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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問 古法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答曰:天以剛陽為尊,地以柔陰而卑,則乾坤之體定矣。若天不剛陽,地不柔陰,是乾坤之體不定矣。夫乾道成男,男自子位左旋,積三十歲而至巳,所以男及三十而娶,當是之時,天陽已剛也。坤道成女,自子位右旋,積二十歲而至巳,所以女二十而嫁,至斯之際,地陰以順也,故及其時得子皆強。所謂乾,坤之體定矣。不及其時而嫁娶者,則剛陽柔陰,必有所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