奔 。疾貌。卷末釋音。古沒切。音骨。煩悶不止也。此從日月之日。書洪范。 陳其五行。注。 。亂也。義蓋取於此。又考韻書。 。波浪聲。又湧波也。由此觀之。 義不太遠。然于壞都。則 字似襯。

大怒則形氣絕 馬云:形氣經絡。阻絕不通。奇病論云。胞之絡脈絕。亦阻絕之義。非斷絕之謂。高本形下句。注云:形者。悻悻然見於其面也。氣絕者。怒則氣上不接於下也。簡按高注誤。

薄厥 吳云:薄。雷風相薄之薄。汪云。薄。迫也。簡按聖濟總錄。赤茯苓湯。治薄厥暴怒。怒則傷肝。氣逆胸中不和。甚則嘔血鼽衄。(赤茯苓。人參。桔梗。陳皮。各一兩。芍藥。麥門冬。檳榔。各半兩。上為末。每服三錢。水一盞。生薑五片。同煎至八分。去滓溫服。不計時候。)

其若不容 馬云:胸腹 脹。真若有不能容物者矣。吳云:縱而不收。其若不能為容止矣。志云:筋傷而弛縱。則四體若不容我所用也。簡按吳志似是。王意亦當如此。

汗出偏沮 馬云:人當汗出之時。或左或右。一偏阻塞而無汗。則無汗之半體。他日必有偏枯之患。

吳云:沮。止也。張云:沮。傷也。壞也。志高並云。濕也。簡按沮。王為沮泄之義。諸注不一。考千金作袒。

又養生門云。凡大汗勿偏脫衣。喜得偏風半身不遂。(巢源。引養生方同。)靈刺節真邪云。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榮衛。榮衛稍衰。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乃其作袒似是。下文曰汗出見濕。曰高粱之變。曰勞汗當風。皆有為而發疾者。其義可見也。

痤痱 說文。痤。小腫也。玉篇。癤也。韓非子。彈痤者痛。巢源云。腫一寸至二寸。癤也。痱。玉篇。熱生小瘡。巢源云。人皮膚虛。為風邪所折。則起隱疹。寒多則色赤。風多則色白。甚者癢痛。搔之則成瘡。又巢源。有夏月沸瘡。蓋痱。即沸。從 者。痤。詳下文王注。

高粱 孟子。膏粱之味。趙岐注。細粱如膏者也。朱注。膏。肥肉。粱。美谷。簡按山海經。都廣之野。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郭璞注。言味好皆滑如膏。外傳曰。膏粱之子。劉會孟云。嘉谷之米。炊之皆有膏。蓋趙注較優。王注與趙同。

足生大丁 足。新校正讀為饒。吳為能。張為多。潘楫醫燈續焰云。足生者。必生也。並為是。春秋繁露云。陰陽之動。使人足病喉痺。足字用法。正與此同。巢源云。丁瘡初作時。突起如丁蓋。故謂之丁瘡。令人惡寒。四肢強痛。兼忉忉然牽疼。一二日瘡便變焦黑色。腫大光起。根強。全不得近。酸痛。皆其候也。

受如持虛 張云:熱侵陽分。感發最易。如持空虛之器以受物。

王注。俗曰粉刺。粉刺見肘後。千金作粉滓。巢源云。嗣面者。面皮上有滓如米粉者。是也。又外台有粉 。玉篇。 。與 同。字書。 。並是查字。巢源又云:查疽。隱脈赤起。如今楂樹子形。亦是風邪客於皮膚。血氣之所變生也。是即外台所謂面 。其時生鼻上者。謂之酒 。與王注粉刺之 自異。

志云:面鼻赤瘰也。此亦面 。與王注異。(王注按豆。即豌豆。見唐六典注。)

柔則養筋 高云:上文大怒氣絕。至血菀而傷筋。故曰:陽氣者。精則養筋。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柔。而筋無所養也。

大僂 吳云:為寒所襲。則不能柔養乎筋。而筋拘急。形容僂俯矣。此陽氣被傷。不能柔筋之驗。

簡按脈要精微曰。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附。筋將憊矣。大僂義正同。高云:背突胸窩。乃生大僂。此乃龜背。恐非是。

馬云:鼠 之屬。志云:金匱所謂馬刀俠癭。簡按說文。頸腫也。慧琳藏經音義。引考聲云。。久瘡不瘥曰 。巢源。有九 三十六 。李 入門云。 。即漏也。經年成漏者。與痔漏之漏相同。但在頸則曰瘰漏。在痔則曰痔漏。又云:凡癰疽久則膿流出。如缸瓮之有漏。

留連肉腠 王注。久瘀內攻。結於肉理。知肉腠即肉理。金匱云。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注。奏。謂皮膚之理也。又鄉飲酒禮。皆右體進腠。注。腠理也。陰陽應象大論王注。腠理。謂滲泄之門。高云: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嶁。而難愈也。汪以四字接下句。而釋之云。寒氣留連於肉腠之間。由俞穴傳化。而薄於臟腑。則為恐畏驚駭。此陽氣被傷。不能養神也。此說恐非是。

俞氣化薄 吳云:俞。輸同。有傳送之義。馬云:各經皆有俞穴。(此非井滎輸經合之輸。凡一身之穴。皆可曰俞。)邪氣變化依薄。傳為善畏及驚駭之疾。畏主心腎。(陰陽應象云。喜傷心。恐勝喜。又恐傷腎。思勝恐。)駭主肝言。(金匱真言云。其病發驚駭。)簡按王以俞為背俞。恐非也。

營氣不從 馬云:唯陽氣不固。則營氣者。陰氣也。營氣不能與衛氣相順。而衛氣逆於各經分肉之間。

亦生癰腫之疾矣。吳云:不從。不順也。肉理。腠理也。簡按樓氏綱目改定。乃生大僂。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陷脈為 。留連肉腠。俞氣化薄。傳為善畏。樓云。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十二字。舊本元誤在及驚駭之下。夫陽氣因失衛。而寒氣從之為僂。然後營氣逆而為癰腫。癰腫失治。然後陷脈為 。而陷留連於肉腠焉。蓋其所改定。雖不知古文果然否。其說則頗明備。故附存於此。

魄汗 吳云:魄。陰也。陰汗不止。張云:汗由陰液。故曰魄。馬云:肺主藏魄。外主皮膚。故所出之汗。亦可謂之魄汗也。簡按數說並誤。魄白古通。禮記內則。白膜作魄膜。淮南修務訓云。奉一爵酒。不知於色。挈一石之尊。則白汗交流。戰國策鮑彪注。白汗。不緣暑而汗也。(楚策)陰陽別論。魄汗未藏。王注流汗未止。

形弱而氣爍 馬云:魄汗未盡。穴 未閉。形體弱而氣消爍。乃外感風寒。致穴 已閉。當發為風瘧。

瘧論。言瘧之為証。非獨至秋有之。四時皆能成瘧也。簡按王注有至於秋秋陽複收之言。故論及之。

風瘧 此即瘧耳。必非有一種風瘧者。金匱真言云。秋善病風瘧。又云: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刺瘧云:風瘧。發則汗出惡風。瘧論云。夫 瘧皆生於風。俱可証也。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 張云:凡邪傷衛氣。如上文寒暑濕氣風者。莫不緣風氣以入。故風為百病之始。

上下不並 吳云:陽謂之上。陰謂之下。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謂之並。言風寒為病之久。則邪氣傳變。陽自上而陰自下。謂之不並。是水火不相濟。陰陽相離。簡按王解並字為交通。與吳之意符焉。

良醫 王充論衡云。醫能治一病。謂之巧。能治百病。謂之良。故良醫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

陽氣當隔 馬云:隔者。乖隔不通之謂也。簡按隔。非噎隔之隔。王馬並引三陽結謂之隔。恐非也。

反此三時 志云:平旦日中日西也。

形乃困薄 馬云:未免困窘而衰薄矣。

起亟也 吳。改為守也。馬云:營氣藏五臟之精。隨宗氣以營運於經脈中。而外與衛氣相表裡。衛氣有所應於外。營氣即隨之而起。夫是之謂起亟也。張云:亟。即氣也。陰陽應象曰。精化為氣。即此藏精起氣之謂。亟。音氣。志云:陰者主藏精。而陰中之氣。亟起以外應。陽者主衛外。而為陰之固也。汪云。起者。起而應也。外有所召。則內數起以應也。如外以順召。則心以喜起而應之。外以逆召。則肝以怒起而應之之類也。簡按數說未知孰是。汪解似易曉焉。且王意亦似當然。

並乃狂 張云:並者。陽邪入於陽分。謂重陽也。簡按與王注異義同意。

陽不勝其陰 高云:陰寒盛也。陰寒盛則五臟氣爭。爭。彼此不和也。

陳陰陽 張云:猶言鋪設得所。不使偏勝也。吳云:陳。設也。簡按王陳讀循。未詳所據。

氣立如故 張云:人受天地之氣以立命。故曰氣立。然必陰陽調和。而後氣立如故。首節所謂生之本於陰陽者。正此兩節之謂。簡按王云。真氣獨立。似明切焉。

風客淫氣 王注痺論云。淫氣。謂氣之妄行者。簡按說文。淫。浸淫隨理也。徐云。隨其脈理。而浸漬也。馬云:風來客之。浸淫以亂營衛之氣。則風薄而熱起。似不妥貼。

因而飽食 張云:此下三節。皆兼上文風客淫氣而言也。風氣既淫於外。因而飽食。則隨客陽明云云。簡按下文有三因字。故有此說。

腸 為痔 吳云:腸中 沫。壅而為痔。簡按續字匯。 。腸間水。蓋本於本篇而釋者。竊考 本是癖。以其腸間辟積之水。故從水作 。外台癖飲。或作 飲。與莊子 之 義迥別。腸 二字。素靈中凡十見。多指赤白滯痢而言。唯本篇云。腸 為痔。蓋古腸垢膿血。出從穀道之總稱。王下一而字。雲腸 而為痔。吳乃擴其意以釋之。固是也。張云:為腸 為痔。而下痢膿血也。此似鹵莽讀去者。馬云:其腸日常 積。漸出肛門而為痔。此豈以 為襞之義乎。難從。

因而強力 吳張並從王注。而為強力入房。馬志高則為強用其力。簡按下文云。腎氣乃傷。則王注似為得矣。

陽密乃固 巢源。作陰密陽固。(出十二卷冷熱病候)考下文云。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則巢源誤。志云:此總結上文之義。而歸重於陽焉。

是謂聖度 高云:上文云。聖人陳陰陽。內外調和。故複言因而和之。志云:是謂聖人調養之法度。

因於露風 馬云:此上文見霧露之謂。王注以露為裸體者。非。志云:露。陰邪也。風。陽邪也。在天陰陽之邪。傷吾身之陰陽。而為寒熱病矣。張云:因露於風者。寒邪外侵。陽氣內拒。陰陽相薄。故生寒熱。簡按張注與王意稍同。

洞泄 陰陽應象。作飧泄。論疾診尺。作後泄腸 。知洞泄即是飧泄。邪氣臟腑病形云。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甲乙作洞泄。蓋洞筒同。說文。筒。通簫也。徐云。通洞無底。漢元帝吹洞簫。注。與筒同。水穀不化。如空洞無底。故謂之洞泄。巢源。洞泄者。痢無度也。水穀痢候。引本篇文詳論之。當參考。又見小兒洞泄下利候。王氏準繩云。餐泄。水穀不化而完出。是也。史記倉公傳。 風。(太平御覽。作洞風。)即此也。或飲食太過。腸胃所傷。亦致米谷不化。此俗呼水穀利也。邪氣留連。蓋至夏之謂。高云:邪氣留連。至夏乃為洞泄。

千金。作●瘧。(說具于瘧論。)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 張云:濕土用事于長夏之末。故秋傷於濕也。秋氣通於肺。濕鬱成熱。則上乘肺金。故氣逆而為咳嗽。簡按溯洄集云。濕乃長夏之令。何於秋言。蓋春夏冬。每一時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時而行也。若長夏則寄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雖亦有三月。然長夏之濕令。每侵過於秋而行。故曰秋傷於濕。(秋令為燥。然秋之三月。前近於長夏。其不及則為濕所勝。其太過則同於火化。其平氣則又不傷人。此經所以於傷人。止言風暑濕寒。而不言燥也。或問余曰。五運六氣七篇所敘。燥之為病甚多。何哉。余曰。運氣七篇。與素問諸篇。自是兩書。作于二人之手。其立意各有所主。不可混言。王冰以為七篇參入素問中。本非素問元文也。余今所推之義。乃是素問本旨。當自作一意看。)此當只以秋發病為論。濕從下受。故於肺為咳。謂之上逆。夫肺為諸氣之主。今既有病。則氣不外運。又濕滯經絡。故四肢痿弱無力。而或厥冷也。陰陽應象大論。所謂冬生咳嗽。既言過時。則與本篇之義。頗不同矣。(簡按安道此論極精。茲揭其要。當熟玩全篇。)

痿厥 張云:太陰陽明論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上文言因於濕者。大筋 短。小筋 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所以濕氣在下。則為痿為厥。痿多屬熱。厥則因寒也。

溫病 論疾診尺。作癉熱。溯洄集云。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發。而至春其身中之陽。雖始為寒邪所郁。不得順其漸升之性。然亦必欲應時而出。故發為溫病也。又云:春為溫病者。蓋因寒毒中人肌膚。陽受所郁。至春天地之陽氣外發。其人身受郁之陽。亦不能出。故病作也。(韓祗和曰。冬時感寒鬱陽。至春時再有感。而後發。余謂此止可論溫病之有惡寒者耳。其不惡寒者。則亦不為再感而論發也。故仲景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是也。)馬云:熱論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者。為病暑。陰陽應象大論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傷寒論云。冬感於寒。至春變為溫病。則溫之為義明矣。楊玄操釋五十八難之溫病。以為是疫癘之氣者。非也。

肝氣以津 馬云:肝氣津淫而木盛。張云:津。溢也。

脾氣乃絕 志云:肝多津液。津溢於肝。則脾氣乃絕其轉輸矣。簡按即是本王注意。

大骨氣雀襂 馬云:即上節之所謂高骨也。玉機真藏論。亦謂之大骨。汪昂云。高骨。腰間命門穴上有骨高起。張云:勞困劇也。

喘滿 漢石顯傳。憂滿不食。注。滿。懣同。王注。令人心悶。蓋滿讀為懣也。

胃氣乃濃 簡按王注。脾氣不濡。胃氣強濃。此蓋脾約証。傷寒論曰。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是也。張云:脾氣不濡。則胃氣留滯。故曰乃濃。濃者。脹滿之謂。已覺欠理。汪昂云。按酸鹹甘辛。言其害。而不及其利也。味苦。言其利。而未及其害也。古文不拘一例。不必穿鑿強解。是以胃氣濃為利。甚誤。

沮弛 張云:沮。壞也。志云:遏抑也。簡按王訓潤。恐非是。

精神乃央 新校正云。央。乃殃也。馬云:央者。半也。四氣調神論。有未央絕滅。此言精神僅可至半也。簡按二說並通。王訓久。恐誤。又按五味偏過生疾。其例不一。言脾氣者二。言心氣者亦二。肝氣。腎氣。胃氣。各一。而不及肺氣。未詳何理。抑古文誤邪。

湊理 廣雅。湊。聚也。汲塚周書。周於中土。以為天下之大湊。蓋會聚元真之處。故謂之湊。以其在肌肉中。又從肉作腠。文心雕龍。湊理無滯。吳注舉痛論云。腠。汗孔也。理。肉紋也。瘧論。汗空疏腠理開。知是以腠為汗孔者誤。

氣骨以精 宋本。作骨氣。高云:五味和。則腎主之骨以正。肝主之筋以柔。肺主之氣。心主之血以流。脾主之湊理以密。誠如是也。則有形之骨。無形之氣。皆以精粹。可謂謹道如法。生氣通天。而長有天命矣。

卷一 金匱真言論篇第四

馬云:靈樞二十五人篇。有金柜藏之。其柜從木。義蓋同也。簡按漢高帝紀。如淳云。金匱。猶金●也。

師古曰。以金為匱。保慎之義。

天有八風 靈九宮八風篇。大弱風。謀風。剛風。折風。大剛風。凶風。嬰兒風。弱風也。以上八風。蕭吉五行大義。引太公兵書。與呂覽及白虎通所載異。

經有五風 馬云:風論有五臟風。豈八風之外。複有五風乎。八風發其邪氣。入於五臟之經。而發病已。簡按吳云:經。風論也。非是。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 吳接上句。云。此所謂得四時之勝。而變病也。簡按以下三十二字。文義不順承。恐他篇錯簡。此一節。又見六節臟象論王氏補文中。

吳云:輸同。五臟之氣至此。而轉輸傳送也。簡按經文。俞輸 通用。玉篇。 。五臟 也。

史記。五臟之輸。注。經穴也。項氏家說云。 。象水之竇。即窬字也。見難經匯考。

病在臟 王馬張並云。心臟。志云:夏時陽氣發越在外。臟氣內虛。故風氣乘虛而內薄。

病在四肢 馬云:上文言腰股。而此言四肢者。以四肢為末。如木之枝。得寒而凋。故不但腰股為病。而四肢亦受病也。高云:支。肢同。余篇仿此。

故春善病 衄 志云:以下三故字。皆頂上文東風生於春節而言。高本。衄。作●。注云:音忸。

今訛衄非。簡按詩 風。女子善懷。箋。善。猶多也。 。作 為是。說文。鼽。病寒鼻窒也。釋名。鼻塞曰鼽。鼽。久也。涕久不通。遂至窒塞也。禮月令。民多鼽嚏。呂覽作鼽窒。高誘注。鼽。 鼻也。靈經脈篇。

實則鼽窒。虛則鼽衄。王氏乃為 (●同。鼻液也。)之義。未詳所據。衄。說文。鼻出血也。篇海。●。

通作衄。說文無●字。高氏改用俗字。非。

秋善病風瘧 高云:秋病肩背。俞在肩背。故秋善病風瘧。風瘧者。寒栗而肩背振動也。簡按瘧論云。邪客於風府。循膂而下。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可見瘧邪自肩背始也。肩背振動之解欠詳。

冬善病痺厥 馬云:冬氣者。病在腰股。又在四肢。故痺病厥病。從之而生矣。

按蹺 史記扁鵲傳。 石橋引。索隱云。橋。謂按摩之法。說苑。子越扶形。子游矯摩。靈病傳篇。喬摩灸熨。蓋蹺。九兆切。與矯通。橋喬並同。易說卦。坎為矯 。疏。使曲者直為矯。使直者曲為 。蓋蹺乃按摩矯揉之謂。王注似迂。樓氏綱目云。按蹺二字非衍文。其上下必有脫簡。即冬不藏精者。春必溫病之義也。

春不病頸項 吳本無春字。簡按前文無病頸項之言。此五字恐剩文。

仲夏不病胸脅 吳本無仲字。非。

飧泄而汗出也 此六字。新校正云。疑剩文。是。○李冶古今 云。按本經生氣通天論云。春傷於風。

夏乃洞泄。夏傷於暑。秋為 瘧。秋傷於濕。冬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病溫。由是而言。春夏秋冬。無論啟閉。政宜隨時導引。以開通利導之。但勿發泄使至於汗出耳。竊疑本經當雲冬不按蹺。春必鼽衄。或病頸項。

春不按蹺。仲夏必病胸脅。長夏必病洞泄寒中。夏不按蹺。秋必風瘧。秋不按蹺。冬必痺厥。其飧泄而汗出也一句。飧字當析之為勿令二字。如此則辭旨俱暢。可為通論矣。大抵導引。四時皆可為之。惟不得勞頓至於汗出。而苟勞頓至於汗出。則非徒無益。或反以致他疾。不特於閉藏之時為不可。雖春夏發生長育之時亦不可。王太仆不悟本經舛漏。堅主冬不按蹺。謂按蹺則四時俱病。

蓋為紙上語所牽。而肆為臆說也。利害所系甚重。予於是乎有辨。簡按李說反似肆為臆說。然其理固不可掩。故備錄此。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張云:人身之精。真陰也。為元氣之本。精耗則陰虛。陰虛則陽邪易犯。故善病溫。此正謂冬不按蹺。則精氣伏藏。陽不妄升。則春無溫病。又何慮乎鼽衄頸項等病。簡按傷寒論。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程應旄注云: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于太陽。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一交春陽發動。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 。所云至春發為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吳云:冬宜閉藏。失之則如上條所論。夏宜疏泄。逆之而汗不出。則暑邪內伏。遇秋風淒切。金寒火熱。相戰為瘧。張云:以上二節。一言冬宜閉藏。一言夏宜疏泄。冬不藏精則病溫。夏不汗泄則病瘧。陰陽啟閉。時氣宜然。此舉冬夏言。則春秋在其中矣。

此平人脈法也 吳云:脈法。猶言診法也。馬云:此皆因時為病。脈亦宜知。乃平病患之脈法也。

張云:脈法者。言經脈受邪之由然也。簡按以上三說。並屬曲解。新校正云。詳此下義。與上文不相接。蓋疑其有闕文者。良然。

平旦 四書脈云。平者。中分之意。乃天地晝夜之平分也。(平明。平曉。義同。)說文。旦。明也。從日見一上。一。地也。簡按顧炎武日知錄云。平旦者。寅也。可疑。李云:平旦至日中。自卯至午也。是。

黃昏 月令廣義云。日落。天地之色玄黃。而昏昏然也。又曰昏黃。簡按日知錄云。黃昏者。戌也。

亦可疑。李云:日中至黃昏。自午至酉也。

合夜 簡按猶暮夜。言日暮而合於夜也。蓋定昏之謂。(淮南子。日至虞淵。是謂黃昏。至於蒙谷。是謂定昏。)李云:合夜至雞鳴。自酉至子也。此乃以黃昏合夜為一。其以相去不遠。均為酉刻也。馬則為靈營衛生會篇所云合陰之義。然合陰即人定。(亥也)張則為子前。並不可從。

雞鳴 張云:子前為陰中之陰。子後為陽中之陽。李云:雞鳴至平旦。自子至卯也。簡按國小紺珠日知錄之類。並以丑為雞鳴。今張李二氏。以子為雞鳴者。因以一日分四時。而子午當二至。卯酉當二分。日出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也。雖雞未嘗以子而鳴。然理固不得不然矣。

背為陽腹為陰 張云:人身背腹陰陽。議論不一。有言前陽後陰者。如老子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是也。有言前陰後陽者。如此節所謂背為陽腹為陰。是也。似乎相左。觀邵子曰: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天陽在南。故日處之。地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然則老子所言。言天之象。故人之耳目口鼻動於前。所以應天。陽面南也。本經所言。言地之象。故人之脊骨肩背峙於後。所以應地。剛居北也。矧以形體言之。本為地象。故背為陽。腹為陰。而陽經行於背。陰經行於腹也。天地陰陽之道。

當考伏羲六十四卦方圓圖。圓圖象天。陽在東南。方圖象地。陰在西北。其義最精。燎然可見。簡按程子曰:一身之上。百理具備。甚物是沒底。背在上。故為陽。胸在下。故為陰。至如男女之生。已有此象。

膀胱三焦 王引靈樞文。與宣明五氣注同。今靈樞中無所考。本藏篇云。腎合三焦膀胱。本輸篇云。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此與王所引義略同。(三焦詳義。出五臟別論。)

冬病在陰夏病在陽 高云:冬病在陰。腎也。下文云。陰中之陰。腎也。夏病在陽。心也。下文云。陽中之陽。心也。知冬病在陰。夏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矣。

春病在陰秋病在陽 高云:春病在陰。肝也。下文云。陰中之陽。肝也。秋病在陽。肺也。下文云。陽中之陰。肺也。知春病在陰。秋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陽陽中之陰矣。

雌雄 張云:即牝牡之謂。吳云:五行皆有雌雄。如甲為雄。乙為雌。肝為雌。膽為雄也。志云:雌雄。臟腑也。

相輸應也 吳云:轉輸傳送。而相應也。志云:輸應。交相授受也。

收受 吳云:五方之色。入通五臟。謂之收。五臟各藏其精。謂之受。張云:言同氣相求。各有所歸也。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 白虎通云。肝。木之精也。東方者。陽也。萬物始生。故肝象木色青而有枝葉。

開竅於目 白虎通云。肝。目之為候。何。目能出淚。而不能納物。木亦能出枝葉。不能有所內也。五行大義云。肝者。木臟也。木是東方顯明之地。眼目亦光顯照了。故通乎目。

其病發驚駭 新校正。疑為衍文。是。據下文例。當雲故病在頭。

其味酸 洪范。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鄭注。木實之性。正義云。木生子實。其味多酸。五果之味雖殊。其為酸一也。是木實之性然也。月令。春雲其味酸。是也。

其畜雞 五行大義云。鄭玄云。雞屬木。此取其將旦而鳴近寅木。故又振羽翼。有陽性也。賈誼新書云。雞。東方之牲也。

其谷麥 月令鄭注云:麥實有孚甲。屬木。

上為歲星 五行大義云。歲星。木之精。其位東方。主春。以其主歲。故名歲星。簡按上。上聲。

是以春氣在頭也 坊本。氣。誤作風。簡按據文例。當雲知病之在筋。

其音角 月令正義云。角。是扣木之聲。漢律歷志云:角者。觸也。陽氣蠢動。萬物觸地而生也。

其數八 月令鄭注云:數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為後。木生數三。成數八。但言八者。舉其成數。正義云。按尚書洪范云。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故其次如是也。鄭注易系辭云。

天一生水於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東。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於中。(按原文此語再見。其一。此下有以益五行生之本句。)陽無耦。陰無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於北。與天一並。天七成火于南。與地二並。地八成木于東。與天三並。天九成金于西。與地四並。地十成土於中。與天五並也。是鄭氏之意。但言八者。舉其成數者。金木水火。以成數為功。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推余方之例。此八字系于錯出。當在上為歲星之後。

其臭臊 馬云:禮月令。其臭膻。膻。與臊同。簡按月令正義云。通於鼻者謂之臭。在口者謂之味。臭則氣也。說文。臊。豕膏臭也。膻。羊氣也。五行大義云。春物氣與羊相類。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 白虎通云。心。火之精。南方尊陽在上。卑陰在下。禮有尊卑。故心象火。色赤而銳也。

開竅於耳 汪昂云。耳為腎竅。然舌無竅。故心亦寄竅於耳。是以夜臥聞聲。而心知也。簡按此似曲說。而亦有理。

其味苦 洪范。火曰炎上。炎上作苦。月令。夏雲其臭焦。其味苦。鄭注。焦氣之味。正義云。火性炎上。焚物則焦。焦是苦氣。

其畜羊 月令。春食麥與羊。鄭注。羊。火畜也。時尚寒。食之以安性也。簡按王云。言其未。非。

其谷黍 志云:黍。糯小米也。性溫而赤色。故為心之谷。簡按五行大義云。黍。色赤性熱。又云:黍。舒散屬火。

上為熒惑星 五行大義云。熒惑。火之精。其位南方。主夏。以其出入無常。故名熒惑。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 張云:心主血脈也。

其音徵 漢律歷志云:徵者。祉也。萬物大盛蕃祉也。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 張云:土王四季。位居中央。脾為屬土之義。其氣相通。簡按白虎通云。脾。土之精。故脾象土色黃也。

故病在舌本 志云:靈樞曰。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是脾氣之通於舌也。

高云:靈樞經脈篇云。脾是動則病舌本強。故病在舌本。簡按前文例。當雲病在脊。

其味甘 洪范。土爰稼穡。稼穡作甘。鄭注。甘味生於百谷。正義谷。谷是土之所生。故甘為土之味也。月令云。其味甘。其臭香。是也。

其畜牛 月令中央鄭注。牛。土畜也。正義云。易。坤為牛。是牛屬土也。簡按王注牽強。

其谷稷 張云:稷。小米也。粳者為稷。糯者為黍。為五穀之長。色黃屬土。簡按月令中央。食稷與牛。鄭注。稷。五穀之長。

上是鎮星 五行大義云。鎮星。土之精。其位中央。主四季。以其鎮宿不移。故名鎮星。漢天文志。

填星中央。季夏土。

其音宮 漢律歷志云:宮者。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之經。

其數五 志云:五。土之生數也。土居五位之中。故獨主於生數。簡按沈括筆談云。洪范五行。數自一至五。先儒謂之。此五行生數。各益以土數。以為成數。以謂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四而成九。土生五而成十。(簡按此皇氏之說。見月令正義。云。此非鄭義。今所不取。)唯黃帝素問。土生數五。成數亦五。蓋水火木金。皆待土而成。土更無所待。故止一五而已。畫而為圖。其理可見。為之圖者。設木于東。設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為生數。各並中央之土。以為成數。土自居其位。更無所並。自然止有五數。蓋土不須更待土而成也。合五行之數為五十。則大衍之數也。此亦有理。今考土舉生數。而水火金木舉成數者。不特本經已。禮月令亦然。沈氏何不及此。

其臭香 五行大義云。元命苞曰。香者土之鄉氣。香為主也。許慎云。土得其中和之氣。故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 白虎通云。肺。金之精。西方亦金成萬物也。故象金色白。

開竅於鼻 白虎通云。鼻出入氣。高而有竅。山亦有金石累積。亦有孔穴。出雲布雨。以潤天下。

雨則雲消。鼻能出納氣也。

故病在背 吳云:上言秋氣者。病在背。

其味辛 洪范。金曰從革。從革作辛。鄭注。金之氣。正義云。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辛為金之氣味。月令。秋雲其味辛。其臭腥。是也。

其畜馬 周禮六牲。馬其一也。穆天子傳。有獻食馬之文。郭璞注云:可以供廚膳者。

其谷稻 志云:稻色白而秋成。故為肺之谷。(詳出湯液醪醴。)

太白星 五行大義云。太白。金之精。其位西方。主立秋。金色白。故曰太白。

其音商 漢律歷志云:商者。章也。物成章明也。

其臭腥 五行大義云。西方殺氣腥也。許慎云。未熟之氣腥也。西方金之氣象此。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 白虎通云。腎。水之精。北方水。故腎色黑。

開竅於二陰 白虎通云。水陰。故腎雙竅為之候。能瀉水。亦能流濡。

故病在溪 張兆璜云。溪者。四肢之八溪也。冬氣伏藏。故溪為之病。(八溪。見五臟生成篇。謂肘膝腕也。)簡按上文云。冬氣者。病在四肢。此說得之。

其味鹹 洪范。水曰潤下。潤下作咸。鄭注。水鹵所生。正義云。水性本甘。久浸其地。變而為鹵。鹵味乃咸。月令。冬雲其味鹹。其臭朽。是也。

其畜彘 月令冬鄭注。彘。水畜也。揚雄方言云。豬。北燕朝鮮之間謂之 。關東西或謂之彘。

其谷豆 月令夏鄭注。菽。實孚甲堅合。屬水。

上為辰星 五行大義云。辰星。水之精。其位北方主冬。是天之執正。出入平時。故曰辰星。

其音羽 漢律歷志云:羽者。宇也。物藏聚萃。宇覆之也。

其臭腐 月令。冬。其臭朽。鄭注云:水之臭。正義云。水受惡穢。故有朽腐之氣。五行大義云。

水受垢濁。故其臭腐朽也。

故善為脈者 吳云:脈。猶言診也。

一逆一從 馬云:反四時者為逆。順四時者為從。志云:此總結經脈之道。生於五臟。連於六腑。外合五方五行陰陽六氣。表裡循環。有順有逆。高云:一逆一從。診脈法也。由舉而按。是為逆。從按而舉。是為從。簡按數說未知孰是。高注似鑿。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 張云: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漫泄天寶。此之謂也。高云:非其人勿教。人難得也。非其真勿授。真難遇也。得人得真。自古難之。勿教勿授。自古秘之。金匱真言。此之謂也。

卷一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吳云:天地之陰陽。一人身之血氣。應象者。應乎天地。而配乎陰陽五行也。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

綱紀 詩大雅。綱紀四方。傳。張之為綱。理之為紀。疏。綱者網之大繩。紀者別理絲數。

變化之父母 月令正義云。先有舊形。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又天地陰陽營運則為化。春生冬落則為變。又自少而壯。自壯而老。則為變。自有而無。自無而有。為化。書泰誓曰。

天地萬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訓云。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

治病必求于本 志云:本者。本於陰陽也。人之臟腑氣血表裡上下。皆本乎陰陽。而外淫之風寒暑濕。四時五行。亦總屬陰陽之二氣。致於治病之氣味。用針之左右。診別色脈。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陰陽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簡按此句。諸家並衍王義。而志聰注。最為明備。

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高云: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 高云: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為綱。躁而散殊則為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高云: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簡按王注神農曰。與天元紀大論文同。此二句。諸家殊義。如李氏則舉三說。然新校正說。最為確當。

陽化氣陰成形 高云: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為氣。陰變而為形。李云:陽無形。故化氣。陰有質。故成形。馬云:陽化萬物之氣。而吾人之氣。由陽化之。陰成萬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陰成之。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李云:冬寒之極。將生春夏之熱。冬至以後。自複而之干也。夏熱之極。將生秋冬之寒。夏至以後。自 而之坤也。馬云:吾人有寒。寒極則生而為熱。如今傷寒而反為熱証者。此其一端也。吾人有熱。熱極則生而為寒。如今內熱已極。而反生寒栗者。此其一端也。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馬云:熱氣主陽。陽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氣生焉。清氣生陽。宜在上。今反在下,則生飧泄。蓋有降而無升也。簡按聖濟總錄云。內經曰:清氣在下。則生飧泄。又曰:久風為飧泄。夫脾胃。土也。其氣衝和。以化為事。今清濁相干。風邪之氣久而干。故沖氣不能化。而食物完出。夕食謂之飧。以食之難化者。尤在於夕食。故不化泄出也。謂之飧泄。此俗所謂水穀利也。今考說文云。飧。 也。從夕甫聲。是與飧字自異。總錄夕食之說。未見所出。詳義已見於前。

濁氣在上則主 脹 馬云:濁氣主陰。宜在下。今反在上。則生 脹。蓋有升而無降也。張云: 脹。胸膈滿也。簡按聖濟總錄云。內經曰:濁氣在上。則生 脹。夫清陽為天。濁陰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濁氣在上。為陰氣干擾。而清陽之氣。郁而不散。所以 塞而脹滿常若飽也。廣韻。 。昌真切。肉脹起也。

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吳云:反作。倒置也。逆從。不順也。張云:作。為也。志云:此吾人之陰陽反作氣之逆從而為病也。此論陰陽體位。各有上下。馬云:按自陽化氣以下。即當著人身說者。觀下清氣濁氣之為在下在上生病。口氣緊頂。則陽化氣四句。不得泛說。簡按千金腎臟門云。陰陽翻作。陽氣內伏。陰氣外升。知是反翻通。

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高云:地氣上為云。而曰雲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天氣下為雨。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簡案性理大全。朱子云。雨如飯甑有蓋。其氣蒸郁。而汗下淋漓。則為雨。

清陽出上竅 馬云:如涕唾氣液之類。

濁陰出下竅 馬云:如污穢溺之類。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志云:清陽之氣。通會於腠理。而陰濁之精血。走於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志云:四肢為諸陽之本。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於四肢。而混濁者歸於六腑也。飲食之有形為濁。飲食之精氣為清。簡按以上三段。對言清陽濁陰。而其義各殊。王注不太明。

陽為氣陰為味 張云:氣無形而升。故為陽。味有質而降。故為陰。此以藥食氣味言也。

味歸形形歸氣 張云:歸。依投也。(出詩曹風毛傳。)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歸於形。形之存亡。由氣之聚散。故形歸於氣。志云:陰為味。陰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養此形。故味歸形。陽化氣。諸陽之氣。通會於皮膚肌腠之間。以生此形。故形歸氣。

氣歸精精歸化 張云:氣者。真氣也。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氣而化。故氣歸於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氣。由氣以化神。是水為萬物之原。故精歸於化。簡按家語云。男子十六。精化小通。(通雅。小通。言人道也。)並為化生之義。又按上文云。陽為氣。陰為味。吳云:臊焦香腥腐為氣。酸苦甘辛鹹為味。此固然矣。故形歸氣。氣歸精。精食氣。氣生形。氣傷精之氣字。似與五味對言。而為五氣之氣。然至下文精化為氣。氣傷於味而窮矣。故姑從張氏之義。

精食氣形食味 張云:食。如子食母乳之義。氣歸精。故精食氣。味歸形。故形食味。馬云:所謂氣歸精者。以精能食萬物之氣也。精賴氣而生。猶雲食此氣耳。(主物之氣言。)所謂味歸形者。以形能食萬物之味也。形賴味而滋。猶雲食此味耳。

化生精氣生形 馬云:所謂精歸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為精之母。故精歸於化耳。所謂形歸氣者。以氣生此形也。氣為形之父。故形歸於氣耳。(指人身之氣言。)簡按以上四句。乃解前文四句之義。故馬氏下所謂字而釋之。

精化為氣 張云:謂元氣由精而化也。上文既雲氣歸精。是氣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氣。是精生氣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氣互根之妙。以應上文天地雲雨之義也。李云:氣本歸精。氣為精母也。此雲精化為氣者。精亦能生氣也。如不好色者。氣因以旺也。

氣傷於味 張云:上文曰味傷形。則未有形傷而氣不傷者。如雲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之類。

是皆味傷氣也。馬云:凡物之味。既能傷人之形。獨不能傷人之氣乎。左傳。晉屠蒯曰。味以行氣。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馬云:氣味太濃者。火之壯也。用壯火之品。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如用烏附之類。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故發熱。)氣味之溫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則吾人之氣。漸爾生旺而益壯矣。(如用參 之類。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馬云:何以壯火之氣衰也。正以壯火能食吾人之氣。故壯火之氣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氣壯也。正以吾人之氣。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氣漸壯耳。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馬云:惟壯火為能食人之氣。此壯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氣也。食則必散。散則必衰。故曰壯火之氣衰。惟吾人之氣。為能食少火之氣。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氣也。食則必生。生則必壯。故曰少火之氣壯。按此節。分明論萬物有陰陽氣味。而吾人用之。有為泄為通。為發泄為發熱。及衰壯生散之義。王注不明。與前後陰陽氣味俱無著。非本篇之大旨也。簡按壯火少火。承上文發熱以喻之。氣薄喻少火。濃喻壯火。馬注為穩貼。汪氏則訾馬注云:是桂附永無用之期也。蓋概論已。再按張氏輩。漫然以火為陽氣。其義雖似精微。與前後文。不相承接。故不可從矣。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張云:此下言陰陽偏勝之為病也。陰陽不和。則有勝有虧。故皆能為病。簡按馬以此以下。接前文。為氣味大過生病之義。志同。並不可憑。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張云:此即上文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之義。蓋陰陽之氣。水極則似火。火極則似水。陽盛則隔陰。陰盛則隔陽。故有真寒假熱真熱假寒之辨。此而錯認。則死生反掌。重。平聲。

寒傷形熱傷氣 張云:寒為陰。形亦屬陰。寒則形消。故傷形。熱為陽。氣亦屬陽。熱則氣散。故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 吳云:氣無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腫。

風勝則動 馬云:振掉搖動之類。

寒勝則浮 吳云:寒勝則陽氣不運。故堅痞腹滿。而為虛浮。

濕勝則濡瀉 集韻。濡。儒遇切。音孺。沾濕也。奇效良方云。泄瀉。人為一証耳。豈知泄。泄漏之義。時時溏泄。或作或愈。瀉者。一時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云。糞出少。而勢緩者。為泄。漏泄之謂也。糞大出。而勢直下不阻者。為瀉。傾瀉之謂也。簡明醫要云。濡瀉。糞或若水。考王注。即水穀利。與飧泄無別。

寒暑燥濕風 此五氣配四時中央也。左傳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乃別是一家之言。內經無六氣之說。而運氣家。五氣之外加火。配乎三陰三陽。以為六氣。夫火者五行之一。豈有其理乎。

化五氣 高云: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張云:喜怒傷內。故傷氣。寒暑傷外。故傷形。舉喜怒言。則悲憂恐同矣。舉寒暑言。則燥濕風同矣。簡按壽夭剛柔云。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莊子在宥云。人大喜耶毗於陽。大怒耶毗於陰。陰陽並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樓英云。此上二節。經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傷形。又曰寒傷形。熱傷氣者。何也?蓋言雖不一。而理則有歸。夫喜怒之傷人。從內出。而先發於氣。故曰喜怒傷氣也。寒暑之傷人。從外入。而先著於形。故曰寒暑傷形也。分而言之。則怒之氣從下上。而先發於陰。故曰暴怒傷陰。喜之氣從上下。而先發於陽。故曰暴喜傷陽。寒則人氣內藏。則寒之傷人。先著於形。故曰寒傷形。暑則人氣外溢。則暑之傷人。先著於氣。故曰熱傷氣也。

滿脈去形 張云:言寒暑喜怒之氣。暴逆於上。則陽獨實。故滿脈。陽亢則陰離。故去形。此孤陽之象也。脈經曰:諸浮脈無根者死。有表無裡者死。其斯之謂。

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張云:重者。重疊之義。謂當陰時而複感寒。陽時而複感熱。或以天之熱氣。傷人陽分。天之寒氣。傷人陰分。皆謂之重。蓋陰陽之道。同氣相求。故陽傷於陽。陰傷於陰。然而重陽必變為陰証。重陰必變為陽証。如以熱水沐浴身反涼。涼水沐浴身反熱。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驗。此與上文重寒則熱。寒極生熱。義相上下。所當互求。

故曰 王子芳云。引生氣通天論之文。以証明之也。

春必病溫 宋本。作溫病。簡按論疾診尺云。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生癉熱云云。正與此節同義。○張云:按此四節。春夏以木火傷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濕傷人而反熱。

是即上文重陰必陽。重陽必陰之義。

秋傷於濕 汪昂云。喻嘉言改作秋傷於燥。多事。

端絡 張云:端。正也。絡。聯絡之義。高云:端。直。絡。橫也。

論理人形 (至) 皆有表裡 馬云:人有形體。則論理之。(如骨度脈度等篇。)人有臟腑。則列別之。(如靈樞經水腸胃海論等篇。)人有經脈。則端絡之。(如經脈等篇。)脈有六合。則通會之。(如經別等篇。)氣穴所發。各有其處。且有其名。(如氣穴論。)溪谷屬骨。皆有所起。(如氣穴氣府骨空等篇。)

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如皮部論等篇。)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如本篇下節所云。)外內之應。皆有表裡。(如血氣形志。有太陰與陽明為表裡之謂。)志云: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絡。分三陰三陽。有順有逆。各有條理也。

肝生筋 五行大義云。元命苞曰。筋有枝條。象於木也。

其在天為玄 易文言。天玄而地黃。據下文例。在天以下二十三字。系于衍文。且與肝臟不相干。宜刪之。

在色為蒼 蒼。草色也。王謂薄青色。可疑。

在聲為呼 志云:在志為怒。故發聲為叫呼。簡案王云。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

在變動為握 張云:握。同搐搦。筋之病。志云:變動。臟氣變動於經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証也。

在志為怒 志云:肝者。將軍之官。故其志在怒。

悲勝怒 下文屬憂於肺。據文例。此悲當作憂。新校正之說未允當。

心生血 志云: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氣也。

心主舌 五行大義云。火于五行不常見也。須之則有。不用則隱。如舌在口內。開口即見。閉口則藏。

在體為脈 說文。脈。血理分 行體中者。從●從血。 。脈或從肉。 。籀文。玉篇。脈。莫革切。血理也。一曰筋脈。脈。同上。五行大義云。脈。是血之溝渠。通流水氣。

在變動為憂 張云:心藏神。神有餘則笑。不足故憂。志云:心獨無俞。故變動在志。心氣並於肺則憂。

在竅為舌 吳云:舌惟有竅。故辨百味。簡按此說奇。當從王義。

熱傷氣 苦傷氣 二氣字。依太素作脈。義極穩。

脾生肉 五行大義云。肉是身上之土地。

在聲為歌 志云:脾志思。思而得之。則發聲為歌。

在變動為噦 張云:噦。于決切。呃逆也。馬云:靈樞口問篇。帝有問噦問噫之異。王注以噦為噫者非。宣明五氣篇志注。噦。呃逆也。噦噦。車鑾聲。言呃聲之有倫序。故曰噦。簡按說文。噦。氣牾也。楊上善解為氣忤。蓋同義。(氣忤。坊本作氣折。宋本作忤。是。)

西方生燥 志云: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氣生燥。

肺生皮毛 管子云。肺生革。

在聲為哭 虞庶注難經云。肺屬金。金。商也。商。傷也。主於秋。秋。愁也。故在志則悲哭。此之謂也。(秋者。愁也。出尚書大傳。)

熱傷皮毛寒勝熱 據太素。熱作燥。寒作熱。熱作燥。為是。

在聲為呻 張云:氣鬱則呻吟。腎之聲也。志云:呻者。伸也。腎氣在下。故聲欲太息。而伸出之。

寒傷血燥勝寒 據太素。血作骨。燥作濕。為是。張云:若以五行正序。當雲濕勝寒。但寒濕同類。不能相勝。故曰燥勝寒也。諸所不同如此。蓋因其切要者為言也。此說卻難憑。

鹹傷血 據太素。血作骨。為是。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志云:在天地六合。東南為左。西北為右。陰陽二氣。於上下四旁。晝夜環轉,而人之陰陽。亦同天地之氣。晝夜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馬云:王注釋天元紀大論云。征。信也。驗也。兆。先也。言水火之寒熱彰信。

陰陽之先兆也。吳云:陰陽不可見。水火則其有征而兆見者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難解。高云: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出於系辭。原文云。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宋注。知。猶主也。文少異。)此之謂也。今姑從之。

腠理閉 高。閉。作開。簡按若作開。則至下文汗不出而窮矣。

馬云:喘息粗氣。不得其平。故身為之 仰。 。俯也。張云:喘粗不得臥。故為 仰。( 。

俯同。音仆。又音免。)

煩冤 馬云:冤。音婉。張云:冤。郁而亂也。高云:屈抑也。簡按楚辭。蹇蹇之煩冤。王逸注。

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 馬云:能。音耐。禮記禮運。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其耐作能蓋古以能耐通用。靈陰陽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簡按家語。食水者善游能寒。漢晁錯傳。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 張云:陽衰則表不固。故汗出。脈要精微論亦曰。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

為多汗身寒。

身常清 集韻。清。與清同。寒也。

更勝之變 張云:更勝。迭為勝負也。即陰勝陽病。陽勝陰病之義。

病之形能也 吳云:病之見証。謂之病形。能冬能夏。謂之病能。馬云:帝以法陰陽為問。而伯以陰陽偏勝為病者言之。正以見陰陽不可不法也。簡按吳說誤。能與態同。詳見病能論。

七損八益 王注欠詳。諸家亦無確說。本邦前輩所解。殆似得經旨。因備錄於下。曰。天真論云。

女子五七。陽明脈衰。六七三陽脈衰於上。七七任脈衰。此女子有三損也。丈夫五八腎氣衰。六八陰氣衰於上。

七八肝氣衰。八八腎氣衰齒落。此丈夫有四損也。三四合為七損矣。女子七歲腎氣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腎氣平均。四七筋骨堅。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歲腎氣實。二八腎氣盛。三八腎氣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為八益矣。

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吳云:知七損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滿之道。則陰寒陽熱。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節。簡按王注。用。謂房色。義難曉。

年四十 吳云:此言早衰之節也。志云:男子以八為期。故四十而居半。簡按五八腎氣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謂半也。

陰痿 吳云:痿。與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陰痿。陰事弱也。簡按巢源。作陰萎。漢書膠西于王端傳。陰痿。一近婦人病數月。師古注。痿。音萎。

氣大衰 千金。作氣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吳云:同得天地之氣以成形。謂之同出。有長生不壽之殊。謂之名異。簡按千金。

無故字。老子第一章。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 高云: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于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體輕強 王弘義云。上文曰。體重。耳目不聰明。此節曰。耳目聰明。身體強健。又見其陰陽互相資益之妙。

恬 之能 千金。能。作味。

從欲快志于虛無之守 千金。作縱欲快志得於虛無之守。張云:從欲。如孔子之從心所欲也。快志。

如莊子之樂全得志也。虛無之守。守無為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訓。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西。故水潦塵埃歸焉。河圖括地象云。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注。天不足西北。

是天門。地不滿東南。是地戶。

天有精地有形 馬云:在上為天。其氣至精。在下為地。其體成形。簡按春秋繁露。氣之清者為精。

莊子。形本生於精。

天有八紀 高云: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

地有五裡 高云:五裡。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裡也。馬云:裡。當從理。簡按裡理。蓋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養頭 靈邪客篇。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

中傍人事 志云:節五味。適五志。以養五臟之大和。

天氣通於肺 張云:天氣。清氣也。謂呼吸之氣。清氣通於五臟。由喉而先入肺。太陰陽明論曰。喉主天氣。

地氣通於嗌 甲乙。嗌。作咽。張云:地氣。濁氣也。

謂飲食之氣。濁氣通於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陰陽明論曰。咽主地氣。其義皆同。嗌。音益。

穀氣通於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義。谷作 。簡按王注。谷空虛。諸家亦為山谷之氣。蓋地氣既為水穀之氣。若以谷為 。則義相重。故從原文。然其說率屬牽強。宜從甲乙等。而為水穀之氣。 谷。古通用。漢王莽傳。 風迅疾。注。即谷風也。

為水注之氣 張云:言水氣之注也。如目之淚。鼻之涕。口之津。二陰之尿穢。皆是也。雖耳若無水。而耳中津氣。濕而成垢。是即水氣所致。氣至水必至。水至氣必至。故言水注之氣。簡按外台引刪蘩論。

作水注之於氣。又五行大義引本經。作九竅為水。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今由此則注乃法之訛。

氣乃紀之誤。而之上有天字。文義似順承矣。然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三句。與下文故不法天之紀。

不用地之理。則災禍至矣三句。雖語意相反。然卻是重複。蕭氏引他書文。極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

張氏以倒字法釋之。頗覺允當。姑從之。

暴氣象雷 趙府本。熊本。氣。作風。馬云:一本作暴風。于雷字不通。宜從氣字。張云:天有雷霆。火鬱之發也。人有剛暴。怒氣之逆也。故語曰。雷霆之怒。

水穀之寒熱 吳云:五味貴於中和。寒則陰勝。熱則陽勝。陽勝生熱。陰勝生寒。皆能害乎腸胃也。

簡按王說執拘。

從陰引陽從陽引陰 志云:陰陽氣血。外內左右。交相貫通。故善用針者。從陰而引陽分之邪。從陽而引陰分之氣。簡按義見靈樞終始禁服四時氣篇。及六十七難。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張云:繆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云: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見微則過 宋本。則。作得。高云: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簡按張云:則。度也。蓋讀為測者非。○徐云。從陰引陽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體察也。以表知裡。

達內外也。過與不及。總結上文。觀夫陰陽左右表裡之過與不及也。善用針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過與不及。

若微見征兆。便知其過。其明如此。用針豈有危殆哉。

善診者 馬云:診。視驗也。診之為義。所該者廣。凡望聞問切等法。皆可以言診也。簡按孔平仲雜說云。診不止脈也。視物可以為診。後漢王喬傳。詔尚方診視。是也。

審清濁而知部分 吳云:色清而明。病在陽分。色濁而暗。病在陰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視喘息聽音聲 張。志。引金匱要略。詳解之。當參考。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規上。有視字。主。作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 謂按尺膚而觀滑澀。按寸口而觀浮沉也。尺。非寸關尺之尺。古義為然。

以治無過 甲乙。治下。有則字。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輕而揚之 徐云。因。從其所因也。因其邪氣輕浮於表。而用氣輕薄之劑。而發揚之。如傷寒一二日用葛根之類。是也。

因其重而減之 張云:重者實於內。故宜減之。減者。瀉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張云:衰者。氣血虛。故宜彰之。彰者。補之益之。而使氣血複彰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張云: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於藥食之氣味也。以形精言。則形為陽。精為陰。

以氣味言。則氣為陽。味為陰。陽者。衛外而為固也。陰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陽之衰也。非氣不足以達表而溫之。精不足者。陰之衰也。非味不足實中而補之。簡按諸注以形為陰。故於溫之之義而支矣。張注詳備。今從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馬云:謂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張云:竭。祛除也。謂滌蕩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後也。李云:承氣抵當之類。徐云。如濕氣勝而為濡瀉等証。用五苓散之類。又如積痢在下。而為裡急後重等証。用承氣湯牽牛散之類。引而竭之也。

中滿者瀉之於內 吳云:中滿。腹中滿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當瀉之於內。

消其堅滿。是也。李云:內字與中字照應。

漬形以為汗 吳云:謂天氣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則以辛散之物。煎湯漬其形體。覆而取汗也。徐云。熱邪內鬱。宜於汗解。因其腠理乾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溫水微漬形體。使之腠理滋潤。以接其汗之出也。

今用熱湯圍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張云:前言有邪者。兼經絡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淺也。滑云:二汗只是一義。然漬字輕。發字重也。簡按滑注。似與經旨相乖矣。

其 悍者按而收之 吳云: 悍。卒暴也。按。謂按摩也。言卒然暴痛 悍之疾。則按摩而收之。

收。謂定其 悍也。簡按張以按為察。李為製伏酸收。用如芍藥之義。並非。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李云:審病之陰陽。施藥之柔剛。簡按柔劑剛劑。見史倉公傳。此說為是。

血實宜決之 張云:決。謂泄去其血。如決水之義。

氣虛直●引之 甲乙。●。作掣。吳云:●。掣同。氣虛。經氣虛也。經絡之氣有虛。必有實處。宜掣引其實者。濟其虛者。刺法有此。張云:掣。挽也。氣虛者。無氣之漸。無氣則死矣。故當挽回其氣。而引之使複也。如上氣虛者。升而舉之。下氣虛者。納而歸之。中氣虛者。溫而補之。是皆掣引之義。簡按張注雖明鬯。不如吳氏之於經旨而切矣。(字書。●。音誓。牛兩角豎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