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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脈訣

後世知斥高陽生之訛訣,而不知辨王叔和之《脈經》,總由不讀《靈》、《素》之過也。《靈》、《素》謂︰人迎為頸脈。即結喉兩邊之人迎穴也,叔和則指為左手脈名。《難經》謂︰陽得寸內九分,陰得尺中一寸。並無關脈地步,叔和則強分三段,又將奇經八脈概附兩手,分為九道。種種虛誕,真堪捧腹。至分左寸為心、小腸,左關肝、膽,左尺腎、膀胱,右寸肺、大腸,右關脾、胃,右尺命門、三焦,其法並不見於《靈》、《素》、《難經》,即後之仲師書中,亦無有也。後世又有各自為法,顛倒安置者。吁﹗五臟六腑本生成之物,可以任人提挈視如傀儡乎?今試詰之曰︰仲師謂尺寸俱緊者,名曰傷寒。若以此部位論之,則是五臟六腑皆病,何以止言曰太陽病耶?吾知其必無應矣。然則諸家脈法皆欺人之語,不足信也。惟《靈》、《素》、《難經》、仲景之脈,乃古聖所貽,各有至理,且其法相同,謹摘其要如左。

一曰經脈診法,即手足陰陽十二經也。外病必先起於經脈,內病亦必發現於經脈,故為診病第一要法。經脈有三陽,可以審衛氣,以衛氣盛於陽經也。經脈有三陰,可以察營血,以營血盛於陰經也。《內經》取結喉旁人迎穴為陽明脈,以候三陽經及衛氣,取兩手寸口,又名氣口,為太陰脈,以候三陰經及營血。其法︰人迎盛於氣口一倍,為少陽病;二倍,為陽明病;三倍,為太陽病。氣口盛於人迎一倍,為少陰病;二倍,為厥陰病;三倍,為太陰病。《難經》則括其法,於兩手尺寸中,以寸候三陽,尺候三陰,關為陰陽之界。其尺寸相較法,亦如《內經》,以人迎氣口相較也。仲師之法與《難經》同。

一曰臟氣診法,分淺深為五層。第一層,極浮者為肺。《內經》謂︰皮毛為肺之合。又謂︰臟真高於肺。《難經》謂︰三菽之重。仲師同。第二層,略浮者為心。《內經》謂︰血為心之合。又謂︰心藏血脈之氣。《難經》謂︰六菽之重。仲師同。第三層,浮沉之中者為脾。《內經》謂︰肉為脾之合。又謂︰脾藏肌肉之氣。《難經》謂︰九菽之重。仲師同。第四層,略沉者為肝。《內經》謂︰筋為肝之合。又謂︰肝藏筋膜之氣。《難經》謂︰十二菽之重。仲師同。第五層,極沉者為腎。《內經》謂︰骨為腎之合。又謂︰腎藏骨髓之氣。《難經》謂︰按之至骨。仲師同。

凡此五者,以見陽脈為腑病,見陰脈為臟病。如三菽見洪為大腸,見細為肺,餘可類推。又以輕者為腑病,甚者為臟病。如三菽略澀為大腸,澀甚為肺,餘可類推。

凡此五者,以見陽脈為腑病,見陰脈為臟病。如三菽見洪為大腸,見細為肺,餘可類推。又以輕者凡此五者,各有主脈,肺澀(又名毛)、心洪、脾緩、肝弦、腎石也。如三菽見洪,為心火刑金,餘可類推。

以上二法,平人則不見,惟病患乃見之。如病在經脈,則寸尺之診必變於常;如病在臟腑,則菽數之診必變於常。隨其所變見而斷其病,十不失一。

一曰平脈敗脈診法。平脈者,春微弦、夏微洪、秋微毛、冬微石,四時旺脈皆有和緩胃氣,故曰微也(微也,勿認為弱)。敗脈者,春但弦、夏但洪、秋但毛、冬但石,四時旺脈皆無和緩胃氣,故曰但也(但也,勿認為強)。蓋脈本營血隨宗氣而動,宗氣即呼吸天氣所生,天氣有春溫、夏熱、秋燥、冬寒之遞嬗,宗氣應之亦有春弦、夏洪、秋毛、冬石之遞嬗。若營血乃飲食地氣所生,其性精專有常而不變,與宗氣相融,故反泯其跡,而為微弦、微洪、微毛、微石,故曰胃氣也。若無胃氣,則無營血相隨,脈中僅止宗氣獨行,但見弦、洪、毛、石而已,故曰敗脈也。凡見敗脈者,為無胃氣,雖不病,亦不可救,是名真臟脈。凡脈有胃氣者,雖極危之病,亦有可生。故曰︰人病脈不病者,生;脈病患不病者,死。即此義也。此法,以傷寒初起必見邪盛之脈,則審胃氣之法更當細辨。若傷寒十日以後,亦可用此法。

一曰脈體診法,其法有三。

  1. 呼吸數診法︰一息四至為平,五六至為數,二三至為遲,數極為散,數時一止為促,遲時一止為結,止有定數曰代。
  2. 手指輕重診法︰輕取曰浮;重取曰沉;浮沉皆有,中獨取無,曰芤;浮沉皆無,中獨取有,曰牢;浮無、沉有,曰伏;浮有、沉無,曰革;有力曰實;無力曰濡。
  3. 脈動形狀診法︰流利曰滑,凝滯曰澀,大曰洪,小曰細,過指曰長,不及曰短,勁疾曰緊,從容曰緩,端直曰弦,厥厥而搖曰動。

以上凡二十四脈,精而熟之,可以該諸書診法。但其斷法甚多,難於詳載,故僅錄其脈名。

以上皆詳《靈》、《素》、仲師臟象及診脈審病之法。若夫病之所由起,或從外因,或從內因,但取切要於中風者,詳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