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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陰病脈証並治第六

凡九條 方二

陰經皆屬臟,臟病不易治,雖然,治之得其道,則反易愈,由其不似陽經之數於變也。三陰惟太陰之條目少者,孤臟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陽而病者極多。蓋太陽主表,先太陽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經之自中鑿說也。無此事理也。且三陽當病之時,得治則愈,又況一入陽明,則不複轉,所以病陰証而病者絕少,臨病切要仔細端詳,不可苟且忽略,謠俗專以交口陰陽,偶爾中傷,執為陰証,下醫又快售,乃習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謬。(數,音速,夫以病在三陽,而謂之陽証,病在三陰而謂之陰証,非甚高遠難知也。而徇俗者,乃膠固執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

(一)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太陰,脾經也。其脈起於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內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靈樞曰,是動,則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蓋脾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濕,病而不能為胃以行其津液,水穀不分也。時腹自痛者,靈樞曰,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入絡腸胃。實則腸中切痛是也。胸下結硬者,足太陰之脈,其支者複從胃別上膈,注心中,故誤下,則邪反聚其別也。

(二)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問曰,風淫末疾,是也。陽微,陽經無邪也。陰澀,太陰統血。血凝氣滯也。長,陽氣勝也。陽主發生。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三)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浮為在表,太陰之脈,尺寸俱沉細,今見浮,則邪見還表可知,然浮為風,宜桂枝湯者,以太陰之中風言也。方見太陽上編。

(四)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自利不渴,濕勝也。太陰濕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輩,皆能燠土以燥濕,故曰溫之也。

(五)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穢腐當去故也。

此條二節,自不能發黃以上,與陽明第四十一條上節同,下節相反。蓋同感異變,而各成一家之証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為轉陽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穢腐當去,為脾家實,何也?蓋脾主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則脾得以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為實,而証為猶系太陰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而反為約,所以為轉陽明也。然則一脾胃也。而反覆之變不同有如此者,醫之為道,豈可以易易言哉。

(六)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桂枝加芍藥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更加芍藥三兩,隨前共六兩,餘依桂枝湯法。腹滿時痛者,脾受誤傷而失其職司,故曰屬太陰也。以本太陽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陰之被傷而致痛也。故倍芍藥以和之。

(七)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桂枝加大黃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大黃(一兩) 芍藥(六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上條,而又以胃家本來實者言,本來實者,舊有宿食也。所以實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陽明而曰大實,例之變也。桂枝加大黃者,因變以製宜也。然曰桂枝加,則補方者,當一例如上文云云,不當載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藥六兩,水七升,不合數,皆後人之苟用者,當斟酌焉。

(八)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利便,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此承上條,申致戒謹之意。

(九)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亥子丑,太陰所王之三時也。欲解者,正王則邪不勝也。

辨少陰病脈証並治第七

凡四十六條 方十五

三陰先太陰者,太陰正位中宮,統倉廩也。少陰居下,而先於厥陰者,陰道逆,自下而上也。

(一)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少,去聲,下皆同,少陰,腎經也。脈微細者,少陰居於極下,其脈起於小趾之下也。靈樞曰是主所生病者,嗜臥,但欲寐,嗜臥也。蓋人肖天地,天地之氣,行於陽則辟而曉,行於陰則闔而夜,故人之氣,行於陽,則動而寤,行於陰,則靜而寐,然則病患但欲寐者,邪客於陰故也。

(二)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細辛(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熱,邪在表也。脈沉,少陰位北而居裡也。以其居裡,邪在表而發熱,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裡,故用麻黃以發之,以其本陰而標寒,故用附子以溫之,細辛辛溫,通於少陰,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專經而向導也。

(三)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附子湯方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口中和,謂不燥不渴,裡無熱也。少陰之脈,貫脊,脊,背呂也。背字從北從肉,北,天地之陰方也。北肉為背,人身背陰之處也。陽脈在背,根陰之義也。經傳謂背為陽者,其猶謂桂枝發汗。與夫歷家謂月行速之意歟,腎居北方,其行屬水,生於天一,故曰少陰,然則陰寒湊於少陰,宜乎背惡寒而他處不惡也。灸之以火者,火能助陽而陰自消也。主之以附子者,附子溫經而寒自散也。人參甘寒,補其氣以扶陽於生,芍藥酸平,收其陰而為陽之附,茯苓甘淡,淡以利竅,逐水以消陰,甘以入心,順火以從陽,術味甘苦,苦以燥濕,製水而燠土,甘以益脾,和中而固本也。

(四)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製水,故令色白也。欲吐不吐心煩者,少陰之脈循喉嚨,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也。自利者,腎氣實,水無製也。虛故引水自救,釋上文之渴也。白,寒色也。病形悉具,以其本病之口燥舌乾言也。小便白者,至末,反覆申明上文,所以曉人,勿認煩渴為熱以致誤之意。

(五)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複吐利。陰陽俱緊,傷寒也。傷寒不當有汗,故謂汗為反出,亡與無同,古字通用,無陽者,汗乃血之液,陰主血,寒為陰而傷血,陰邪湊於少陰,陰盛矣,故謂無陽以為之衛護,而汗所以反得自出也。咽痛者,少陰之脈循喉嚨也。其臟屬水,所以不惟咽痛,而複吐利,水無製也。

(六)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細沉而數,裡熱也。故曰病為在裡,不可發汗,惡虛其表也。

(七)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澀者,複不可下之。微者氣不充,故曰無陽,無陽則化不行,故汗不可發也。尺以候陰,弱澀者陰血不足也。故謂複不可下。蓋少陰藏寒,其官作強,有出無入,有虛無實,有補無瀉,所以汗下皆不可行,而反覆叮嚀以示禁止如此。

(八)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少陰之脈,從足走腹,循喉嚨,其支別至肺,自下而上者也。受火之劫,火性炎上,循經而蒸爍於肺,肺傷則氣逆,所以咳也。下利者,少陰屬水,其臟虛寒,劫迫則滑脫也。滑脫而虛。故生熱亂而譫語也。強責,謂過求也。小便與汗,皆血液也。少陰少血,劫汗奪血,則小便之涸竭,故難也。

(九)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 臥,手足溫者,可治。下利,陰寒盛也。自止,寒邪退也。惡寒而 臥,其臟本虛寒也。手足屬脾,溫者,脾土和也。土和則萬物生,故曰可治也。

(十)少陰病,惡寒而,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惡寒而,承上條而言也。時或自煩欲去衣被,陽熱複也。猶之手足溫,故亦曰可治也。

(十一)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緊,寒邪也。自下利,脈暴微者,陰寒內泄也。故謂手足為反溫,言陽回也。陽回則陰退。故謂緊反去為欲解也。夫寒邪在陰而脈緊,得自利,脈暴微,手足溫,緊去為欲解者,猶之邪在陽,脈數而熱,得汗出,脈和身涼,數去為欲愈之意同,陰陽勝複之理也。

(十二)少陰中風,陽微陰浮者,為欲愈。陰陽詳見二難三難,陽微,風邪散,而表氣和也。陰浮者,裡氣勝而邪外出也。

(十三)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子丑寅,陽生之時也。各經皆解於其所王之時,而少陰獨如此而解者,陽進則陰退,陽長則陰消,且天一生水於子,子者,少陰生王之地,故少陰之欲解,必於此時歟。

(十四)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膀胱屬太陽,太陽者,六經之長也。為諸陽主氣,與少陰腎為合,陰從陽化,裡熱達表,故一足盡熱也。熱在膀胱,太陽多血,腎司開闔,陰主下降,故熱亂,則血出於二便也。

(十五)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必動其血者,汗為血之液,不得汗則得血也。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迫則錯經而妄逆也。下厥,以少陰居下而熱深言也。上竭,以妄逆言也。

(十六)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陰寒吐利,法當厥逆者,以無陽也。手足不逆冷,則陽自若而脾胃和,故以熱為反發者,婉詞也。然陽自若,則陰為有製,脾胃和,則五臟六腑皆得以受其氣而生也。灸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經以遂其生也。

(十七)少陰病,惡寒,身 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陰盛則陽竭,故曰不治。

(十八)少陰病,吐利,燥煩,四逆者,死。陰寒吐利而至於燥煩,津液內亡,而成枯竭也。加之四肢厥逆,脾土敗絕也。

(十九)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頭眩,俗謂昏暈是也。諸陽在頭,然則下利止而頭眩者,津液內亡,而陰已虛竭,陽無依附。浮越於外,而神氣散亂,故時時自冒也。

(二十)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四肢溫和為順,故以厥冷為逆,不順也。,不伸也。陰主屈故也。諸証具見而脈又不至。則陽已先絕,可知矣,不煩而躁,孤陰亦欲自盡也。

(二十一)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息,呼吸氣也。嘆聲曰息,言嘆息之聲,高而散漫,無接續生息之意。蓋陽氣欲絕,故其聲息如此。

(二十二)少陰病,脈微沉細,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複煩躁不得臥寐者,死。脈微沉細,但欲臥,少陰之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煩熱,無陽也。欲吐,經中之邪不退也。自利,臟病進也。更複煩躁不得臥寐者,陽欲絕而擾亂不寧也。

(二十三)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証,故微發汗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無裡証,謂不吐利燥煩嘔渴也。以無裡証,而表又不見,故用附子以佐麻黃,雖曰微發汗。而用甘草以易細辛。蓋亦和解之意也。

(二十四)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黃芩(一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兩)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少陰本欲寐,反心中煩不得臥者,風邪客於裡,熱甚而裡不和也。黃連黃芩,清膈,以除風擁之裡熱,雞黃阿膠,和血,以益不足之真陰,然阿膠者,黑驢皮之膏液也。故能逐陰經之邪風。雞黃者,巽木禽之誕卵也。故能定邪風於少陰,芍藥下氣以和陰,所以為少陰風熱之佐使也。

(二十五)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少陰腎也。腎主骨,寒淫則痛,然則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者,傷寒也。沉為在裡,是故附子湯者,溫裡以散寒之要藥也。

(二十六)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內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餘勿服。

腹痛,寒傷胃也。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者,胃傷而土不能製水也。便膿血者,下焦滑脫也。石脂之澀,固腸虛之滑脫,乾薑之辛,散胃虛之裡寒,粳米甘平,和中而益胃,故三物者,所以為少陰下利便膿血之主治也。

(二十七)少陰病,下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古利無。後人所加,此比上條差輕,以便膿血同,故治亦同。

(二十八)少陰病,下痢,便膿血者,可刺。

此承上二條而申著其輔治之意,刺,所以通其壅瘀也。壅瘀通,便膿血自愈,可者僅可之詞。

(二十九)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吐則耗陽,利則損陰,厥冷者,陰損而逆也。煩躁,陽耗而亂也。茱萸辛溫,散寒暖胃而止嘔,人參甘溫益陽,固本而補中,大棗助胃益脾,生薑嘔家聖藥,故四物者,為少陰扶危之所須也。(方見陽明篇。)

(三十)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豬膚湯

豬膚(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溫,分六服。

下利,寒甚而水無製也。咽痛,胸滿,心煩,臟病與經病具見也。豬膚,本草不載,義不可考。說者不一,用者不同,然既曰膚,則當以 豬時所起,皮外毛根之薄膚為是,但豬屬亥,宜入少陰,膚乃外薄,宜能解外,其性則涼,固能退熱,邪散而熱退,煩滿可除也。白蜜潤燥以和咽。咽利而不燥,痛可愈也。白粉益土以勝水,土王水製,利可止也。豬膚湯義,意者其在於茲乎。

(三十一)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咽痛,邪熱客於少陰之咽喉也。甘草甘平而陰陽,故能主除寒熱,桔梗苦甘而任舟楫,故能主治咽傷,所以微則與甘草,甚則加桔梗也。

(三十二)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半夏散及湯方

半夏(洗) 桂枝(去皮) 甘草(炙以上各等分)
以上三味,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煮七沸,內散一兩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少冷,少少咽之。

咽痛與上同,而治不同者,此以風邪熱甚,痰上壅而痺痛者言也。是故主之以桂枝,祛風也。佐之以半夏,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熱也。三物者,是又為咽痛之一治也。

(三十三)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苦酒湯方

半夏(洗破如棗核大十四枚) 雞子(一枚去黃內上苦酒著雞子殼中)
上二味,內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 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咽下,不瘥。更作三劑服之。

咽傷而生瘡,則比痛為差重,可知也。不能語言者,少陰之脈,複入肺絡心,心通竅於舌。心熱則舌不掉也。聲不出者,肺主聲而屬金,金清則鳴,熱則昏而塞也。半夏主咽而開痰絡,苦酒消腫而斂咽瘡雞子甘寒而除伏熱,以上三條証同而治殊。蓋各適其因之宜然爾。

(三十四)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白通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少陰病而加下利者,不獨在經,而亦在臟,寒甚而陰勝也。治之以乾薑附子者,勝其陰則寒自散也。用蔥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陽,則陰自消也。

(三十五)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蔥白(四莖) 乾薑(二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豬膽汁(一合)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膽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溫再服,若無膽汁亦可用。

尿,與溺同,奴吊切,此承上條複以其甚者言,脈微,陽虛也。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熱藥治寒,寒甚者,格拒而不入,湯不為用,反爭而逆亂也。人尿性寒,膽汁微寒,以之為向導者,經曰:逆者從之,此之謂也。暴出,燭欲燼而焱烈也。微續,真陽回而漸複也。然屬加減耳,成方疑後人所增。

(三十六)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真武湯方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切)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腹痛,小便不利,陰寒內甚,濕甚而水不行也。四肢沉重疼痛,寒濕內滲,又複外薄也。自下利者,濕既甚而水不行,則與谷不釐清,故曰此為有水氣也。或為諸証,大約水性泛濫,無所不之之故也。真武者,北方陰精之宿,職專司水之神,以之名湯,義取之水,然陰寒甚而水泛濫。由陽困弱而土不能製伏也。是故術與茯苓燥土勝濕,芍藥附子利氣助陽,生薑健脾以燠土,則水有製而陰寒退,藥與病宜,理至必愈。後加減法。(或為諸証之治。)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水寒相搏則咳,細辛乾薑之辛,散水寒也。既散矣,肺主咳,而欲收,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茯苓淡滲而利竅。小便既利,不須滲也。)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芍藥收陰而停液,非下利者所宜。故去之,乾薑散寒而燠土,土燠則水有製,故加之,)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成半斤。(嘔,氣逆也。去附子,以其固氣也。加生薑以其散氣也。)

(三十七)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下利清穀,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而裡寒者,陰甚於內也。身反不惡寒,面色赤而外熱者,格陽於外也。陰陽不相通,所以逆亂而有或為諸多証,利雖止邪欲罷也。脈仍不出,陽氣未複也。夫脈者血氣之道路,血,陰也。非陽不行,薑附辛熱,助陽也。甘草甘平,益氣也。
湯本四逆而分兩殊,通脈則加姜之謂。後加減法。(同前。)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面色赤,陽格甚也。加蔥,通陽氣也。)
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腹中痛,真陰不足也。去蔥,惡其順陽也。加芍藥,收陰也。)
嘔者,加生薑二兩。(見前)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咽痛,氣結也。去芍藥,聚氣也。加桔梗,利咽也。)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利止脈不出見上,去桔梗者,嫌其載而少暢通也。加人參者,生其陽而和其陰也。)

(三十八)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此承上文自利而言,以示人通診吉凶利害之大意。蓋謂少陰屬水,其自利者以陰寒甚。土弱而水無製也。趺陽主胃而屬土,負謂趺陽有脈,土尚強,土強則水有製,而少陰反為輸負矣,順言不以受製為拘也。蓋水惟其有製,則卒遵道,不得終於泛濫而成大害,且萬物資生於土,而百骸藉養於胃,水土平成,物類又安,非天下之至順乎,古今謂趺陽有脈者不死,有以哉。

(三十九)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散方

甘草(炙) 枳實(破水漬炙乾) 柴胡 芍藥
上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分,去聲,上同,人之四肢,溫和為順,故以不溫和為逆,但不溫和而未至於厥冷,則熱猶為未入深也。故用柴胡解之也。枳實,泄之也。然熱邪也。邪欲解本陰也。陰欲收,芍藥收之也。甘草和之也。分,今之二錢五分也。

後加減法。(同前。)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痢。(咳見前,並主下利,亦散水寒收泄氣之意,)
悸者。加桂枝五分。(心主悸,桂枝通心氣也。)
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見前)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甚也。附子,溫之也。)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下重,氣滯也。薤白,疏泄也。)

(四十)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下利,固乃陰寒甚而水無製,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水寒相搏,蓄積不行,內悶而不寧也。豬苓湯者,瀉利以釐清其水穀之二道也。二道清則利無有不止者,利止,則嘔渴心煩,不待治而自愈矣,方見陽明篇。

(四十一)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口燥咽乾者,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邪熱客於經,而腎水為之枯竭也。然水乾則土燥。土燥則水愈乾,所以急於下也。方見陽明篇,下同。

(四十二)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

水,腎邪,青,肝色,腎邪傳肝也。心下必痛者,少陰之脈,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也。口乾燥見上,故治同。

(四十三)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脹不大便,胃實可知,急下者,少陰屬水,惡土實也。

(四十四)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脈沉,寒邪深入於裡也。溫之不容以不急也。方見太陽中篇,下同。

(四十五)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

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飲食入口則吐,少陰主喉嚨而寒邪客之也。少陰之脈,絡心,注胸中,實,謂痰壅而上塞也。寒,以虛言,溫,有補意。

(四十六)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數,音朔,更平聲,反少之少,上聲,微,陽虛也。澀,血少也。汗出,陽虛不能外固,陰弱不能內守也。更衣見陽明篇,反少者。陽虛則氣下墜,血少所以勤努責而多空坐也。上,謂頂,百會是也。灸,升舉其陽以調養夫陰也。

辨厥陰病脈証並治第八

凡五十四條 方六

(一)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撞,陟降切,蛔,音回,厥陰,肝經也。其脈起於大趾叢毛之上,循股入陰中,環陰器,抵小腹,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也。蓋厥陰屬木,邪由少陰傳來,少陰屬水,木為水之子,子能令母虛,厥陰之邪熱甚,則腎水為之消,腎消則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渴不為水止也。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心屬火,木火通氣,肝氣通於心也。飢不能食者,胃司食而屬土,木邪甚,土受製也。吐蛔者,蛔在胃中,無食則靜,聞食臭則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屬厥陰。下則反虛陽明,陽明屬土,土虛則木益賊其所勝也。

(二)厥陰,中風,脈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風脈當浮,以厥陰本微緩不浮,故微浮,則邪見還表,而為欲愈可診,不浮,反不然。

(三)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厥陰屬木,王於丑寅卯之三時,正氣得其王時,邪退而病解,在六經皆然,夫以六經各解於三時而三陽解自寅至亥,三陰解自亥至卯,厥陰之解,至寅卯而終,少陽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

曰:寅為陽初動,陰尚強,卯為天地辟,陰陽分,所以二經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終始也。然則三陽之王時九,各不相襲,三陰之王時五,太陰與少陰同子丑,少陰與厥陰同丑寅,何也?曰:陽行健,其道長,故不相及,陰行純,其道促,故皆相躡也。

(四)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厥陰屬木,木生於水,欲飲水,求生也。少少與,潤之也。愈,木得潤則生也。

(五)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四逆見少陰篇,厥見下。蓋厥為四逆之極,陰陽既不相順接,下則必至於脫絕,故禁勿用也。

(六)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反,音板,應,平聲,反,猶左也。言不順於道也。黃芩湯,寒藥也。徹,亦除也。應,亦當也。反能食者,胃欲絕,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謂萬物無土不生也。

(七)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複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食以之食,與飼同,索,當作素,數,音朔,食,以飼之也。素,常也。謂以素常所食之餅餌飼之,以頤其情也。一說無肉曰素,謂不令犯食禁也。不發熱,言所食之餅化消而無患,故曰知胃氣尚在也。暴熱,謂厥而猛然得熱,見陽回之意也。故曰其熱續在,期之旦日夜半愈也。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陽長之時也。夜半,陰盡陽生之時也。所以然者,以下至夜半愈,乃反覆申明上文之意,數以候熱,癰膿者,厥陰主血,血熱持久,則壅瘀,壅瘀則腐化,故可必也。

(八)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先厥,起於陰也。後發熱,陽勝也。見厥,謂複厥也。

(九)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痺,發熱,無

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痺。

此承上條而言,汗出,咽中痛,陽勝而熱上行也。濕則痺,咽中痛而曰痺者,痰亦濕也。厥以得濕為陽回,故發熱雖無汗,而利亦必自止,便膿血,亦協熱也。

(十)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應,平聲,厥者必發熱,寒極而熱複也。前熱者,後必厥,陽極而內陷也。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以大概言也。厥應下之,謂邪在裡也。口傷爛赤,厥陰之脈,上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所以誤汗則熱散亂,而唇口傷也。

(十一)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厥五日,熱亦五日,陰陽勝複無偏也。當複厥不厥,陽氣勝也。陽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十二)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此揭厥而明其義,以申其狀,案脈經流注,手之三陰,從腹走至手,手之三陽,從手走至頭。足之三陽,從頭下走至足,足之三陰,從足上走入腹,然則手之三陰,與手之三陽,相接於手。足之三陰,與足之三陽,相接於足,陰主寒,陽主熱,故陽氣內陷,不與陰氣相順接,則手足厥冷也。然手足為四肢,王之者脾也。脾為陰,陽不與陰相順接,而手足逆冷,又可知也。

(十三)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非為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痢方。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四兩) 附子(六枚)蜀椒(四兩去汗) 桂枝(六兩) 黃柏(六兩) 人參(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脈微而厥,統言之也。膚冷,言不獨手足,以見陽氣內陷,與上文互意也。躁無暫安時,言熱深且極也。臟厥,言非在經,皆互詞也。寒,言尚未變熱也。桂枝薑附,細辛蜀椒,勝寒而退陰也。人參固氣,當歸和血,除煩而止嘔也。烏梅之酸,連柏之苦,安蛔使之靜也。蓋蛔之為物,類有情識,聞酸則伏,得苦則安,利本濕熱,所以滯下,得苦則泄,惟酸能收,故雖曰治蛔。而下利膿血,可通主也。

(十四)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熱少厥微,邪淺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頭寒,默默,謂無言也。不欲食,厥陰之脈挾胃也。煩躁則內熱,故以小便利,色白,為熱除也。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厥陰脈,挾胃,貫膈,布脅肋也。便血,肝不納也。

(十五)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

邪在表則熱,入裡則厥,厥少則邪散,熱多則正複,故病為當愈也。熱不除至末,與上條末三句互相發明。

(十六)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此反上條而言,進,謂加重也。

(十七)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灸,所以通陽也。陽不回,故於法主死也。

(十八)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腎主躁,不得臥,臟氣絕也。

(十九)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與上條大意同。

(二十)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厥七日而下利,陽不複而裡虛也。

(二十一)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發熱而利,裡虛邪入也。故曰有陰,汗出不止,表陽外絕也。故曰無陽。

(二十二)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關元在臍下三寸,為小腸募,故小腹滿,按之痛,不上結於胸,陽虛也。下結於膀胱關元者。陰寒勝,故曰冷結也。

(二十三)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濡,音軟,亡,與無通,腹濡,邪在經而裡陰虛也。脈者血之府,脈虛,故知無血也。血亦陰,下之死者,重亡其陰也。

(二十四)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促,謂短促,陽氣內陷而脈不至,故厥逆也。灸,通陽也。

(二十五)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滑以候熱,然而厥者,熱本寒因,故曰裡有熱也。與太陽下編第十三條,文相反而意則同。互相發明者也。故治同而方見彼。

(二十六)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細辛(二兩) 通草(二兩) 甘草 (二兩炙) 大棗(二十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寒,與逆同,本陽氣內陷也。細則為虛,陰血不足也。當歸芍藥,養血而收陰,通草細辛。行脈而通閉,桂枝辛甘,助陽而固表,甘草大棗,健脾以補胃,夫心主血,當歸補其心,而芍藥以收之,肝納血,甘草緩其肝,而細辛以潤之,脾統血,大棗益其脾,而甘草以和之,然血隨氣行,桂枝衛陽,氣固則血和也。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於前湯方內,加吳茱萸半升,生薑三兩。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溫五服。(一本,水酒各四升。)

久寒,謂宿昔素常臟腑有沉寒也。吳茱萸溫臟以散寒也。生薑者,佐棗以和陰陽也。

(二十七)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大汗出,陽虛而表不固也。熱不去,言邪不除也。內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屬不利也。下利,厥逆,而惡寒者,亡陽,而陰寒內甚也。四逆湯,溫以散寒,回陽而斂液者也。方見太陽下編。

(二十八)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此與上同而較輕,故治同。

(二十九)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漬,資四切,金匱曰:水停心下,甚者則悸,然則悸為水甚,而厥則寒甚也。寒無象而水有質,水去則寒消,入胃者,水能滲土也。方見太陽下編。

(三十)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十八銖) 黃芩 (十八銖) 葳蕤(十八銖) 石膏(六銖碎綿裹) 白朮(六銖) 乾薑(六銖) 芍藥(六銖) 天門冬(六銖去心) 桂枝(六銖) 茯苓(六銖) 甘草(六銖)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唾,吐臥切,下部脈不至者,邪乘下後,裡虛深入,而陽內陷也。咽喉不利者,厥陰之脈。貫膈,上注肺,循喉嚨之後也。唾膿血者,肺金燥而痿也。難治者,表裡雜亂而不清,陰陽暌而不相順接也。夫邪深入而陽內陷。寸脈沉而遲也。故用麻黃升麻升舉以發之,手足厥逆,而下部脈不至也。故用當歸薑桂溫潤以達之。然芍藥斂津液,而甘草以和之,咽喉可利也。葳蕤門冬以潤肺,而黃芩知母以除熱,膿血可止也。躅能燥土,茯苓滲濕,泄利可愈也。石膏有徹熱之功,所以為斡旋諸佐使而妙其用焉。

(三十一)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腹中痛,厥陰之脈,抵小腹挾胃也。轉氣下趣者,裡虛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三十二)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此申上條而致戒,此條汗出,與上條汗出不同,上條以自出言,此以攻之則出言,上言已然者。

此言未然者,脹滿可必者,汗法,則亡陽而陰獨治也。

(三十三)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下利,故曰裡寒,陰不守也。外熱,故汗出,陽不固也。通脈四逆,救表裡,通血氣,而複陰陽也。

(三十四)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四逆湯,攻表桂枝湯。

此承上而申致用治之次序,腹脹滿,裡虛也。故溫之,身體疼痛,表實也。故攻之,惟虛也。故必先之,惟其實,故可後焉,四逆湯方,見太陽下編,上皆同,桂枝湯方,見太陽上編。

(三十五)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既下利而曰有燥屎,何也?胃熱則屎燥,若服湯不能和胃,則徒利津液,其燥屎固自若,所以譫語也,宜小承氣者,厥陰易於下也。方見陽明篇。

(三十六)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更煩,言本有煩,不為利除而轉甚也。虛煩並方,見太陽中篇。

(三十七)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實,言邪勝也。

(三十八)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微熱,陽漸回也。渴內燥未複也。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須治也。

(三十九)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清,與圊通,脈數,與上文微熱互相發明,清,猶言便膿血也。

(四十)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複緊,為未解。

此與上二條互相發明,汗出,亦陽回氣徹也。緊,寒未除也。

(四十一)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諸陽聚於面,少赤,亦陽回也。故曰戴陽,郁冒,作汗也。微厥,邪正爭也。下虛指利而言也。

(四十二)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喘,言息短而聲不續,陽氣衰絕也。

(四十三)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音碎。時,周時也。此與上條互相發明。

(四十四)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清,與圊同,寸反浮數者,熱轉上逆也。尺中自澀者,熱壅而血瘀也。

(四十五)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下重,謂滯下也。大則病進,微弱者邪氣衰也。

(四十六)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三兩) 黃連(三兩去須) 黃柏(三兩去皮) 秦皮(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此申上條而出其治,白頭翁,逐血以療癖,秦皮,洗肝而散熱,黃連,調胃而濃腸,黃柏者。除熱而止泄也。

(四十七)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有熱,謂亡津液而內燥,所以欲飲水也。方同上。

(四十八)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厥陰之脈,挾胃,屬肝,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複從肝,別貫膈,上注肺,故靈樞曰,是肝所生病者,腹滿嘔逆,然則厥陰之邪,循經而上逆,故其証見如此,方見陽明篇。

(四十九)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小柴胡或為有嘔,故通其治。

(五十)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脈弱,雖似邪衰,而小便複利,則是裡屬虛寒也。故曰見厥者難治,以身有微熱也。故雖厥。可以四逆湯得救其陽之複。

(五十一)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肝脈,其支者上注肺,肝主血,善嘔,血熱瘀,與肺痿者,皆為癰而嘔膿,不可治者,謂膿當嘔,與邪逆而嘔者不同也。

(五十二)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乾薑(三兩去皮) 黃連(三兩去須)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寒格,謂藥寒致成格拒也。乾薑人參,正治以遏其吐,黃連黃芩,反佐以通其格。

(五十三)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郁,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上條以藥吐下言,此以水發汗言,亦互明之意。

(五十四)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噦,承上條而言,腹滿,即寒生 脹也。前後,謂二便也。三條疑太陽中篇錯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