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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三十二‧驗罪囚死

凡驗諸處獄內非理致死囚人,須當徑申提刑司,即時入發KT 鋪。

三十三‧受杖死

定所受杖處瘡痕闊狹,看陰囊及婦人陰門並兩脅肋、腰、小腹等處有無血 痕。小杖痕,左邊橫長三寸,闊二寸五分;右邊橫長三寸五分,闊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膿水,兼瘡周回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

背上杖瘡,橫長五寸,闊三寸,深五分。如日淺時,宜說︰兼瘡周回有毒瓦斯攻注青赤、HT皮、緊硬去處。如日數多時,宜說︰兼瘡周回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又有訊腿杖,而荊杖侵及外腎而死者,尤須細驗。

三十四‧跌死

凡從樹及屋臨高跌死者,看枝柯掛●所在,並屋高低,失腳處蹤跡,或土痕高下,及要害處須有抵隱或物擦磕痕瘢。若內損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內定有血出;若傷重分明,更當仔細驗之。仍量撲落處高低丈尺。

三十五‧塌壓死

凡被塌壓死者,兩眼●出,舌亦出,兩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傷處有血 赤腫,皮破處四畔赤腫,或骨並筋皮斷折。須壓著要害,致命;如不壓著要害,不致死。死後壓即無此狀。

凡檢舍屋及牆倒石頭脫落壓著身死人,其尸沿身虛怯要害去處若有痕損,須說長闊分寸,作堅硬物壓痕,仍看骨損與不損。若樹木壓死,要見得所倒樹木斜傷著痕損分寸。

三十六‧外物壓塞口鼻死

凡被人以衣服或濕紙搭口鼻死,則腹干脹。

若被人以外物壓塞口鼻,出氣不得後命絕死者,眼開,睛突,口鼻內流出清血水,滿面血赤黑色,糞門突出,及便溺污壞衣服。

三十七‧硬物癮()〔HT〕死

凡被外物癮( )[●]死者,肋後有癮( )[●]著紫赤腫,方圓三寸、四寸以來,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肋]骨傷損,此最為虛怯要害致命去處。

三十八‧牛馬踏死

凡被馬踏死者,尸色微黃,兩手散,頭發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三十九‧車輪拶死

凡被車輪拶死者,其肉色微黃,口眼開,兩手微握,頭髻緊。

凡車輪頭拶著處,多在心頭、胸前並兩脅肋。要害處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四十‧雷震死

凡被雷震死者,其尸肉色焦黃,渾身軟黑,兩手拳散,口開眼●,耳後發際焦黃,頭髻披散,燒著處皮肉緊硬而攣縮。身上衣服被天火燒爛。(或不火燒)傷損痕跡多在腦上及腦後。腦縫多開,鬢發如焰火燒著。從上至下,時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損。胸、項、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四十一‧虎咬死

凡被虎咬死者,尸肉色黃,口眼多開,兩手拳握,發髻散亂,糞出,傷處多不齊整,有舌舐齒咬痕跡。

虎咬人,多咬頭項上,身上有爪痕●損痕,傷處成窟,或見骨,心頭、胸前、臂腿上有傷處,地上有虎跡。勒畫匠畫出虎跡,並勒村甲及傷人處鄰人供責為証。(一云虎咬人,月初咬頭項,月中咬腹背,月盡咬兩腳,貓兒咬鼠亦然)

四十二‧蛇蟲傷死

凡被蛇蟲傷致死者,其被傷處微有嚙損黑痕,四畔青腫,有青黃水流,毒瓦斯灌注,四肢身體光腫,面黑。如檢此狀,即須定作毒瓦斯灌著甚處致死。

四十三‧酒食醉飽死

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滿]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目,以驗致死因依。

四十四‧醉飽後築踏內損死

凡人吃酒食至飽,被築踏內損,亦可致死。其狀甚難明。其尸外別無他故,唯口、鼻、糞門有飲食並糞帶血流出。遇此形狀,須仔細體究,曾與人交爭,因而築踏。見人照証分明,方可定死狀。

四十五‧男子作過死

凡男子作過太多,精氣耗盡,脫死於婦人身上者,真偽不可不察。真則陽不衰,偽者則

四十六‧遺路死

或是被打死者扛在路旁,耆正只申官作遺路死尸,須是仔細。如有痕跡,合申官多方體

四十七‧死後仰臥停泊有微赤色

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兩曲 、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

驗是本人身死後一向仰臥停泊,血脈墜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別致他故身死

四十八‧死後蟲鼠犬傷

凡人死後被蟲鼠傷,即皮破無血,破處周回有蟲鼠嚙痕蹤跡,有皮肉不齊去處,若狗咬則痕跡粗大。

四十九‧發塚

驗是甚向,墳圍長闊多少。被賊人開鋤,墳土野狼藉,鍬鋤開深尺寸見板,或開棺見尸。

勒所報人具出︰死人原裝著衣服物色,有甚不見被賊人偷去。

五十‧驗鄰縣尸

凡鄰縣有尸在山林荒僻處,經久損壞,無皮肉,本縣已作病死檢了,卻牒鄰縣覆。蓋為他前檢不明,於心未安,相攀覆檢。有如此類,莫若據直申︰其尸見有白骨一副,手、足、頭全,並無皮肉、腸胃,驗是尸經多日,即不見得因何致死。所有尸骨未敢給付埋殯,申所屬施行。不可被公人 作無憑檢驗。

凡被牒往他縣覆檢者,先具承牒時辰,起離前去事狀,申所屬官司,值夜止宿。及到地頭,次第取責干連人罪狀,致死今經幾日,方行檢驗。如經停日久,委的皮肉壞爛不任看驗者,即具仵作、行人等眾狀,稱︰尸首頭、項、口、眼、耳、鼻、咽喉上下至心胸、肚臍、小腹、手腳等,並遍身上下尸脹臭爛,蛆蟲往來咂食,不任檢驗。如稍可驗,即先用水洗去浮蛆蟲,仔細依理檢驗。

五十一‧辟穢方

〔三神湯〕 能辟死氣。

蒼朮(二兩。米泔浸兩宿,焙乾) 白朮(半兩) 甘草(半兩,炙)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入鹽少許,點服。

〔辟穢丹〕 能辟穢氣。

麝香(少許) 細辛(半兩) 甘松(一兩) 川芎(二兩
上為細末,蜜丸如彈子大,久窨為妙。每用一丸燒之。

〔蘇合香丸〕 每一丸含化,尤能辟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