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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仲景兼感濕溫証治各條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痺。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沈堯封曰︰傷寒既以頭痛、胃實等項分六經,即以汗字判風寒,渴字認燥熱,小便不利認濕氣,縱橫辨別,邪無遁形矣。學人當於此等處,著實留心。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

倪沖之曰︰此濕家為病之總綱也。前條濕在關節而疼,故曰痺。此則一身盡疼而表有熱,故成氏謂之在經。熏黃與橘子黃,同是濕熱;彼以熱勝者黃而明,此以濕勝者黃而晦,宜茵陳五苓散。王海藏以熏黃為陰黃,蓋既濕勝,則次傳寒中,小便自利者有之(王夢隱按︰此由治病者,但清其熱,不治其濕所致),宜朮附湯。

沈堯封曰︰丹溪云:如造麴然,濕熱郁久則發黃也。

王夢隱曰︰濕熱發黃,名曰黃癉,皆是暴病,故仲景以十八日為期。其餘所因甚多︰有谷疸,酒疸,女勞疸,黃膽,黃汗,及冷汗、便溏、氣虛之陰黃,身面浮腫、睛白能餐、勞倦之弱黃,神志不足、猝受恐嚇、膽氣外泄之驚黃,肝木橫肆、脾胃傷殘、土敗而黃色外越之痿黃;皆與暴病不同,不可概目為濕熱病。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複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王夢隱曰︰胸中有寒之寒字,當作痰字解。胸中有痰,故舌上如苔。其津液為痰所阻,故口燥煩。而痰飲乃水之所凝結,故雖渴而不能飲也。

尤在涇曰︰寒濕在表,陽氣不得外通,而但上越,故頭汗背強,欲得被複向火也。是宜用溫藥以通陽,不可用攻藥以逐濕。乃反下之,則陽更被抑,而噦乃作矣。或上焦之陽不布而胸中滿,或下焦之陽不化而小便不利,隨所傷之上下而為病也。舌上如苔者,本非胃熱,而舌上津液燥聚如苔之狀,實非苔也。蓋下後陽氣陷於下,而寒濕聚於上,於是丹田有熱而渴欲得水,胸中有寒而複不能飲,則口舌燥煩而津液乃聚耳。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尤在涇曰︰濕病在表者宜汗,在裡者宜利小便。苟非濕熱蘊積成實,未可遽用下法。額汗出微喘,陽已離而上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陰複決而下走︰陰陽離決,故死。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謂陽上浮而陰不下濟也,亦通。

王夢隱曰︰張石頑雲,由此推之,雖額汗微喘,若大小便不利,則陰氣未脫而陽之根猶在也。雖大小便利,而無額汗微喘,則陽氣不越,陰之根猶在也。陰陽不至離決,尚可隨其虛實而救之。至於下利不止,雖無喘汗陽脫之候亦死。又小便反閉,而額上汗出者謂之關。經云︰關格不通,頭無汗者可活。有汗者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汪謝城云:古人即表汗,亦有節度如此;奈何今人動發其汗,且逼令其多耶?此與傷寒論桂枝湯後注,可以互參。

濕家病身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暈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章虛谷曰︰此所謂霧露清邪,中於上也。三陽經脈,上頭而行於身之表︰頭中寒濕,則表氣不宣,故身疼發熱。肺開竅於鼻,而行氣於皮毛;邪從鼻入,濕遏其陽而上蒸則面黃,氣閉則喘,氣壅則頭痛鼻塞而煩,皆肺氣窒塞,不得下降,故脈反大,與濕中於下而在陰之脈沉細者,迥不同也。肺通喉,胃通咽;邪在肺,不在胃;故腹無病而自能飲食。頭中寒濕故鼻塞,當用辛香苦泄之藥納鼻中,如近世之痧藥(王夢隱用古法瓜蒂散嗅鼻出黃水),使肺氣通達,其濕邪化水,從鼻中出則愈。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章虛谷曰︰表邪未解,濕熱內瘀則發黃。用麻黃解表,連軺、赤豆利肺氣以清濕熱。此以邪在經絡,故從表解之。

王夢隱曰︰夏月濕熱發黃,表有風寒者,采用本方,以香薷易麻黃輒效(楊素園曰︰香薷乃夏月之麻黃,換得恰當)。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熱瘀而未實之証,熱瘀故身黃,熱未實,故發熱而腹不滿。梔子撤熱於上,柏皮清熱於下,而中未及實,故用甘草以和之。

沈堯封曰︰梔柏湯清熱利水,治濕熱之主方也。程扶生以麻黃小豆湯為主方,不知麻黃小豆乃發汗之方,惟外兼風寒者宜之,梔柏湯為利小便之方,乃治濕熱之正法。觀論中但當利其小便句,則此理自明矣。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熱結在裡之証也。黃如橘子色者,色黃而明,為熱黃也,若陰黃,則色黃而晦矣。熱結在裡,則小便不利而腹滿,故宜茵陳蒿湯,以下熱通瘀為主也。

陽明病,發熱汗出,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熱越,熱隨汗而外越也。熱越則邪不蓄而散,安能發黃?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則熱不外達;小便不利,則熱不下泄︰而又渴飲水漿,則熱之蓄於內者方熾,而濕之引於外者無已︰濕與熱合,瘀郁不解,則必蒸發為黃矣。茵陳蒿湯苦寒通泄,使病從小便出也。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沈堯封曰︰此寒邪外束之濕溫証也,麻黃小豆湯是其主方。除卻惡寒,即是梔柏湯証。更加腹微滿,即是茵陳蒿証。

章虛谷曰︰面赤者,熱郁在經也,當以汗解。若攻之,傷其腑氣,則經熱反從內走,與水穀之氣郁蒸發黃,三焦閉塞,小便不利也。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章虛谷曰︰此條雖未誤下,而無汗小便不利,其邪熱閉結而無出路,與胃中水液郁蒸,則必發黃矣。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喻嘉言曰︰濕停熱郁而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有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均不可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 <目錄>卷中 <篇名>辨正周禹載溫熱暑疫各條

凡病傷寒最重,溫熱尤烈,傷寒僅在一時,溫熱暑疫每發三季,為時既久,病者益多。苟不明其源,則流不得而清也;不辨其類,則治不得其當也。夫溫熱暑疫,皆熱証也。燎原之下,苟無清涼一滴,何以治之?人無今昔,性有異同。某也神酣往聖,志切琳琅,爰以一隙微明,靜中索照焉。夫上古聖人,首重色脈,以營之已變未變,定人生死,片言已畢。

詒按︰此指素問刺熱篇,太陽之脈色榮顴骨一節。

中古聖人,專論穀氣盛衰,定人生死,片言已畢。

詒按︰此指素問評熱病篇,熱不為汗衰一節。

仲景,叔季聖人也。既立方論,複出不盡之藏緯,以膀胱之傷與絕,定人生死,先後合符,了無剩義矣。

詒按︰此指傷寒論中,風溫為病一節,有小便不利,直視失溲也等語。

乃仲景於傷寒論中,溫熱之法,森森俱載,黃芩白虎等湯,是其治也。學人苟能引伸此義,便可變法無窮。乃不能細察其理,反執以為治傷寒之法;蓋思本湯既無外解之功,又無內奪之力,聖人定法,果何取乎。

詒按︰得此提醒,自應頑石點頭。

自晉以來,疑鬼疑蜮,沿陋無已。如崔行文之解溫,用白朮、烏頭、細辛、桔梗四味;更加附子,名老君神明散;更加螢火,名務成子螢火丸。熱藥相投,以火濟火,誰其辨諸。

詒按︰此必當時有寒疫流行,用此得效,因而相傳也。

如仲景書,謂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而朱肱活人書,謂發熱惡寒,頭疼身痛為溫病,已顯背聖訓矣。其所立五方,如葳蕤湯、知母葛根湯、防己湯、栝蔞根湯、葛根龍膽湯,風火交熾,燔灼無休。複改聖散子仍用附子,蘇東坡在黃州時,亦稱其效;豈知朱肱已三易其方,用敗毒散而遠熱藥。然厥功難減厥罪。

詒按︰敗毒散,是通治三時感冒之方,仍非溫熱病藥也。

吳氏謂傷寒壞病,更遇溫熱為溫病。潔古老人,傷寒名家也;其子雲岐,以傷寒過經不解者為溫病,指叔和之文為仲景之言。趙嗣真謂仲景雲,重感異氣,變為溫病。汪機謂仲景雲,遇溫氣為溫病,遇溫熱為溫毒。

竟罔顧聖經之載於方策者,何嘗有此一語耶。

詒按︰諸家不明伏氣發溫之理,而以溫病為傷寒變証,故於溫熱源流,愈說愈遠。

巢氏病源遵崔文行解散法︰一日用摩膏火灸;二日用針解散;三日複汗之;四日用藜蘆丸、瓜蒂散吐之;五、六日解未了了者,複針之;七日熱已入胃,雞子湯下之。遂使龐安常自撰微言,一以和解為主,奉為靈寶,少移則蹶。巢龐二子,盲以引盲,貽誤何極。李思訓亦宗和解,王海臧稱其當宋全盛,明哲莫逾,擬非其倫矣。

詒按︰以上皆傷寒治法,後人遵之以治溫熱,貽誤不少。

丹溪長於溫熱,善用涼藥,溫熱遇之,自能解散。然非有真知灼見於其間也。東垣不善外感,長於內傷,乃從內經悟出冬溫、春溫二義,嘉言極口嘆頌,而用藥則未能絲絲入扣也。

詒按︰丹溪、東垣所論,不過一隙微明,於溫熱病之治法,仍未能從源頭悟澈也。

迨劉河間著傷寒直格,於熱病每多入理深談。然混在正傷寒中,在人眼光采擇,不免金屑雜於泥沙者歟。

詒按︰溫熱治法,自仲景以後,無一人得其門徑。至河間始有清泄邪熱之法,與仲景黃芩白虎之治,先後同符。惜其於疏邪化熱諸法,猶未能隨証變化,曲盡病情也。

至明季方中行著傷寒條辨,可謂直登仲景之堂,獨開生面。惜其論溫熱,亦分陰分陽,治兼寒熱,遂為嘉言所宗。

詒按︰喻嘉言尚論溫熱,有刻意求深之弊,詳論於後。

嗟乎﹗病名溫熱,自需寒涼。乃千百年來,盈庭聚訟,先後支吾,陽春寡和於漢庭, 篪迭奏於晉室;良由來派不清,複無體認。不然,豈諸公各是名家,乃甘悖聖矩如是耶。

詒按︰以上論溫熱病。

若夫夏月暑証,即金匱中濕 ,氣蒸之病也。潔古、東垣以動靜分陰陽︰動而得之為陽,用白虎,靜而得之為陰,用大順冷香諸劑。豈知夏月杲杲炎威,有陽無陰,動靜不甚相遠;惟多食冰果冷物,及恣意房幃,致傷太陰少陰者,熱藥可以暫用,豈得視溫熱之味為通行之藥乎。明計部張鳳逵著治暑全書,深明理蘊,精確不磨,雖有小疵,不掩大德,誠可振聾 於千古者也。

詒按︰以上論暑病。春時溫病,有伏氣暴感兩種之不同,夏月之熱病亦然。內經云︰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則暑病即伏氣發於夏月之病名也。仲景恐與夏月暴感之病相混,故於暴感者另立 病之名,以別於伏氣所發之暑病,亦既苦心而為分明矣。潔古輩徒以陰陽動靜 致辨,而於伏氣一層全未道及,舍本逐末,固無足論;張鳳逵暢論暑病︰獨開生面,而其所論,亦只就暑病之暴感者言之。誠以溫病中之伏氣暴感,治法迥殊;暑病則無論暴感伏氣,均可以白虎為主方,治法相同,則議論尤易混淆也。

至王叔和云:四時不正之氣,感則為疫。而大疫之沿門闔境,傳染相同者,多在兵荒之後,尸濁穢氣,充斥道路,人在氣交,感之而病,氣無所異,人病亦同。所以月令於孟春,掩骼埋 ,不敢或後者,聖王早慮及此耳,非徒澤及枯骨也。後世治疫之法,未有定見。如嘉言上焦如霧,升逐解毒;中焦如漚,疏逐解毒;下焦如瀆,決逐解毒。俟其營衛既通,乘勢追拔,勿使潛滋暗長於未盡之時。此固不易之論。然求其反複盡義,直窮變態者,舍吳又可之言,別無依傍也。

詒按︰以上論疫病。疫病有各種不同︰如素問所言,五運之氣偏勝,則郁伏而為五疫,此尋常之疫病也;其有兵荒之後,沿門闔戶,長幼相似,朝發夕死,醫藥不及,此非常之疫病也。又可所論,似屬尋常之疫病。

前人稱其所論,是五疫中之土疫,斯為切當。其所論病情治法,變化百出,有前人所未經道及,而與伏氣所發之溫熱病相合者甚多;故於下卷証治各條,每采取而論列之。想又可當日,於伏氣、疫氣兩証,未能分晰清楚,因誤指伏氣為疫病者,亦複不少︰故其書中論治,雖稱疫邪,而方治則每與伏氣相合也。 <目錄>卷中 <篇名>辨正蔣問齋醫略伏邪篇

詒按︰伏邪之名,從前未經道及。自蔣問齋著醫略十三篇,煌煌然著伏邪之名,而伏溫一病,始昭然大白於天下。惜乎其所撰伏邪篇,歷引內經、仲景之文,既詳且備;而羼入吳又可募原之論,謂伏邪即與溫疫同條共貫。殊不知溫疫之邪,從口鼻吸受,所受者濕穢之邪,藏於募原,則發為寒熱、痞悶、嘔惡等証。伏溫之邪,從經絡內襲,所襲者風寒之邪,伏於少陰,發為寒熱、身疼之候。病原見証,兩者截然不同。蔣氏不能細加審別,而伏邪論中,每每將募原之說牽涉攙混,致學人轉有多歧之惑。爰亟取蔣氏伏邪篇原文,為之逐條辨正,俾讀者豁目爽心,而於伏邪疫邪,不至更相牽混。詒非好與前人辨難也,亦以病機所在,出入生死之間,不容稍有假借耳。

伏邪者,冬寒伏於募原之間,化熱傷陰,表裡分傳,多為熱証。以始得病,溲即混濁,或黃或赤為據。

原注蘭亭曰︰小便乃州都氣化,邪在表,無關於裡,何至變色混濁;顯是邪伏於中,化熱傷陰之明驗也。

詒按︰暑穢之邪,從口鼻吸受者,由肺胃而伏於募原,至秋令涼氣外束,則發為伏暑。冬寒之邪,從皮毛襲入者,由太陽而伏於少陰,至春令溫氣外達,則為伏溫暑溫兩病。其病源見証,截然兩途。吳又可所論溫疫病源,都屬暑穢之邪。蔣氏乃謂冬寒伏於募原,是將溫暑兩邪,混為一病。其認題既誤,則立論自不能中的矣。

其見証,初起即溲赤而渾,神煩少寐,或洒洒振寒,蒸蒸發熱,或但熱不寒,或汗出熱不退,或潮熱往來,或寒熱如瘧,或頭疼身痛,或狂躁譫語,或渴或不渴,或反欲熱飲,或有汗或無汗,或汗不達下。

詒按︰伏寒化熱,由少陰而發,每有骨節煩疼,腰脊強痛之証,以腎主骨髓,腰脊又為太陽經所轄之地也。內熱上蒸,則頭作痛,慎勿誤認為表証,而強與發汗也。邪已化熱而反欲熱飲者,中有痰濁彌漫,得熱飲則開爽也。溫病得汗,而熱不達於下,甚或足冷不溫,此由正虛而氣不流通,或因邪重而氣被郁,以後病必見重,務宜留心。

舌苔或白或黃,或灰或黑,或滑或澀,或生芒刺,或反無苔而色紫赤。

詒按︰邪涉於胃,則舌上生苔。又可所論邪由募原而發,故始則苔如積粉。其邪化熱,日漸加重,故苔亦由白而黃而灰而黑,日漸增重也。若伏溫化熱,由少陰而出,間有不涉於胃者,則舌色如常。無論不見灰黑之苔,即白黃之苔亦不甚濃。誠以熱在陰經,其患不犯於胃,則胃中濁氣無由上騰而結為苔也。此亦溫暑兩証之分別處,學人當細心領會。

大便或秘或溏,或下利臭水,或如敗醬,或帶瘀血。

詒按︰伏溫熱養於裡,必以大便通達,為熱邪之出路。此與傷寒便溏為邪陷者,其論相反,而其理則一也。

或遇濕土司令,釀成濕溫,則身痛異常,溲更混濁,當與濕証門參治。然濕從土化,土無成位,濕無專証,但治伏邪為主,輔以溫通治濕之意可也。

詒按︰濕邪有外感時令之濕,亦有內傷久伏之濕,身痛亦有不因乎濕者,均當分別論治。至治法之或以濕邪為主,或以伏溫為主,當視濕邪溫邪之輕重,其見証之緩急,方可著手,不容豫設成見也。

其解或戰汗自汗,躁汗狂汗,發斑發疹。

詒按︰表氣之郁,固由斑疹戰汗而解。而欲求達表,必先裡氣暢行,則通腑一層,正伏溫吃緊關頭,不可遺漏也。

其劇則或發痙,或神昏如醉,或苔黑起刺,唇齒焦枯,或鼻煤舌裂,或呃逆從少腹上沖,或搖頭肢體振掉,或氣急痰壅。

詒按︰所敘諸劇証,皆熱潰於陰。而燔及胃腑,或涉於手足厥陰之候,當分別施治,未可混列也。

其脈則忌緊澀細數,而喜和緩滑大。

詒按︰溫邪之脈,弦滑數大,此其常也。間有邪熱郁遏,而脈見細數不暢者,有正氣不充,而脈見細弱不數者,病必見重,醫者宜留意焉。

其治或先用吳氏達原飲加減,從乎中治,然後或汗或下。如見三陽表証,則加羌葛柴胡之類;見三陰裡証,則加硝黃之類。或先汗而後下,或先下而後汗︰或汗而再汗,或下而再下;或但汗不下,或但下不汗;或養陰化邪,補瀉兼施。毋為夾陰所惑,誤服桂附則死。當察其証脈,表裡虛實,老少強弱,風土寒暄,膏粱藜藿,參合為治。善後則宜和胃養陰。

原注蘭亭曰︰夾陰二字,流俗相傳,本無足據。若因房室致病,男子為夾陰,將女子為夾陽乎?真不值一笑也。病在三陰為陰証,小兒亦有之,與房室何與焉?況陰証乃正傷寒家事,伏邪疫邪均無陰証;即或有之,亦千百中之一耳。

詒按︰伏氣化溫,從陰而達,法當助陰托邪。達原飲乃燥烈傷陰之品,惟暑濕在募原,舌苔濁膩者宜之。

若施於伏溫之病,則助熱爍陰,豈堪嘗試。蓋由蔣氏誤認又可所論之疫邪,謂即是伏溫,而置內經、難經所論於不問。

再按︰吳氏所列治法,於表証多用溫燥劫陰之劑︰與伏氣發溫先傷陰分之病,甚不相宜。至所論裡証治法,都與伏溫相合,可以取法不少。緣吳氏當日所見之証,仍屬伏氣居多;所論病情,亦多伏氣之候。只以病源未澈,識見不真,複有暑濕之邪夾雜而發者,淆亂其間。故論中每有病情確屬伏溫,治法亦合,而立論皆以疫邪為名者,此則吳氏立說之鹵莽也。

汗不出,九味羌活湯、活人敗毒散、柴葛解肌湯、小柴胡湯、吳氏達原飲加三陽表藥,醫話柴胡白虎湯之類。下則大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桃仁承氣湯、大柴胡湯、柴胡加芒硝湯、涼隔散、拔萃犀角地黃湯、吳氏達原飲加大黃,醫話中承氣湯、蔞貝二陳湯之類。養陰化邪,則犀角地黃湯、醫話柴胡生地湯之類。補養兼施,則陶氏黃龍湯、醫話大黃人參湯,或半夏瀉心湯,或十味溫膽湯之類。善後則醫話歸芍二陳東加穀芽神曲之類。此其大略,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詒按︰所列諸方,粗淺雜湊。學人觀其大略,原不能舉以治病。其汗劑所列九味羌活及敗毒解肌等方,燥烈劫陰,於溫病尤非所宜,學人勿為其所誤也。

黃帝內經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

又五變篇曰︰百病之始期也,必先生於風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或複還,或留止。

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八正神明論曰︰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熱論篇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此內經諸篇,分明以正邪內伏,而後發為溫病也。

詒按︰以上內經各條,所論伏邪,亦既詳且盡矣。何蔣氏尚牽涉募原之說,混而不分也。

六元正紀大論曰︰司天之氣,氣溫草榮。民康之際,溫厲大作,遠近咸若,此其先有伏邪可知。

難經︰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此經中有伏邪可知。周禮四時皆有厲疫。蓋邪伏之深,亦可期年而發。

呂覽︰禮記以非時之氣為疫,即伏邪因感而發。

史記︰齊中御府長信,冬時墮水濡衣,至春病熱。此伏邪化熱可証。

詒按︰呂覽一條,既以非時之氣為疫,而又謂伏邪因感而發,是將疫邪伏邪牽合為一,蔣氏之病根在是矣。

金匱要略,百合病,必待日數足而後解,是亦伏邪之類。

傷寒論平脈篇,直以伏邪為病名。

傷寒例以寒毒藏於肌膚,春變為溫,夏變為暑。此以冬傷於寒,發為溫病,本於經旨。

太陽篇︰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為溫病。既不惡寒,邪非在表,而渴屬內熱,其為伏氣顯然。

陽明篇諸下証,與伏邪入胃之意同。

少陰篇之自利,心下痛,厥陰篇之厥深熱亦深,諸下証,亦與伏邪化熱傷陰之意同。

詒按︰傷寒既經化熱以後,其証治法,與伏溫大略相同。其不同者,在即起自內達外之時,則恰與傷寒為對待耳。

太平御覽載曹植說,疫氣致病,悉被褐茹藿之子,荊室蓬戶之人;若夫殿處鼎食之家,若是者鮮矣。此亦飢寒傷正,邪伏而後發也。巢元方以疫癘與時氣溫熱相類,蓋不知由於一氣所伏,而有多寡輕重之分耳。通鑒唐紀︰關中比歲飢饉,兵民率皆瘦黑。至麥始熟,市有醉人,當時以為嘉瑞。人乍飽食,死者五之一。此人飽食,非受風寒,蓋有伏邪內動也。劉河間宣明方,治疫癘,不宜熱藥。解表而用白虎湯、涼隔散,明其有伏熱在內也。

李東垣辯惑論載王辰改元,京師戒嚴,受敵半月。解圍之後。都人之不病者萬無一二,既病而死者接踵不絕,將近百萬。豈俱感風寒耶,蓋伏邪所致耳。丹溪心法附餘,附傷寒直格心要論証治諸法,治伏邪甚善,當與吳氏溫疫論互閱。

丹溪心法︰溫疫,眾人一般病者是。治有三法︰宜補,宜散,宜降。首用大黃、黃芩,先攻其裡,亦因其內有伏邪也。

方約之謂溫熱之病,因外感內傷,觸動郁火,自內而發之於外也。此明言邪伏於中也。元史耶律楚材用大黃治士卒病疫,亦足見其邪之伏於裡也。

詒按︰以上各條所論,均系疫証;而蔣氏引之,每條牽入伏邪。其實疫証中有專病疫者,有兼伏邪者,當隨証審治。若將兩証牽合立論,則不特伏邪之証治不清,並疫証亦茫無依據矣。

王履溯洄集︰溫病熱病,發於天令暄熱之時,怫熱自內而達之於外。又云︰世人治溫熱病,雖誤攻其裡,亦無大害;誤發其表,變不可言,足以明其熱之自內達外矣。

張景岳以溫疫本即傷寒,多發於春夏,必待日數足,然後得汗而解。此與金匱百合病之義同,皆有內伏之邪故也。吳又可溫疫論治伏邪最切,而反以冬傷於寒春必病溫為非。是蓋不知寒乃冬月之正邪,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及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謂正邪可伏而後發也。由是觀之,伏邪所從來遠矣。

詒按︰溯洄集所論,確系伏氣所發,其論病情最為確當。蔣氏以伏邪與溫疫牽合,已屬誤認。張景岳乃為溫疫本即傷寒,則誤而又誤。其謂必日數足而後能解,理亦不確。緣景岳於外感六淫病,其理路本未能清晰也。

吳又可專論溫疫,遂將當時所見之病,無論其為伏溫,為溫疫,一概謂之疫邪。不責己之分辨不清,反疑內經冬傷於寒之語為不確。其才識粗疏,橫肆武斷,亦未免不自量矣。蔣氏既知所伏者為正邪,則所見高出於吳氏矣。何以篇中引用,仍以達原飲為主方。前後自相矛盾,吾所不解。

然人之強弱不同,攻補有異。大法有三︰攻邪為上策,扶正祛邪為中策,養陰固守為下策。蓋邪扶於中,猶禍起蕭牆之內,邪正交爭,勢不兩立。正氣無虧,直攻其邪,邪退而正自複也。若正氣有虧,不任攻邪,權宜輔正,且戰且守,勝負未可知也。若正氣大虧,不能敵邪,惟有養陰一法,悉力固守,冀其邪分自解,不已危乎。是以正氣不虛,伏邪雖重,治得其宜,可奏全捷;惟正虛可畏。不知者,反以攻邪為太峻,樂用平穩之方,致使邪氛日進,正氣日虧,正不勝邪,則輕者重,重者危,卒至不起;乃引為天數,豈不謬哉。

詒按︰蔣氏此論,以攻邪為主,蓋以邪退則正自複,去邪所以救陰也。吳鞠通溫病條辨則專以養陰為主。

陰氣既充,則在表者,液足自能致汗;在裡者,增水乃可行舟。陰旺則熱自解︰養陰即以泄熱也。愚謂此兩法,亦當隨人而施。如偏於陰虛者,則養陰以泄熱,吳氏之論為宜。偏於邪重者,則泄熱以存陰,蔣氏之法為合。二者雖似相反,而實則相成也。 <目錄>卷中 <篇名>辨正張石頑傷寒緒論溫熱各條

詒按︰張路玉於正傷寒外,詳列四時外感、類傷寒各病,並采輯各家之說,備著於篇,其論亦至悉矣。惟篇中於冬溫、春溫、溫疫等証與溫熱病,未能尋源溯流,條分縷析,學人眩焉。茲錄其有關於溫熱病者若干條為之詳加評論,俾讀者不至為舊說所淆云。

傷寒者,冬時嚴寒,感冒殺厲之氣而病也。交霜降節後,春分節前,病發頭痛者,皆謂之正傷寒。其病有六經傳變、合病、並病諸例,其治法以仲景傷寒論為圭臬。

詒按︰正傷寒病,南方不多見,即間有之,亦鮮重証。凡外感病之重且險者,皆溫熱病也。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與少陰合病,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至水漿不入,不知人事者,六日死。然傷寒病兩感者亦少,惟溫病熱病居多。以溫熱從少陰發太陽,即是兩感之証。所以守真特立涼膈、雙解、白虎、承氣等湯,以兩解其表裡之熱毒也。

詒按︰石頑每謂溫病亦必由少陽而發,初起以柴胡為主方,而此處又謂少陰出太陽,可知其於溫病,未能明辨其原,故論治亦無確見也。且兩感証是外內合邪,溫熱病是由內達外,其外面見証雖同,而病之來源各異,本不可同日而語也。

至冬令時,反有非節之暖,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未至而至,即為不正之氣。人感之而病者,名曰冬溫。其証必心煩嘔逆,咽痛,身熱頭疼,或咳嗽自汗,或頭重面腫。但始咽痛,後必下利。以邪入少陰,其經上循喉,下入腹也。治以陽旦東加桔梗、葳蕤。

詒按︰此外感風溫之邪,冬春間時有之。葉香岩所謂溫邪上受,首先犯肺。吳鞠通所用平涼輕劑,銀翹、桑菊之類,恰與此等証相合。蓋此病必以清泄肺經為主也。如傷及陰分,則地、麥、元參,可隨証加入,吳鞠通亦已言之。其所主陽旦湯有桂枝之溫,必有惡寒、頭項強痛之太陽証方合。如有此証,則非溫邪傷肺之溫病,而為伏寒內發之溫病矣。總由經脈未清,故語多矛盾耳。

至春分節後,天令溫暖,有人壯熱為病者,乃溫病也。經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仲景云: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蓋以冬時伏氣,隨時令溫熱之氣而發。但所發之因不同,有感非時暴寒而發者,有飢飽勞役而發者,有房室不慎而發者。所感之客邪既殊,則發出之經絡亦異。所謂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當隨其經証而治之。

詒按︰此數行,說溫病源流俱徹,夫何間然。

凡溫病之發,必大渴煩擾,脅滿口苦,不惡寒反惡熱,脈氣口反盛於人迎,明系伏邪自內達表,必先少陽經始。若因客寒而發者,宜小柴胡隨所見經証加減。無客邪者,黃芩湯主之。病溫病亦多傳變並合,未有不及少陽者。如太陽少陽合病,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承氣湯;三陽合病,柴胡湯,或雙解散加減。凡三陽表証,煩熱口渴,俱宜黃芩湯之類,據此合病症治;則傳變並病,可例推矣。

詒按︰此節論溫病証治頗合。惟謂伏邪外達,必由少陽,則囿於舊說,不切病情。且與上文溫邪行諸經,不知何經之動,前後亦自相刺謬矣。

凡治溫病熱病,無正發汗之理。蓋其邪自內達外,無表証明矣。若果証顯非時暴寒,惡寒頭痛而脈緊者,亦不可純用表藥,宜梔豉湯或益元散加薄荷、蔥、豉;重則涼隔散去硝、黃,加蔥、豉,探吐取汗最妙。蓋此怫郁之熱,乘春溫之氣而發,雖有非時暴寒,只宜辛平之劑發散。

詒按︰溫邪初起,用蔥、豉取汗最穩,不必探吐也。

凡下之前後,或將汗已汗,或下後餘熱不止,反大汗淋漓者,此實熱雖去,而餘邪未盡,可與小劑黃芩湯,或解毒湯調之。

詒按︰若陰津不足之體,用清養胃陰之劑最妙。

若下後,渴雖減而飢欲得食者,此伏邪初散,陰火乘虛擾亂也。凡溫熱病下後多此,慎勿便與粥飲,得食則複。

詒按︰近人不明此理,因此而致反複者甚多。

凡溫病下後,熱不退,下証尚在者,可再三下之,以熱退為度。

詒按︰傷寒病糞多堅栗,下之宜猛而重;一下之後,可以連下者甚少。溫熱病糞多粘黑如醬,下之宜緩而輕,下後停一、二日,垢熱再聚,即當再下,有下至三四日始清者,不得謂已下者不宜再下也。

若下後,熱不止,而脈澀咽痛,胸滿多汗,此熱傷血分也,葶藶苦酒湯探吐之。

詒按︰熱傷血分之証,當養血以化餘熱,如生地、元參、銀花、犀角、洋參、竹茹之類,乃合病情。若葶藶、苦酒之法。決不可投。

所謂交陽者,非陰寒交熱而為陽也。乃怫熱蓄之於裡,郁極乃發,則交傳而出於表之陽分,是謂交陽而後作汗也。或郁而不能出表,是否極不泰,即正氣衰殘,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而死矣。

夫欲汗而脈忽沉伏者,陽氣並入於裡故也。交陽而躁亂昏冒者,裡熱郁極,故神昏而躁擾也。凡戰汗而不快,或戰而不汗,此並之不甚,故雖戰而病不去也。通宜三一承氣湯,或合黃連解毒湯下之,所以散怫熱而開郁結也。凡戰汗時,頻與熱薑湯,助其開發最佳,可免戰不快而無汗之患。

詒按︰姜性助熱,不如茅根為佳。

凡可下之症,或得下而汗即出者;或服藥而怫郁頓開,先汗出而後利者;或利性但隨汗泄,則氣和而愈竟不利者;亦有戰不快,交不通而死者;或不戰而汗出者;或但戰無汗而愈者。世俗不知,乃以惡寒戰栗為陽虛陰勝,因而誤治者多矣。

詒按︰凡此病情疑似之際,死生反掌,均須用心。

凡溫病發於三陰,脈微足冷者,多難治。

凡溫病大熱,脈反細小,手足逆冷者,死証也。

凡溫病初起,大熱神昏譫語,熱甚脈小足冷,五六日而脈反躁急,嘔吐昏沉,舌本焦黑,或失血躁熱脈大,或痙搐昏亂,或脈促結代沉小者,皆死。

溫熱病,大熱不得汗者死;得汗後而反熱,其脈躁盛者,亦死也。凡溫熱誤汗之,狂言不能食,其脈躁盛者,皆不可治也。

詒按︰此節所列溫病不治之症,不外三種︰邪氣郁伏不達者,一也;正虛不能托邪者,二也;陰氣被爍涸者,三也。

夏至後,炎暑司令,相火用事。有發熱身疼,不惡寒但惡熱而大渴者,為熱病。傷寒例云:凡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熱。蓋久伏之邪,隨時令之暑熱而發也。以邪非外來,故但惡熱而不惡寒。熱自內發,故口燥渴而引飲多。其邪既郁為熱,不宜辛溫發汗,不得複指為寒;而仲景仍以傷寒目之者,謂其初受病時,皆寒氣郁伏所致耳。世言仲景無溫熱治法,試觀太陽、陽明篇中黃芩、白虎等湯,豈治傷寒可用之藥也。白虎為金神,非盛暑熱病,內外熱極者,不可用。氣虛人用之,往往成結胸,甚至不救。故有立夏以前、處暑以後,不可妄用白虎之戒。夫傷寒之不可用黃芩、白虎,猶溫病之不可用麻、桂、青龍也。即治溫熱,亦須無非時暴寒者方可用。

詒按︰此節申明黃芩、白虎,仲景本為溫熱而設,非傷寒方也。惟節末一轉,又設為黃芩、白虎之厲禁。

於理未嘗不是,特嫌其於熱病正治法,未免喧賓奪主耳。

若溫病七八日,或十餘日,前邪未除,重感於寒,忽然寒熱交作,交為溫瘧,方書以為壞証。按傷寒例雲︰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其証胸脅滿,煩渴而嘔,微惡寒者,治以小柴胡去參、半,如栝蔞根、石膏。無寒但熱,其脈如平,骨節煩疼,時嘔者,用白虎東加桂枝。慎不可辛溫發散,以助其虐。

詒按︰前症煩渴微惡寒,宜白虎加桂枝;後症但熱不寒,並不得加桂枝矣。

至內經所言,先熱後寒之溫瘧,乃得之冬中於風,寒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陽氣大發,邪氣不能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泄,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並出。此病藏於腎,其先從內出之於外也。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衰則氣複反入,反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治宜人參白虎湯,或有客邪,則加桂枝;更以金匱腎氣丸去附子,倍加桂枝作湯,渴則飲之。蓋從腎出而大熱,則其內先已如焚,故急以白虎退熱。迨瘧勢外衰,複返於腎,而陰精與之相持,乃為寒。設不知壯水之主,以救其陰,十數發後,陰精竭矣。此伏邪自發之溫病,與溫病後重感於寒所變之溫瘧,名同而實異,然皆不越乎少陰一經,故詳辨之,以破此異同之惑。

詒按︰兩証來源稍異,而救陰撤熱,其治法大致相同。惟前証重感新寒,當隨証參用疏邪之意,方為周密。

<目錄>卷中 <篇名>辨正吳又可溫疫論各條

詒按︰吳氏所論溫疫中後治法,大概與伏溫相合。故後來張石頑、蔣問齋等治溫熱病,每每引用。惟方藥粗悍,宜於藜藿壯實之體,而不宜於膏粱虛弱之人耳。所可議者,開手即謂溫疫穢濁之邪,由口鼻吸受,藏於募原而發。將伏氣化溫之病,概行抹煞。並疑內經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之語為不足憑。試思募原之邪,專在氣分,即使善於傳變,亦何至有先裡後表,但裡不表,裡而又裡,如後面所稱九傳之變証哉﹗至所敘初起証情,以及舌苔脈象,大略是暑濕濁邪蒙蔽中焦之証,與疫厲惡毒之邪,沿門闔戶,如霍亂爛喉捻頸等險惡之証,傳染不已者,亦不相同。然則又可所指之溫,既未得伏溫之真諦;所論之疫,又未得疫証之全體︰似無足取矣。然又可當明季兵荒 至之時,確有是病,以此治病,確乎有效,乃以其所閱歷者著為此論。雖不免有粗疏之弊,亦豈容一概屏棄。況篇中所論應下失下,及下後諸變証,曲折詳盡,多闡前人未發之秘,堪為臨証圭臬者,正複不少。爰采論中,與伏溫相合者各條,附列於下,並分系於各篇之後而詳論之。

溫疫之邪,從口鼻而入,不在經絡,舍於伏膂之內,去表不遠,附近於胃,乃表裡之分界,是即內經瘧論所謂橫連募原是也。凡人本氣充滿,邪不易入,適逢虧欠,因而乘之。感之淺者,待有所觸而發;感之深者,中而即病。其始陽氣郁伏,凜凜惡寒,甚則四肢厥逆;既而陽氣郁發,中外皆熱,發即昏昏不爽,壯熱自汗。

此邪伏於募原,即使汗之,熱不能解。必俟伏邪已潰,表氣漸行於內,精元自內達表,此時表裡相通,大汗淋漓,邪從外解,此名戰汗,當即脈靜身涼而愈。

詒按︰從口鼻吸受者,必系暑濕穢濁之邪。其發也,心有痞悶、嘔惡、嘈攪等募原達胃之見証。治之當用芳香開泄,如藿香正氣之類。此不在經絡,本非汗能解。若暴受風寒邪在經絡者,其邪尚淺,一汗即解而不戰也。若大寒大熱,必戰而得汗乃能解熱者,其邪必深且重。迨郁伏而發,邪正交爭則戰,正勝邪卻則汗,此即屬伏溫見証。雖病情萬變,不可執一,伏溫之病︰每有兼挾暑濕穢濁,或暴感風寒夾雜而發者︰然醫者必須逐層分別,認清來源,方可施治。吳氏於入手之初,敘述病情,不能分晰清楚,混稱之曰溫疫,致後人相沿遺誤,不容不辨。

若伏邪未盡,必複發熱。其熱之久暫,視所感之輕重,要皆先寒後熱。至伏邪發出,方顯變証。

詒按,據此病機,合之下文表裡九傳,則所云伏邪,必非輕淺之邪,如募原所伏之穢濁矣。

其証或從外解,或從內陷,更有表裡先後不同︰有先表而後裡者,有先裡而後表者,有但表而不裡者,有但裡而不表者,有表而再表,有裡而再裡,有表勝於裡者,有裡勝於表者,有表裡分傳者。此為九傳。

詒按︰所列九傳証情,變幻殊甚。然惟伏氣化溫,從少陰外達者,每每有之。邪機僅在募原者,未必如是也。

疫邪初起,脈不浮不沉而數,晝夜皆熱,日晡益甚,頭疼身痛。不可用辛熱藥汗之,又未可下,宜用達原飲以透募原之邪為當。若見少陽、陽明、太陽証,隨經加柴胡、葛根、羌活為引,以提其邪出陽分也。

詒按︰若系暑濕濁邪,舌苔白膩者,用達原飲甚合。若伏溫從少陰外達者,則達原飲一派辛燥,既不能從裡透邪,而耗氣劫津,非徒無益,而又害之矣。學人當細心體認,勿誤用也。

邪之輕者,舌上白苔亦薄,脈亦不甚數,一二劑自解。如不得汗,邪氣盤錯於募原也,只以本方主之。

感之重者,舌上苔如積粉,藥後不從外解而反內陷,舌根先黃漸至中央,此邪漸入胃也。前方加大黃下之。

詒按︰以舌苔之濃薄為病之輕重,是暑濕濁邪之的據。若伏溫則盡有邪機極重,而舌苔如無病者。緣邪發於陰,未涉於胃故也。學人於此等處,細心分別,則伏溫與疫邪異同之辨,自可了然矣。

若脈長而洪數,大汗多渴,此邪氣適離募原,欲表不表,白虎湯証也。如舌上純黃色,兼見裡証,此邪已入胃,承氣湯証也。

詒按︰白虎、承氣,均是治熱邪犯胃之重劑。凡無形之邪熱,燔灼於胃者,用白虎︰有形之垢熱,結於胃腑者,用承氣;此一定不易之法。乃以欲表不表,則當以導之出表為要,不當以白虎專清裡熱矣。

疫邪為病︰有從戰汗解者;有從自汗盜汗解者;有無汗竟全歸胃腑者;有自汗淋漓,熱渴反甚,終得戰汗而解者;有胃氣壅遏,必下後始得戰汗而解者;有汗解而裡和,越三四日複發熱者;有已發黃,因下而複熱發斑者;有竟從發斑而愈者;有裡証偏重,雖有斑仍非下不愈者;此雖傳變不常,要皆意中事也。

詒按︰所列病情傳變,頗為詳悉。但如汗解後,越日複熱;發黃後,因下複熱;發斑後,仍非下不愈;此等証情,伏溫每每有之。若邪伏募原之濕溫,未必爾也。

又有意外之變,如男子適逢使內,邪熱乘虛陷於下焦,氣道不通︰以致小便淋澀,少腹脹滿,至夜發熱。用導赤、五苓輩,分毫不效;與大承氣一服,小便如注而愈者。

詒按︰此邪熱陷入肝腎之部,當從陰分,導泄其熱乃愈。導赤、五苓,固與証不合,即承氣得效,亦不過得大黃泄熱之力耳。其實方中之枳、朴、芒硝,與証情亦不相合也。

又有女子經水適來適斷,以及失血崩帶,心痛疝氣,痰火喘哮等証,隨時挾發者,此皆出於意外者也。大抵邪行如水,惟●處受之,此喻最切要。至因新病而來舊病,但治新病而舊病自已也。

詒按︰因新病牽動舊病,治當以新病為主,此定理也。但其中亦須審察輕重緩急,以定治法,未可執一論也。

然有大勞、大欲、大病、久病後發病者,此為四損。其正氣先虧,每致邪氣易陷,多不可救。

詒按︰凡決溫熱病之生死,總以正氣之強弱衡之。病邪雖重,而正氣能支,尚可不死,有病邪雖輕,而正氣不能支持,每每猝然蒙陷。不可不知。

吳又可曰︰疫邪一二日,舌上苔如積粉,早服達原飲一劑。午後舌色變黃,隨見胸膈滿痛,大渴煩擾,此伏邪已潰,毒傳於裡也。前方加大黃下之,煩熱稍減。傍晚後加躁煩發熱,通舌黑刺,鼻如煙煤,此邪毒最重。待瘀到胃,急接承氣湯,抵暮大下,夜半熱退,次早黃刺如失。一日有此三變,數日之法,一日行之。因其毒甚,故傳變亦速,投劑不得不緊;設用緩法,必無及矣。

詒按︰似此傳變迅速,疫邪穢毒極重者多有之;若尋常伏氣所發,未必若是之重且速也。

又曰︰邪入胃者,非承氣不愈。誤投白虎,既無破結之能,反抑邪毒,致脈不行,反變細小。倘誤認陽証陰脈,複不敢下,逡巡死耳。當此急投小承氣,庶可挽回。

詒按︰必有大熱大渴,脈洪多汗,舌無濃濁苔,方為白虎的証。至脈變細小,仍投承氣,亦須認清見証。

若胃無垢熱,承氣豈可妄施。

又曰︰疫邪初發,必在半表半裡。至於傳變,或表裡分傳。醫執成見,必先解其表,此大謬也。嘗見用大劑麻黃,一毫無汗,轉加煩熱。蓋裡氣結滯,陽氣不得宣達於表,即四肢未免微厥,安有津氣蒸蒸而外達乎。

必用承氣通其腑。苟裡氣一通,不待發散,多有自汗而解者。

詒按︰所論雖屬疫邪,而溫熱病熱結於胃,津液不行而無汗者,其理與此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