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九‧婦人

凡驗婦人,不可羞避。

若是處女,札四至訖,●出光明平穩處。先令坐婆剪去中指甲,用綿札。先勒死人母親及血屬並鄰婦二三人同看,驗是與不是處女。令坐婆以所剪甲指頭入陰門內,有黯血出是,無即非。

若婦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勒坐婆驗腹內委實有無胎孕。如有孕,心下至肚臍以手拍之,堅如鐵石,無即軟。

若無身孕,又無痕損,勒坐婆定驗產門內,恐有他物。

有孕婦人被殺,或因產子不下體死,尸經埋地窖,至檢時,卻有死孩兒。推詳其故,蓋尸埋頓地窖,因地水火風吹死人,尸首脹滿,骨節縫開,故逐出腹內胎孕。孩子亦有臍帶之類,皆在尸腳下。產門有血水、惡物流出。

若富人家女使,先量死處四至了,便扛出大路上,檢驗有無痕損,令眾人見,以避嫌

附‧小兒尸並胞胎

有因爭斗因而殺子謀人者,將子手足捉定,用腳跟於喉下踏死。只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其喉,必塌,可驗真偽。

凡定當小兒骸骨,即云:十二、三歲小兒。若駁問︰如何不定是男是女?即解云:某當初只指定十二、三歲小兒,即不曾說是男是女,蓋律稱兒,不定作兒是男女也。

墮胎者,準律︰未成形像,杖一百;墮胎者,徒三年。律云:墮,謂打而落。謂胎子落者,按《五藏神論》︰懷胎一月如白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像具;五月筋骨十月滿足。

若驗得未成形像,只驗所墮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塊。若經日壞爛,多化為水。若所墮胎已成形像者,謂頭腦、口、眼、耳、鼻、手、腳、指甲等全者,亦有臍帶之類。令收生婆定驗月數,定成人形或未成形,責狀在案。

墮胎兒在母腹內被驚後死,胎下者,衣胞紫黑色,血蔭軟弱;生下腹外死者,其尸淡紅赤,無紫黑色及胞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