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病有七失不可治

病有七失不可治者,失於不審,失於不慎,失於不信,失於怠忽過時,失於不擇醫,失於不辨藥,失於自立意見。應補責醫以瀉,畏功責醫欲補;應針欲艾,應灼欲砭。七者之中,有一於此,即為難治。非止醫家之罪,實病家之自誤也。矧有醫不慈仁,病者猜鄙二理,交馳於病,為害者不少。由是言之,醫者不可不慈仁,病者不可多猜鄙,如犯之則招禍。在醫者當以救濟為心,在病家務以精誠篤摯為念,各盡其極,乃治病求愈之大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