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脈法第一

問曰:脈有陰陽者。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澀、 弱、 (內經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茲首論 脈之 浮數 及。 則邪氣自裡之表。欲汗而解也。如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者是也。陽病見陰 脈而主死者。則邪氣自表入裡。正虛邪勝。如譫言妄語。脈沉細者。死是也。金匱要略曰。 諸病在外者可治。入裡者即死。此之謂也。)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 曰陽 當劇 (結者。氣偏結固。陰陽之氣不得而雜之。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相雜以為和。不 相雜 沉 陽不得而雜之。是名陰結。論其數者。傷寒之病。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 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至六日為傳經盡。七日當愈。七日不愈者。謂之再經。言再經者。再自太陽而傳至十二日。再至厥陰。為傳經盡。十三日當愈。十三日不愈者。謂之過經。 言再過太陽之經。亦以次而傳之也。陽結為火。至十七日傳少陰水。水能製火。火邪解散則愈。陰結屬水。至十四日傳陽明土。土能製水。水邪解散則愈。彼邪氣結甚。水又不能製火。土又不能製水。故當劇。內經曰: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也。) 問曰:病有洒淅惡寒而複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 曰 何(一陰一陽謂之道。偏陰偏陽謂之疾。陰偏不足。則陽得而從之。陽偏不足。則陰得而乘之 熱者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 (陽為氣。陰為血。陽脈浮者。衛氣強也。陰脈弱者。營血弱也。難經曰:氣主 之。 血主 其脈沉者。營氣微也。 (內經云:脈者,血之府也。脈實則血實。脈虛則血虛。此其常也。脈沉者。知營血內 微也 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針經云: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毛。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脈浮汗出如流珠者。 腠理 矣。 甚於 營氣微者。加燒針。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衛陽也。營陰也。燒針益陽而損陰。營氣微者。謂陰虛也。內經曰:陰虛而內熱方其 內 脈藹藹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 (藹藹如車蓋者。大而厭厭聶聶也。為陽氣鬱結於外。不與陰氣和雜也。) 脈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累累如循長竿者。連連而強直也。為陰氣鬱結於內。不與陽氣和雜也。)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輕浮而主微也。)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 (縈縈滯也。若縈縈惹惹之不利也。如蜘蛛絲者。至細也。微為陽微。細為陽衰。脈要 曰。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綿綿者。連綿而軟也。如瀉漆之絕者。前大而後細也。正理論曰:天樞開發。精移氣 變。 來前 脈來緩。時一止複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複來者。名曰促。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 (脈一息四至曰平。一息三至曰遲。小快於遲曰緩。一息六至曰數。時有一止者。陰陽 之 氣 止 不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 (動為陰陽相搏。方其陰陽相搏。而虛者則動。陽動為陽虛。故汗出。陰動為陰虛。故 發熱也。如不汗出發熱。而反形冷惡寒者。三焦傷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主行氣於陽。 三焦既傷。則陽氣不通而微。致身冷而惡寒也。金匱要略曰。陽氣不通。即身冷。經曰:陽 微則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脈經云:陽出陰入。以關為界。關為陰陽之中也。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 豆大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陽脈寸口也。陰脈尺中也。上下同等。無有偏勝者。是陰陽之氣和緩也。非若遲緩之 有邪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脈經云:弦與緊相類。以弦為虛。故雖緊如弦。而按之不移。不移則不足也。經曰: 弦則也。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 (弦則為減。減則為寒。寒者。謂陽氣少也。大則為芤。芤則為虛。虛者謂血少不足也。 所 亡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 戰而(浮為陽。緊為陰。芤為虛。陰陽爭則戰。邪氣將出。邪與正爭。其人本虛。是以發戰。 正 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浮數陽也。本實。陽勝邪不能與正爭。故不發戰也。) 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陰陽爭則戰。脈大而浮數。皆陽也。陽氣全勝。陰無所爭。何 戰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 若亡 (脈微者。邪氣微也。邪氣已微。正氣又弱。脈所以微。既經發汗吐下。亡陽亡血。內 無津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患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 浮而(傷寒三日。陽去入陰之時。病患身熱脈浮數而大。邪氣傳也。若身涼和脈浮數而微者。 則脈 問曰:病脈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 雖有(三部脈均等。即正氣已和。雖有餘邪。何害之有。)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鬚髮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 鬚髮 四時 (脈來應時。為正氣內固。雖外感邪氣。但微自汗出而亦解矣。內經曰:脈得四時之順 者。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 愈。 陽則(日中得病者。陽受之。夜半得病者。陰受之。陽不和。得陰則和。是解以夜半。陰不 和。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經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澀為乘臟。)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 虛也 如經 (趺陽者。胃之脈。診得浮而澀者。脾胃不足也。浮者。以為氣實。澀者。以為血虛者。 此 澀 之 者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節煩疼。當 發其 (脈經云:風傷陽。寒傷陰。衛為陽。營為陰。風為陽。寒為陰。各從其類而傷也。易 曰。 黃湯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 之所 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 心中 則生惡瘡也。 (經。常也。趺陽之脈。以候脾胃。故遲緩之脈為常。若脈浮數。則為醫妄下。傷胃動 脾。 因下裡虛 津液乾少 而除。脾 其津液。 數複改 而複 師曰:病患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 後 陰 冷 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故知血亡也。 (微為亡陽。澀則無血。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令陽氣微。陰氣上入陽中。則惡寒。故 曰陽 熱。 尺脈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 (浮大之脈。當責邪在表。若心下反硬者。則熱已甚而內結也。有熱屬臟者。為別無虛 寒而汗。 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硬。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雖心下硬。若余無裡証。但見表証者。為病在陽。謂之屬腑。當先解表。然後攻痞。 溲。 走其 下。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病有不可治者。為邪氣勝於正氣也。內經曰:大則邪至。又曰。大則病進。脈浮而洪 者。 也。 故為 營衛 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若汗出發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 (肺為氣之主。為津液之帥。汗出發潤者。津脫也。喘不休者。氣脫也。) 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 (肺主氣。心主血。氣為陽。血為陰。陽反獨留者。則為身體大熱。是血先絕。而氣獨 在也 頭為諸陽之 唇吻反青。四肢 習者。此為肝絕也。 (唇吻者。脾之候。肝色青。肝絕。則真色見於所勝之部也。四肢者。脾所主。肝主筋。 肝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 (脾主口唇。絕則精華去。故環口黧黑。柔為陰。柔汗。冷汗也。脾胃為津液之本。陽 氣 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腎司開闔。禁固便溺。溲便遺失者。腎絕不能約製也。腎藏志。狂言者。志不守也。 內經 目反 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 後竭 (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則陰未離乎體。故曰陰氣後竭。 身色 之謂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 乃不 (經云:脈浮大。應發汗。若反下之。為大逆。浮大之脈。邪在表也。當發其汗。若反 下之。是攻其正氣。邪氣得以深入。故為大逆。浮則無血者。下後亡血也。大則為寒者。邪 氣獨在也。寒邪因裡虛而入。寒氣相搏。乃為腸鳴。醫見脈大。以為有熱。飲以冷水。欲令 水寒勝熱而作大汗。裡先虛寒。又得冷水。水寒相搏。使中焦之氣澀滯。故令噎也。)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噎。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 責 (趺陽脈浮為噎。脈滑為噦。皆醫之咎。責虛取實之過也。內經曰:陰在內。陽之守也。 陽 守 知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浮數之脈。主邪在經。當發熱而洒淅惡寒。病患一身盡痛。不欲飲食者。傷寒也。若 雖發 通。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瘥遲。遲為無陽。不能作 汗。 (脈浮面熱赤者。邪氣外浮於表也。脈遲戰惕者。本氣不足也。六七日為邪傳經盡。當 汗出 是 )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 下。 必發 栗。 熏。 氣前 陰 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浮為陽。沉為陰。陽脈緊。則霧露之氣中於上焦。陰脈緊。則寒邪中於下焦。上焦者。 太 濁 又裡氣不守。邪乘裡弱遂中於陰。陰虛遇邪。內為懼栗。致氣微急矣。內經曰:陽病者。上 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此上焦之邪甚。則下干中焦。下焦之邪甚。則上干中焦。 由是三焦混亂也。三焦主持諸氣。三焦既相混亂。則內外之氣。俱不得通。膻中為陽氣之海。氣因不得通於內外。怫鬱於上焦而為熱。與臟相熏。口爛食齦。內經曰:膈熱不便。上為 口糜。中焦為上下二焦之邪混亂。則不得平治。中焦在胃之中。中焦失治。胃氣因上沖也。 脾。坤也。坤助胃氣磨消水穀。脾氣不轉。則胃中水穀不得磨消。故胃中濁也。金匱要略曰。穀氣不消。胃中苦濁。營者。水穀之精氣也。衛者。水穀之悍氣也。氣不能布散。致 不通。血凝不流。衛氣者。陽氣也。營血者。陰氣也。陽主為熱。陰主為寒。衛氣前通者。 陽氣先通而熱氣得行也。內經曰:膀胱者。津液藏焉。化則能出。以小便赤黃。知衛氣前通 也。熱氣與胃氣相搏而行。出入臟腑。游於經絡。經絡客熱。則血凝肉腐而為癰膿。此見其 熱氣得行。若陰氣前通者。則不然。陽在外為陰之使。因陽氣厥微。陰無所使。遂陰氣前通 也。內經曰:陽氣者。衛外而為固也。陽氣厥微。則不能衛外。寒氣因而客之。鼻者。肺之 候。肺主聲。寒氣內入者。客於肺經。則嚏而出之。聲 咽塞。寒者。外邪也。厥者。內邪 也。外內之邪合並。相逐為熱。則血凝不流。今為熱所擁。使血凝自下。如豚肝也。上焦陽 氣厥。下焦陰氣厥。二氣俱厥。不相順接。則脾氣獨弱。不能行化氣血。滋養五臟。致五臟 俱虛而五液注下。針經曰:五臟不和。使液溢而下流於陰。闔。合也。清。圊也。下焦氣脫 而不合。故數便而下重。臍為生氣之原。臍築湫痛。則生氣欲絕。故曰命將難全。)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蜷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 七日 使惡 (脈陰陽俱緊為表裡客寒。寒為陰。得陽則解。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者。陽氣漸複。正 氣 方 之 得 難治。陽脈緊者。寒邪發於上焦。上焦主外也。陰脈緊者。寒邪發於下焦。下焦主內也。設 使惡寒者。上焦寒氣勝。是必欲嘔也。腹內痛者。下焦寒氣勝。是必欲利也。)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入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 此 (脈陰陽俱緊。為寒氣甚於上下。至於吐利之後。緊脈不罷者。為其脈獨不解。緊去則入安 溢精 胃氣 六七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煩。熱也。傳經之時。病患身大煩。口噤不能言。內作躁擾。則陰陽爭勝。若手足三 部脈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為欲解也。 (脈經曰:病患兩目 有黃色起者。其病方愈。病以脈為主。若目黃。大煩。脈不和者。 邪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洒淅惡寒也。 (內經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風則傷衛。數則無血。浮 數之 所以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汗 出者 (浮為邪氣並於衛。而衛氣勝。滑為邪氣並於營。而營氣實。邪氣勝。實擁於營衛。則營衛 行九 若不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 (千金方云:以喘嗽為咳逆。上氣者。肺病散者心脈。是心火刑於肺金也。內經曰:心 之肺


平脈法第二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營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游布。津 液流 無經 失紀 (寸為上部。關為中部。尺為下部。) 營衛流行。不失衡銓。 (衡銓者。稱也。可以稱量輕重。內經曰:春應中規。夏應中衡。秋應中矩。冬應中權。 營 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 (腎。北方水。旺於冬。而脈沉。心。南方火。旺於夏。而脈洪。肺。西方金。旺於秋。 而脈 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 (人身之脈。計長一十六丈二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一呼一吸為一息。 脈 則尺。 當複寸口。虛實見焉。 (經脈之始。從中焦注於手太陰寸口。二百七十息。脈行一周身。複還至於寸口。寸口 為脈 變化相乘。陰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牢堅。。沉潛水蓄。支飲急弦。動則為痛。數則熱煩 (風傷陽。故脈浮虛。寒傷陰。故脈牢堅。蓄積於內者。謂之水蓄。故脈沉潛。支散於 外者 煩焉。 設有不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 (脈與病不相應者。必緣傳變之所致。三部以候五臟之氣。隨部察其虛實焉。) 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中必有奸。審察表裡。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 看。 (太過不及之脈。皆有邪氣干於正氣。審看在表在裡。入腑入臟。隨其所含而治之。)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難經曰: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以脈隨呼吸而行。故言脈之頭也。) 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 名曰 (外為陽。內為陰。內經曰:來者為陽。去者為陰。是出以候外。入以候內。疾為有餘。 有者。陽不足而陰有餘。故曰內實外虛。)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愿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云病患 脈 (望以觀其形証。問以知其所苦。脈以別其表裡。病苦發熱身疼。邪在表也。當臥不安。 而假令病患雲。腹內卒痛。病患自坐。師到。診其脈之浮而大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 若裡 (腹痛者。裡寒也。痛甚則不能起。而脈沉細。今病患自坐而脈浮大者。裡寒散也。是 有經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患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患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不 和。 (發熱煩極。則不能靜臥。今向壁靜臥。知熱已去。) 設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咽唾者。此詐病也。設令脈自和。 處 (詐病者。非善人。以言恐之。使其畏懼則愈。醫者。意也。此之謂歟。) 師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 (針經曰: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欠。陰陽不相引。則病。陰陽相引。則和。 脈之呻者。病也。 (呻為呻吟之聲。身有所苦則然也。) 言遲者。風也。 (風客於中。則經絡急。舌強難運用也。) 搖頭言者。裡痛也。 (裡有病。欲言。則頭為之戰搖。) 行遲者。表強也。 (表強者。由筋絡引急。而行步不利也。) 坐而伏者。短氣也。 (短氣者。裡不和也。故坐而喜伏。) 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 (內經曰:腰者。身之大關節也。腰痛為大關節不利。故坐不能正。下一腳以緩腰中之 痛也 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心痛則不能伸仰。護腹以按其痛。)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 弱者 (冬時感寒。伏藏於經中。不即發者。謂之伏氣。至春分之時。伏寒欲發。故云。今月 之內 脈。 焦不 問曰:人病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 (內經曰:血氣者。人之神。恐怖者。血氣不足。而神氣弱也。脈形似循絲累累然。面 白脫 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澀。唇口乾燥也。 (澀為陰。雖主亡津液。而唇口乾燥。以陰為主內。故不飲也。)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赤。 (愧者。羞也。愧則神氣怯弱。故脈浮而面色變改不常也。)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謂也?師曰:脈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 氣也 骨者 (菽。豆也。難經曰: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 者。 之至 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 至。 (脈經曰:冷氣在胃中。故令脈不通。下利不見脈。則冷氣客於脾胃。今尺中時一小見。 為 複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 縱。 名曰 (金勝木。水勝火。縱者。言縱任其氣。乘其所勝。橫者。言其氣橫逆。反乘所不勝也。 縱 )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有弦緊浮滑沉澀。此六者名曰殘賊。能為諸脈作病 也。 (為人病者。名曰八邪。風寒暑濕傷於外也。飢飽勞逸傷於內也。經脈者,營衛也。營 衛者 則脈緊。中暑則曰殘。害良曰賊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証相應。因為作湯。比還 送湯 又問曰 (醫以脈証與藥相對。而反變異。為其災可怪。故名災怪。)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脈 也。 (難經曰:春脈弦者。肝東方木也。萬物始生。未有枝葉。故脈來濡弱而長。故曰弦。 是 假令得純弦脈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是肝臟傷。故知死也。 (純弦者。為如弦直而不軟。是中無胃氣。為真臟之脈。內經曰:死肝脈來急益勁。如 新張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 得洪 (心旺於夏。則陽外勝。氣血淖溢。故其脈來洪大而長也。)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 反 病在裡也。脈來頭小本大者。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 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心脈來盛去衰為平。來微去大。是反本脈。內經曰:大則邪至。小則平。微為正氣。 大為邪氣。來以候表。來微則知表和。去以候裡。去大則知裡病。內經曰:心脈來不盛去反 盛。此為不及。病在中。頭小本大者。即前小後大也。小為正氣。大為邪氣。則邪氣先在裡。 今複還於表。故名曰覆。不雲去而止雲來者。是知在表。脈經曰:在上為表。在下為裡。汗 者心之液。上微為浮之而微。頭小為前小。則表中氣虛。故主汗出。下微沉之而微。本大為 後大。沉則在裡。大則病進。內經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今邪甚下行。格閉小腸使正 氣不通。故不得尿。名曰關格。脈經曰:陽氣上出。汗見於頭。今關格正氣不通。加之頭有汗者。則陽氣不得下通而上脫也。其無汗者。雖作關格。然陽氣未衰。而猶可治。)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是肺脈也。肺病自得此 脈。若得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當癰腫。 為難治也。 (輕虛浮曰毛。肺之平脈也。緩遲者。脾之脈。脾為肺之母。以子母相生。故云皆愈。 數者。心之脈。火克金。為鬼賊相刑。故劇。肺主皮毛。數則為熱。熱客皮膚。留而不去。 則為癰瘍。經曰:數脈不時。則生惡瘡。)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 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應濡弱。反得毛浮者。是肺脈也。肺屬金。金來克木。 故知至秋死。他皆仿此。 (當春時。反見秋脈。為金氣乘木。肺來克肝。奪旺脈而見。至秋肺旺。肝脈則絕。故 知至秋死也。)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肥人肌膚濃。故脈當沉。瘦人肌膚薄。故脈當浮。今肥人脈反浮。瘦人脈反沉。必有邪氣相干。使脈反常。故當責之。)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 命死生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脈經曰:陽生於寸。動於尺。陰生於尺。動於寸。寸脈下不至關者。為陽絕不能下應 於尺也。尺脈上不至關者。為陰絕不能上應於寸也。內經曰:陰陽離缺。精氣乃絕。此陰陽 偏故皆決死。期以月節克之者。謂如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秋冬。) 師曰:脈病患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猝眩仆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病。 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苦。 (脈者,人之根本也。脈病患不病。為根本內絕。形雖且強。猝然氣脫。則眩運偃仆而死。不曰行尸而何。人病脈不病。則根本內固。形雖且羸。止內虛爾。穀神者。穀氣也。谷 氣既足。自然安矣。內經曰: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關 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其人必股內 汗出。陰下濕也。 (脈來大而盛。聚而沉。謂之翕奄沉。正如轉珠之狀也。沉為臟氣。故曰純陰。翕為腑 氣。故曰正陽。滑者。陰陽氣不為偏勝也。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者。當陽部見陰脈。則陰 偏勝而陽不足也。陽明胃脈。胃中陰多。故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者。當陰部見陽脈。則陽 偏勝而陰不足也。以陽湊陰分。故曰陰實。股與陰。少陰之部也。今陽熱湊陰。必熏發津液。 泄達於外。股內汗出。而陰下濕也。)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裡寒。故令脈緊也。 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金匱要略曰。寒令脈急。經曰:諸緊為寒。)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 (高者。暴狂而肥。內經曰: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衛為陽氣。衛盛而暴 狂者。陰不勝陽也。針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毛。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衛氣盛 為肥者。氣盛於外也。) 營氣盛。名曰章。 (章者。暴澤而光。營者。血也。榮華於身者也。營盛。故身暴光澤也。) 高章相搏。名曰綱。 (綱者。身筋急脈直。營衛俱盛。則筋絡滿急。) 衛氣弱。名曰 。 ( 者。心中氣動迫怯。衛出上焦。弱則上虛。而心中氣動迫怯也。) 營氣弱。名曰卑。 (卑者。心中常自羞愧。針經曰:血者。神氣也。血弱。則神弱。故常自羞愧。) 卑相搏。名曰損。 (損者。五臟六腑之虛 也。衛以護陽。營以養陰。營衛俱虛。則五臟六腑失於滋養。 致俱 衛氣和。名曰緩。 (緩者。四肢不能自收。衛氣獨和。不與營氣相諧。則營病。內經曰:肝受血而能視。 足受 營氣和。名曰遲。 (遲者。身體重。但欲眠也。營氣獨和。不與衛氣相諧。則衛病。身體重而眠。欲眠者。 衛 遲緩相搏。名曰沉。 (沉者腰中直。腹內急痛。但欲臥。不欲行。營氣獨和於內。衛氣獨和於外。營衛不相 和諧 者。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生。 血 (緩為胃脈。胃合衛氣。衛溫分肉。充皮毛。肥腠理。司開闔。衛和氣舒。則顏色光潤。 聲 正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 瘡也。 (趺陽之脈。以候脾胃。滑則穀氣實。是為胃實。緊則陰氣勝。是為脾強。以脾胃一實 一強 痛也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經曰:浮為虛。內經曰:大則病進。浮則為正氣虛。大則為邪氣實。在尺。則邪氣關 閉下 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伏則胃氣伏而不宣。中焦關格。正氣壅塞。故吐逆而水穀不化。澀則脾氣澀而不布。 邪氣拒於上焦。故食不得入。)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久 久為 (痂癩者。眉少發稀。身有干瘡而腥臭。內經曰:脈風成為癘。)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營中寒。營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則心內 (衛為陽。營為陰。弱者衛氣微。陽氣不足也。遲者營中寒。經中客邪也。營客寒邪搏 而發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大為虛。緊為寒。胃中虛寒。當即下利。下利脈當微小。反緊者。邪勝也。故云難治。 經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 也。 (弱者。陽氣不足。陽能消穀。陽氣不足。則不能消化穀食。緩者。胃氣有餘。則胃中 有未 谷。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搏。腸鳴而轉。轉則氣 動。 (浮為胃氣虛。緊為脾中寒。胃虛則滿。脾寒則痛。虛寒相搏。腸鳴而轉。轉則膈中之 氣因 使陰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不行。澀者。營氣不逮。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 痺不 噫而(人養三焦者。血也。護三焦者。氣也。營衛俱損。不能相將而行。三焦無所依仰。身 體為 不足。 三焦因 中焦 歸者 谷。 口。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沉為實者。沉主裡也。數消穀者。數為熱也。緊為肝脈。見於脾部。木來克土。為鬼賊相刑。故云難治。)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衰。澀者。營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營氣不足。面色青。 營 (衛為氣。面色黃者。衛氣衰也。營為血。面色青者。營血衰也。營行脈中為根。衛行 脈外 咳逆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營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 衰微 (經曰:衛氣盛。名曰高。高者。暴狂而肥。營氣盛。名曰章。章者。暴澤而光。其身 體瘦 皮、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疏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實則谷消而水化也。穀入 於胃 (衛為陽。微為亡陽。脈微者。衛氣疏。衛溫分肉。肥腠理。衛氣既疏。皮膚不得溫肥。 則於 成 密 衛氣疏。則氣不循常度。三焦絕其常度也。)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中氣虛且寒。氣自短矣。) 少陰脈弱而澀。弱者微煩。澀者厥逆。 (煩者。熱也。少陰脈弱者。陰虛也。陰虛。則發熱。以陰部見陽脈。非大虛也。故生 微煩 者。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硬。 (脾胃為營衛之根。脾能上下。則水穀磨消。營衛之氣得以行。脾氣虛衰不能上下。則營衛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 熱 (尸厥者。為其從厥而生。形無所知。其狀若尸。故名尸厥。少陰脈不出。則厥氣客於 腎。 五 呼 不 股 為 期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寸微為亡陽。尺緊為陰勝。陽微陰勝。故云虛損。又加之多汗。則愈損陽氣。是陰常 在。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郁冒不仁。以胃 無谷 (衛。陽也。微為衛氣微。故云亡陽。營。血也。濡為營氣弱。故云亡血。弱為陰虛。 虛則陽氣 無谷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臟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濡弱者。氣血也。往反有十一頭者。五臟六腑共十一也。)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臟。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澀為乘臟也。 (腑陽也。陽脈見者。為乘腑也。臟陰也。陰脈見者。為乘臟也。) 夫人迎。左手關前一分是也。肝膽之位。脈緊盛。傷於寒。在結喉旁一寸半。動脈應手 是穴 臟主。 兼屬 夫太 。在足內踝骨上動脈陷中。傷寒何以須診太 脈耶。太 穴。是少陰腎之經。男 子以 陰病 也。 本。 葉枯矣 不吐者 將枯槁 夫沖陽。一名會源。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傷寒何以須診沖陽脈耶。 答 其清者為營。營。血也。濁者為衛。衛,氣也。營行脈中,衛行脈外。陰陽相貫,循環無端。 胃為水穀之海。土稟四時 以察其胃氣之有無也 緩時一止複來。曰結。 聚氣痞。憂思所成。大 動而中止。不能自還 甘草湯。夫又據脈論云:傷寒治法。據脈為要。問証次之。証如此。脈亦如此。條例徑行。 若証熱而理之。庶 流通而無 之無力。 洪。但指 邪。以行 邪乘虛。 夫外有脈。內無脈。為外實內虛。外無脈。內有脈。為內實外虛。虛實之義。隨其脈之 有無 八難 乘陽 入 以 盛 盛 陽 之 氏 損 下 有正恐陽盛入內。而誤以桂枝汗之。內得熱以助邪。外撤虛而損正。又安得而不斃。觀古人發 表之藥多溫。攻裡之藥多寒。則知陰陽虛盛之意微。非止為汗下設。正所以為用藥寒溫設也。可不明辨哉。 傷寒治法。內則審脈。外則審証。大要辨表裡虛實為先。病在表。有表虛。有表實。病 在裡 緩。 脈 冷 與 赤 同 夫太陽屬膀胱。非發汗不能愈。必用桂枝、麻黃。以助陽卻邪。陽明屬胃。非通泄不能 痊 熱 附 陽 陽 有皆 為毒瓦斯入臟。皆當下之。知乎此。則傷寒用藥之法。隨變隨應而不窮矣。雖然。傷寒七日。 傳遍六經。此約法也。或首尾只在一經。或間傳一二經而止。又不可拘。但據脈與外証驗之。是為活法。 發熱憎寒體痛時。脈浮解表定無疑。不憎寒卻頻憎熱。多汗咽乾裡下之。 夫三陽外証。腰脊頭疼熱惡寒。目疼汗熱鼻中干。耳聾口苦時乾嘔。胸脅肋疼寒熱干。 太陽証。腰脊強。頭項痛。發熱惡寒。若傷風。則鼻塞惡風。陽明証。目疼身熱。鼻乾。不 惡寒。反惡熱。自汗自出。不得臥。內實。大便難。少陰証。耳聾。胸脅痛。或口苦咽乾。 目眩。或往來寒熱而嘔。陽病。體輕脈輕。外証。壯熱煩渴。大小便秘。頭面有汗。昏憒氣 粗。揚手擲足。 夫三陰外証。腸滿肢溫利不煩。舌乾燥渴或憎寒。唇青舌卷多煩滿。筋急囊間縮又攣。 太陰証。腹滿或痛。手足溫。自利不渴。喉下干。少陰証。口燥舌乾而渴。或口中和。 皆惡 筋急 大小 發躁 胃解 夫汗下溫正法。太陽傷風。自汗惡風。桂枝湯。傷寒。無汗惡寒。麻黃湯。風寒俱盛。 則以 麻黃 汗多 湯。 為 腹 舌不燥。及背惡寒者。並用四逆湯。小便白者。亦用四逆。始得病。脈沉。反發熱。麻黃細辛附子湯。口燥咽乾而渴。急下之。用大承氣湯。厥陰脈微浮。為欲愈。不浮未愈。小建中 湯。脈浮緩。如瘧狀者。囊不縮者。亦欲愈。桂枝麻黃各半湯。脈沉短者。囊必縮。為毒瓦斯 入臟。可用承氣湯下之。利不止。用四逆湯。三陰中寒。微則理中湯。稍厥或中寒下利。則乾薑甘草湯。大段重者。用四逆湯。無脈者,用通脈四逆湯。六經惟少陰難治。大要以口燥 而渴。別其熱。脈沉而遲。別其寒。然亦有表裡無熱。但煩憒。默默不欲見光明。其脈沉細。或時腹痛。此可四順湯。增加乾薑。對之增損。理中丸亦可矣。凡陰証。白通湯。四逆湯。 通脈湯條例。未敢遽用者。且以理中湯。甘草乾薑湯代之。雖然。陰寒亦有毒。乃病氣也。 滯須行之。養正丹。金液丹。半硫丸。皆可疏利。又為要藥。 夫三部之位。左右手。去魚際一寸。名曰寸口。去尺澤一尺。名曰尺部。兩境之間。名 曰關 至關 之數 三陽 上。 不可 (今人以男子尺脈常弱。女子尺脈常盛。謂之反。非也。男子陽有餘。脈在上。尺脈必 弱。 以左 是正 耳。 聖人以察陰陽。以決生死。雖經絡流注。如環無端。豈能逃於三部者哉。 夫診候之法。凡初下指。先以中指揣按得關位。乃齊下前後二指。為三部脈。前指寸口 也。 (男先左手。女先右手。) 浮按消息之。次中按消息之。次重按消息之。次上竟消息之。次下竟消息之。次推指外 消息 (醫家責肥人脈浮。為肌肉濃實。重取乃得。若舉手而得。則其浮也甚矣。責瘦人脈沉。 為 凡診脈。以氣息平定方下指。一呼一吸為一息。其一息之間。脈息四至。或五至。不大 不小 之詳 (所屬部分。謂心位洪。肺位浮。腎位沉。肝位弦。脾位緩也。四時。謂春脈弦。夏脈 洪。 應。 夫脈息之証。蓋脈以肉為陽。脈以血為陰。華佗雲。脈者,氣血之先也。氣血盛則脈盛。 氣 短人脈短。性急脈急。性緩脈緩。反此者逆。按內經云:形盛脈細。氣少不足以息者危。形 瘦脈大。胸中氣多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難經云:數者腑也。遲者臟也。數 則為熱。遲者為寒。諸陽為熱。諸陰為寒。王叔和云:脈沉為在裡。脈浮為在表。遲則在臟。數則在腑。滑為實為下。數為虛為熱。張仲景云: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 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大抵陽脈常浮而速。 陰脈常沉而遲。七表屬腑。病在於陽。春夏見之易治。八裡屬臟。病在於陰。秋冬見之猶輕。假令數在左寸。浮之得者。熱入小腸。沉之得者。熱入於心。餘皆仿此。脈理精微。非言 可盡論。其梗概不出於此矣。王叔和云:在心易了。指下難明。亦在乎人熟之而已矣。 夫七表浮、芤、滑、實、弦、緊、洪。七表陽也。陽數奇。 夫浮。按之不足。舉之有餘。 (寸口浮。其人有風。發熱頭疼。關上浮。腹滿。尺中浮。小便難。趺陽浮。即為虛。) 夫芤。浮大而軟。按之中央空,兩邊實。 (芤主失血。寸口芤。主吐血。微芤者衄。關上芤。大便血。尺中芤。小便血。) 夫滑。往來疾。卻流利。替替然與數相似。 (脈滑為陽。寸口滑。為陽盛。關上滑。為嘔逆。尺中滑。小便赤。婦人經脈不利。然 而尺 夫實。大而長。按之應指。 然浮沉皆得。 (寸口實。主上焦熱。關上見實。腹脹。尺中有此。主小腹痛。小便澀。) 夫弦。舉之無有。按之弓弦狀。又曰。浮緊乃為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 (陽弦則頭痛。陰弦則腹痛。大抵傷寒脈必弦。蓋人迎脈盛。傷寒干人迎者。少陽之分。 少 甚 夫緊。按之實數。似切繩狀。 (緊則為寒。寸口緊。頭痛。關緊。心下滿痛。尺緊。臍下痛。陰陽俱緊。當清邪中上。 濁 夫洪。極大在指下。舉按滿指。 (寸口洪。主胸膈煩熱。關上洪。主胃熱口乾。尺中洪。主大小便有血。三部洪。三焦 俱熱 夫八裡微、沉、緩、澀、遲、伏、濡、弱八裡陰也。陰數偶。 夫微。若有若無。極細而軟。 (微則為虛。寸口微。為陽不足。陽微則惡寒。陰微則下利。) 夫沉。舉之不足。按之有餘。 (沉為在裡。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然沉而遲者。乃陰証也。宜溫之。沉而數者。 有熱 夫緩。去來亦遲。小快於遲。 (緩則為虛。太陽病。其脈緩者。為傷風。惟脾得之。即是本脈。) 夫澀。細而遲。往來難。時一止。 (澀則為少血。寸口澀。少氣。上焦冷。關上澀。胃冷脾痛。尺澀。小便數。小腹冷。 三部 不足 夫遲。呼吸三至。去來極遲。 (遲則為寒。寸口遲。則上焦冷。關上遲。胃冷不欲食。吞酸吐冷水。尺中遲。小便多。 並 夫伏。極重按之。指著骨乃得。 (伏主物聚。寸口伏。胸中逆氣。關上伏。有水氣。溏泄。尺中伏。水穀不化。大抵關 前得之。多為熱。關後得之。多為冷。關中得之。陰陽結。或冷或熱不定。當以余証參之。) 夫濡。按之似無。舉之全無力。 (形與緩、澀、遲、脈雖稍殊。其為冷証皆一也。) 夫弱。極軟而沉細。按之欲絕指下。 (弱為虛。寸口弱。陽氣虛。汗自出。關弱。無胃氣。胃中有熱。脈弱為虛熱病作不可 大攻 夫脈按之來緩。時一止複來。又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複動。 夫有結脈。有促脈。有代脈。結者陰也。陰盛則結。脈來緩。時一止複來。曰結。主胸 滿煩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 湯主 芩黃 大抵結、促之脈。雖時一止。為病脈。非死脈也。唯代脈者,真死矣。往來緩動而中止。 不。夫脈浮而緊澀。頭疼。身體拘急。惡寒無汗。寒多熱少。面色慘而不舒。腰脊疼痛。手足 指 蓋傷寒之候。發熱惡寒。頭疼。腰脊痛。脈緊無汗。宜發汗而解。麻黃湯主之。經曰: 只與 (雜方中。人參順氣散。蔥豉湯。蒼朮散。麻黃葛根湯。可選而用之。) 然太陽病。亦有熱多寒少者。須仔細看脈與証也。熱多寒少。不嘔。清便自可。宜桂枝 麻黃 熱 一 解 夫脈浮而緩。寸大而尺弱。自汗體熱。頭疼惡風。熱多寒少。其面光而不慘。煩 足不冷。 蓋傷風之候。頭疼發熱。脈緩。汗出惡風。當須解肌。宜桂枝湯主之。輕者。只與柴胡 桂枝 (雜方中。敗毒散。獨活散。可選用。) 治太陽中風。有汗用桂枝湯。 (凡脈緊。必無汗。唯濡而緊。卻自汗。勿誤用桂枝。當用小建中湯也。須是脈浮而緩 者。 項背強者。桂枝湯加葛根也。 (本草。葛根主傷風有濕。開竅解肌。蓋桂枝加葛根者。謂中風有濕。當加之去其風濕。 取 裡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也。(不飲水者是也。) 凡發汗後。汗不止為漏風。桂枝加附子湯主之。腹滿者太陰証。脈浮者。可服桂枝湯。 微發 四 半兩。 用古方 又問。傷寒與傷風。何以別之。傷寒者。脈緊而澀。傷風者。脈浮而緩。傷寒者無汗。 脈澀 浮發 其証 少陽 但 有發熱惡寒。煩躁。手足溫。而脈反浮緊者。有寒多熱少。不煩躁。手足微冷。而脈反 浮緩 多熱 傷寒見風脈。宜服大青龍湯。蓋大青龍証脈。似桂枝反無汗。病似麻黃反煩躁是也。脈弱有汗 加 在內添石膏。所以為緊。此治營衛俱病。若証不審。誤用大青龍湯。則發汗多傷人。以其有煩躁一証。故須用大青龍。大抵感外風者。為傷風。感寒冷者。為傷寒。故風則傷衛。寒則傷營。桂枝主傷衛。麻黃主傷營。大青龍主營衛俱傷故也。風傷衛者。病在皮膚之間也。以 衛行脈外。為陽。主外。皮膚之間。衛氣之道路故也。其病淺。寒傷營者。寒氣中於肌肉也。以營行脈中。為陰。主內。肌肉之間。營氣之道路故也。其病深。所以桂枝、麻黃所施各 異。戒勿誤用。以有淺深之別。風寒之殊。醫當宜審諦。大青龍尤宜慎用。 仲景云: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青龍湯。服之則厥逆。筋傷肉 。此為逆也。類 纂雲 以救 為合 夫夏月發熱惡寒。頭疼。身體肢節痛重。其脈洪盛者。蓋冬傷於寒。因暑氣而發為熱病。治 熱病與傷寒同。有汗宜桂枝湯。無汗宜麻黃湯。加煩躁者。宜大青龍湯。然夏月藥性須帶涼。不可太溫。桂枝、麻黃、大青龍。須加減法。夏至前。桂枝加黃芩半兩。夏至後。桂枝、 麻黃、大青龍。加知母一兩。石膏二兩。或加升麻半兩也。蓋桂枝、麻黃湯性熱。地暖之處。非西北之比。夏月服之。必有發黃斑出之失。熱病三日外。與湯不瘥。脈熱仍數。邪氣猶 在經絡。未入臟腑者。桂枝石膏湯主之。此方夏至後。代桂枝証用。若加麻黃半兩。可代麻黃青龍湯用也。古方。三月至夏。為晚發傷寒。梔子升麻湯。亦可選用之。又問。夏至後。 皆可行白虎湯耶。白虎湯治中暑與汗後。一解表藥耳。 (今之醫者。見六月中病。多雲中暑。不辨熱病。用藥太涼。又況夏則陰氣在內。最難 調治 夏月自汗惡寒。身熱而渴。其脈微弱者。此名中暑也。大抵中暑與熱病外証相似。但熱 病者 蓋 盛 (其面如塗油。類纂雲。面垢者。陽証也。一名面塵。若塵垢之著面。) 手足微冷。煩渴口燥。但覺倦怠。四肢卻不痛重。其脈微弱。按之無力。白虎湯主之。 痰逆 最妙 皮膚 熱病 身體 病。蓋 (春初秋末。陽氣在裡。其病稍輕。雖不用藥治之。五六日亦自瘥也。) 升麻湯。解肌湯。柴胡桂枝湯。最良。熱多者。小柴胡湯主之。不渴。外有微熱者。小 柴胡 次 唯冬月及正初。乃可用正方。自春末。至夏至以前。桂枝、麻黃、大青龍內。宜加減也。病 人先熱後寒。尺寸脈俱盛。此名溫瘧也。先熱後寒。名曰溫瘧。病患尺寸俱盛。重感於寒。 變成溫瘧。小柴胡湯主之。瘧疾寒熱相等。及先熱後寒者。俱宜與小柴胡湯主之。先寒後熱 者。小柴胡加桂枝湯。有多熱者。白虎加桂湯。有多寒者。但寒者。柴胡桂薑湯。有汗多煩 渴。小便澀赤。素有瘴氣。及不伏水土。嘔吐甚者。可服五苓散。脈小緊。寒熱嘔吐。間日 頻日發作無時。大便秘者。可服大柴胡湯下之。脈浮大。寒熱往來者。可服祛邪丸吐之。久 不愈者。服瘧母煎丸。當自愈。治瘧之法。無以過也。大抵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 多寒。弦小緊者。下之瘥。弦遲者。可溫之。弦緊者。可發汗。浮大者。可吐之。夏傷於暑。秋必病瘧。此非傷寒之謂。以其觀傷寒有溫瘧一証。故因而及之。脈尺寸俱浮。頭疼身熱。常自汗出。體重。其息必喘。四肢不收。嘿嘿但欲眠。此名風溫也。其人素傷於風。因複 傷於熱。風熱相搏。即發風溫。主四肢不收。頭疼身熱常在。汗出不解。治在少陰、厥陰。 不可發汗。即譫言獨語。內煩躁擾。不得臥。若驚癇。目亂無精。療之者。複發其汗。如此 死者。醫殺之也。風溫不可發汗。宜葳蕤湯。風溫身灼熱者。知母干葛湯。風溫如渴甚者。 栝蔞根湯。風溫脈浮。身重汗出。漢防己湯。


辨傷寒受病日數次第病証

傷寒一日。足太陽受病。太陽者。膀胱之經也。為三陽之首。故受病。其脈絡於腰脊。 主於頭項。故得病一日。頭項腰脊痛也。傷寒二日。足陽明受病。陽明者。胃之經也。主於 肌肉。其脈絡於鼻。入於目。故得病二日。內熱鼻乾。不得眠也。諸陽在表。表始受病在皮 膚之間。故可摩膏、火灸、發汗而愈也。凡五臟不和。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之後。 三日乃死。何也?夫足陽明者。胃之脈也。十二經之長也。其氣血盛。故不通。三日其氣乃 盡。故死爾。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下而已也。傷寒三日。足少陽受病。少陽者。膽之經也。其脈循於脅。上於頸耳。故得病三日。胸脅熱而耳聾也。三陽經絡。 始相傳病。未入於臟。可汗而解也。傷寒四日。足太陰受病。太陰者。脾之經也。為三陰之 首。是故三日以後。陽受病訖。傳之於陰。而太陰受病焉。其脈絡於脾。主於喉嗌。故得病 四日。腹滿而嗌乾。其病在胸膈。故可吐而愈也。傷寒五日。足少陰受病。少陰者。腎之經 也。其經貫腎絡肺。系於舌。故得病五日。口燥舌乾。渴而引水也。其病在腸。故可下而愈 也。傷寒六日。足厥陰受病。厥陰者。肝之經也。其脈循陰絡於肝。故得病六日。煩滿而陰 縮也。此則陰陽俱受病。毒瓦斯在胃。可下而愈也。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小愈。又傷寒七日。 病法當小愈。陰陽諸經傳病終故也。今七日以後。病反甚者。欲為再經病也。再經病者。經 絡重受病也。傷寒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小愈。又八日不解者。或是諸陰陽經絡。重受於病。或因發汗吐下之後。毒瓦斯未盡。所以病証猶在也。傷寒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又傷 寒九日以上。病不除者。或初一經受病者。不能相傳。或已傳三陽訖。而不能傳於陰。致停 滯累日。病証不解。故日數多。而病候改變也。傷寒十日。太陰病衰。腹胃如故。則思欲飲 食。傷寒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煩滿。舌乾已也。傷寒十二日。厥陰病衰。囊少縱。腹 微下。毒瓦斯皆去。病日已矣。


傷寒例第三

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春夏為陽。春溫夏熱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 以陰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 去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春風夏暑。秋濕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 病者 (內經曰:先夏至日為溫病。後夏至日為暑病。溫暑之病。本傷於寒而得之。故太醫均 謂之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 暖而其氣。 (四時氣候不正為病。謂之時行之氣。時氣所行為病。非暴厲之氣。感受必同。是以一 歲之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歷占之。 (四時正氣者。春風夏暑。秋濕冬寒是也。時行者。時行之氣是也。溫者。冬時感寒。 至春 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 雪解 (冬寒春溫。夏熱秋涼。為四時之正氣也。)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九月十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漸將 解。 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複有先後。更相重沓。亦 有輕 (此為時行之氣。前雲冬時應寒。而反大溫者是也。)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 寒。 (此為溫病也。內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 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 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為疫氣也。是數者。以明前斗歷之法。占其隨時氣候。發病寒熱輕重不同耳。) 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 (節氣十二。中氣十二。共二十四。內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 時謂之歲。) 然氣候亦有應至而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 (疑脫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金匱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 有至 以未得甲子。天因 子。天大寒不解。 內經曰:至而和則脫漏明矣。) 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 (內經曰陰陽者。天地之道。清陽為天。動而不息。濁陰為地。靜而不移。天地陰陽之 氣。 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 (春暖為夏暑。從生而至長也。秋忿為冬怒。從肅而至殺也。) 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 (十月六爻皆陰。坤卦為用。陰極陽來。陽生於子。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 於卦 陽氣 下。 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 (陽生於子。陰生於午。是陰陽相接。故曰合。陽退於酉。陰退於卯。是陰陽相背。故 曰離 陰陽交易。人變病焉。 (天地陰陽之氣。既交錯而不正。人所以變病。內經曰: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 (內經曰:養生者。必順於時。春夏養陽。以涼以寒。秋冬養陰。以溫以熱。所以然者。 從 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詳而取之。 (不能順四時調養。觸冒寒溫者。必成暴病。醫者當在意審詳而治之。) 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病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 必病 (當春之時。風氣大行。春傷於風。風氣通於肝。肝以春適旺。風雖入之。不能即發。 至夏 飧泄 秋適旺。濕雖入之。不能即發。至冬肺衰。然後濕始動也。雨淫腹疾。則當發為下利。冬以 陽 暑 瘧 及 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 (內經曰: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 之。 真方 (仲景之書逮今千年。而顯用於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餐居亦異。是以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 以訓 (東方地氣溫。南方地氣熱。西方地氣涼。北方地氣寒。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是土地 溫涼 居之 也。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是傷寒為病熱也。針經曰:多 熱者 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表裡俱病者。謂之兩感。)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太陽為三陽之長。其氣浮於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氣初入皮膚。外在表也。當一二日 發。 肩膊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能臥。 (陽明血氣俱多。尺寸俱長者。邪並陽明。而血氣淖溢也。太陽受邪不已。傳於陽明。 是當二三日發。其脈挾鼻者。陽明脈起於鼻。交 中。絡於目。陽明之脈正上 還出系目 系。 也。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內經曰: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春脈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陽受邪也。二三日陽明 之邪 此三經皆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三陽受邪。為病在表。法當汗解。然三陽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則宜下。故云未人於腑 者。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陽極則陰受之。邪傳三陽既遍。次乃傳於陰經。在陽為在表。在陰為在裡。邪在表。 則見 三陽傳於太陰。是當四五日發也。邪入於陰。則漸成熱。腹滿而嗌乾者。脾經壅而成熱也。)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少陰。腎水也。性趨下。少陰受病。脈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陰之邪不已。至五六日。 則為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緩者。風脈也。厥陰脈微緩者。邪傳厥陰。熱氣已劇。近於風也。當六七日發。以少 陰邪 此三經。皆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已。(三陰受邪。為病在裡。於法當下。然三陰亦有在經者。在經則宜汗。故云已入於腑者。 可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明受之。 即 厥 則死矣。 (陰陽俱病,表裡俱傷者。為兩感。以其陰陽兩感。病則兩証俱見。至於傳經。則亦陰 陽兩 而少陰 太陰又 內經曰:五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謂三日六經俱病。營衛 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証。 方治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氣者也。溫熱相合。變為溫疫。)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覺不佳。急須求治。苟延時日。則邪氣入深。難可複治。千金曰。凡有少苦。似不 如平 小兒女子。益以滋甚。 (小兒氣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於滋蔓。) 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紋理縫會之中也。金匱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為 之 委 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臟。則難可製。此為家有患。備慮之要。 (邪在皮膚。則外屬陽而易治。邪傳入裡。則內屬陰而難治。內經曰:善治者。治皮毛。 其 皮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覺不佳。即須治療。迄至於病。湯食兢進。折其毒勢。自然而瘥。) 若或瘥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 (傳。有常也。變。無常也。傳為循經而傳。如太陽傳陽明是也。變為不常之變。如陽 証變 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內經曰: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 必不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 (凡中風與傷寒為病。自古通謂之傷寒。千金曰。夫傷寒病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 與精 始表中風寒。入裡則不消矣。 (始自皮膚。入於經絡。傳於臟腑是也。) 未有溫覆而當不消散者。 (風寒初客於皮膚。便投湯藥。溫暖發散而當者。則無不消散之邪。) 不在証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後下之。則無複傳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 (表証雖罷。裡不至大堅滿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斂成實。下之則裡虛。而邪複不 除。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外無表証。裡有堅滿。為下証悉具。外台云:表和裡病。下之則愈。下証既具。則不 必拘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 矣。 (下之不當。病輕者。証猶變易而難治。又矧重者乎。)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表為陽。裡為陰。陰虛者。陽必湊之。陽盛之邪。乘其裡虛而入於腑者。為陽盛陰虛 也。 反汗 於營 惡 此為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裡。吉凶之機。應若 影響 (神丹者。發汗之藥也。甘遂者。下藥也。若汗下當則吉。汗下不當則凶。其應如影隨 形。 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桂枝湯者。發汗藥也。承氣湯者。下藥也。金匱玉函曰。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令人 奪其 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 (投湯不當。則災禍立見。豈暇計其日數哉。)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 源。 痛歟 而飲 動作。惟明者居然能獲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之有哉。 (兩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醫者大宜消息。審其先後。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 以求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 若與病相 複作本湯服 (發汗藥。須溫暖服者。易為發散也。日三服者。藥勢續也。病勢稍重。當促急服之。 以折 生。陽 劑。更 湯不能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 消之 也。言 為自愈 (熱在上焦則為消渴。言熱消津液。而上焦乾燥。則生渴也。大熱則能消水。熱少不能 消之 與之 不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 因 (小渴者。為腹中熱少。若強與水。水飲不消。複為諸飲病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証也。 (動數之脈。邪在陽也。湯入而變遲者。陽邪愈也。浮大之脈。邪在表也。而複減小者。 表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 (五十九穴者。以瀉諸經之溫熱。針經曰:熱病取之諸陽五十九穴。刺以瀉其熱。而出 其汗 八 口下 經曰 八者 委 九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處。血脈虛少之分。針灸並 中髓 脈四損。三日死。平人四息。病患脈一至。名曰四損。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五息。病 人脈 (四臟氣絕者。脈四損。五臟氣絕者。脈五損。五臟六腑俱絕者。脈六損。)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內經曰:脈者,血之腑也。脈實血實。脈虛血虛。寒則傷血。邪並於血。則血盛而氣 虛。 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脈陰陽俱盛。當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則邪氣內盛。正氣外脫。故死。內經曰:汗 出而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脈陰陽俱虛者。真氣弱也。熱不止者。邪氣勝也。內經曰:病溫。虛甚者死。) 脈至乍疏乍數者死。 (謂天真營衛之氣斷絕也。) 脈至如轉索者。其日死。 (為緊急而不軟。是中無胃氣。故不出其日而死。) 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 (譫言妄語。陽病也。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為脈病相應。若身逆冷。脈沉細。為 陽病 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証候也。


辨濕脈証第四

傷寒所致太陽。 濕 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 。當作痙。傳寫之誤也。 者惡也。非強也。內經曰:肺移熱於腎。傳為柔 。柔 為筋 反張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 。 (千金曰。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變 。太陽病。發熱無汗。為表實。則不當惡寒。 今反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 。 (太陽病。發熱汗出。為表虛。則當惡寒。其不惡寒者。為陽明病。今發熱汗出。而不 惡寒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 。 (太陽主表。太陽病。發熱為表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細。既不愈。則太陽中風。重 感於。栝蔞桂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 。 (太陽病。發汗太多。則亡陽。內經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陽微不能養筋。 則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搖。猝口噤。背反張者。 病也 (太陽中風。為純中風也。太陽傷寒。為純傷寒也。皆不作 。惟是太陽中風。重感寒 濕。 風 搦。此者。內挾寒濕。故頭搖也。口噤者。寒主急也。猝口噤者。不常噤也。有時而緩。若 風寒 額。 下至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痺。濕痺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但 (金匱要略曰。霧傷皮腠。濕流關節。疼痛而煩者。濕氣內流也。濕。同水也。脈沉而細者 則濡 濕之病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身黃如橘子色者。陽明瘀熱也。此身色如似熏黃。即非陽明瘀熱。身黃發熱者。梔子 柏皮 脾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 如苔 (濕家有風濕。有寒濕。此寒濕相搏者也。濕勝則多汗。傷寒則無汗。寒濕相搏。雖有汗而氣不 而惡 陽氣 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家發汗。則愈。金匱要略曰。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四兩。發其汗。為宜。若 妄下 陽相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 病不 發 (值天陰雨不止。明其濕勝也。內經曰:陽受風氣。陰受濕氣。又曰。傷於風者。上先 受之 邪出 俱去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 病。 (病有淺深。証有中外。此則濕氣淺者也。何以言之。濕家不雲關節煩疼。而雲身上疼 痛。 於脾。而也。濕家 飲食。胸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一身盡疼者。濕也。發熱日晡所劇者。風也。若汗出當風。而得之者。則先客濕。而後感 略中 太陽中熱者。 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中風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者。中 也。白虎加人參湯 主之 太陽中 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經曰: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身熱脈微弱者。 也。身體疼重者。水也。夏時暑熱。 以水 太陽中 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 小 甚 (病有在表。有在裡者。有表裡俱病者。此則表裡俱病者也。發熱惡寒。身重疼痛者。 表中 也。小 因於 外虛 膀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