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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脈証治第十三

(脈証九條方六首)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衝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即吐蝤。下之不肯止。

〔衍義〕是症傷寒傳厥陰症中。但曰吐蝤。下之利不止。此曰食即吐。下不止。豈食 入便至於利下不止乎。成注曰。邪傳厥陰,則熱已深也。邪自太陽傳至太陰。止 咽乾。未成渴。傳少陰。止口燥舌乾而渴。未成消。傳至厥陰。熱甚。多飲水。乃成消 渴也。飲水多而小便少。謂之消渴。火生於木。厥陰客熱。氣上衝心。心中疼熱。傷 寒至厥陰受病。時為傳經盡當入腑。胃虛熱客。飢不飲食。蝤在胃中。無食則動。 聞食臭即出。得食吐蝤。此熱在厥陰經。若便下之。虛其胃氣。厥陰木邪相乘,必 吐下不止。傷寒雜症病起之由雖異。至成六氣之熱邪則一。五臟傳來之熱。與 色欲勞役飲食之熱。客於厥陰。其熱皆無異也。 寸口脈浮而遲。浮即為虛。遲即為勞。虛則胃氣不足。勞則榮氣竭。趺陽脈浮而數。 浮即為氣。數即消穀而大堅。(一作緊)氣盛則溲數。溲數則堅。堅數相搏。即為消渴。

〔衍義〕內經云。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寸口為上焦。趺陽候中焦。寸口遲為勞者。即勞役致傷也。勞即陽氣退下。 穀氣不得升舉。以充上焦。上焦主行榮衛。穀氣不充,則衛虛而脈浮。榮竭而脈 遲。蓋穀氣不輸於上下。壅而盛於中。數則消穀者。壅盛之氣。郁而為熱。即消穀。 數即熱也。大堅者。水穀雖入。不化津液。中焦遂燥。堅即燥也。內經所謂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中焦熱甚。火性疾速。水穀不得留停。下入膀胱而溲水去。其內即燥而又熱。即為消渴。近世謂消中也。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飲一斗。小便一斗。腎氣丸主之(方見婦人雜病中)

〔衍義〕醫 云。女子陰物也。晦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仲景獨稱男子。倘亦此意。 腎者主水主志。藏精以施化。若惑女色以喪志,則泄精無度。火扇不已。所主之水所藏之精無幾矣。水無幾。何以敵相火。精無幾。何以承君火。二火烏得不熾 而為內熱惑蠱之病耶。二火熾,則肺金傷。肺金傷,則氣燥液竭。內外腠理因之乾澀而思飲也。且腎乃胃之關。通調水道。肺病則水不複上歸下輸。腎病則不複關鍵。不能調布五經。豈不飲一斗而出一斗乎。用八味補腎之精。散其本也。 不避桂附之熱,為非辛不能開腠理。致五臟精輸之於腎。與其施化四布以潤 燥也。每恨古今論消渴者。多集其症,而不舉其所自者有之。舉其端而不明其源者有之。仲景因當時失第六卷論六氣之詳。故只就金氣而言病。不及乎火。 惟張子和論君相二火。可補仲景之未備。相火游行五臟間。火主動。動之和者。 則助本臟氣生化之用。動之不和者。即為害之大也。妄動之火勢盛,必挾本臟 氣同起。當時臟氣。有虛有實。有陰有陽。主氣主血。升降浮沉。各一體用。是故治 火之中,必當先審臟氣。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在陽則調其氣。在陰則理其血。當升而反降者,必舉之。當降而反升者,必抑之。須兼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性。從而治之。使無捍格之患,則火有所歸宿而安矣。腎氣丸內有桂附。治消渴恐有水未生而火反盛之患。不思內經王注。火自腎起,為龍火。當以火逐火,則火了滅。
以水治之,則火愈熾。如是則桂附亦可從治者矣。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宜利小便發汗。五苓散主之。

〔衍義〕傷寒論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 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注曰。若脈浮者。 表未解也。飲水多而小便少者。謂之消渴。裡熱甚。實也。微熱消渴者。熱未成實。 上焦燥也。與是藥生津液。和表裡。 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方見上)

〔衍義〕傷寒論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症。渴欲飲水。水入吐。名曰水逆。注曰。六七日發熱不解。煩者。邪在表也。渴欲飲水。邪傳裡也。裡熱甚,則能消 水。水入則不吐。裡熱少,則不能消水。停積不散。飲而吐也。與此藥和表裡。散停水。 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上一味。杵為散。以沸湯五合。和服方寸匕。

〔衍義〕文蛤散治傷寒冷水 若灌。其熱不去。肉上粟起。意欲飲。反不渴者。此治 表之水寒。今不言表,而曰飲不止。屬裡者亦用之。何也。嘗考本草。文蛤、海蛤。治 浮腫。利膀胱。下小便,則知內外之水。皆可用之。其味鹹冷。鹹冷本於水,則可益 水。其性潤下。潤下則可行水。合鹹冷潤下,則可退火。治熱証之渴飲不止。由腎 水衰少。不能製盛火之炎燥而渴。今益水治火。一味兩得之。內經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者。尤宜以鹹味。切於入心也。 淋之為病。小便如粟狀。小腹弦急。痛引臍中。

〔衍義〕淋如粟狀者。因脾胃不足。流濁下入胞中,而膀胱屬水。濕濁下流。土克之也。土克則水氣不行。郁化為熱。煎熬胞中。濁結如粟之水,則胞之下系。與溺竅 皆滯澀不利。且厥陰之脈。循陰器。主疏泄。胞澀不利,則厥陰之氣亦不利。故攻 克於膀胱之分。作急痛引臍中。臍中者。兩腎間。膀胱上口也。巢氏病源云。膀胱 有熱者。水澀淋澀。小腹弦急。痛引臍中。蓋本此耳。 趺陽脈數。胃中有熱。即消穀引食。大便必堅。小便則數。

〔衍義〕消萬物者莫甚於火。胃有熱即消穀。消穀則飢。飢則引食。食雖入。以火燥 其玄府。水津不布。下入膀胱。腸胃津液不生。故大便堅。膀胱內熱,則損腎陰。陰 虛則水不得固藏。故數數出之。巢氏病源云。腎虛則小便數也。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衍義〕淋者。膀胱與腎病熱也。腎屬於陰。陰血已不足。若更發汗,則動其榮。榮動則血泄矣。 小便不利者。有水氣。其人苦渴。栝蔞瞿麥丸主之。

栝蔞瞿麥丸方

栝蔞根(二兩) 茯苓(三兩) 薯蕷(三兩) 附子(一枚炮) 瞿麥(一兩)
上五味。末之。煉蜜丸梧子大。飲服三丸。日三服。不知。增至七八丸。以小便利。腹中溫為知。

〔衍義〕內經云。肺者。通調水道。下輸膀胱。又謂膀胱藏津液。氣化出之。益肺氣通 於膀胱。上通則下行。下塞則上閉。若塞若閉,或有其一。即氣不化。氣不化,則水不行而積矣。水積則津液不生而胃中燥。故苦渴。用栝蔞根生津液。薯蕷以強 肺陰。佐以茯苓治水。自上滲下。瞿麥逐膀胱癃結之水。然欲散水積之寒。通開陰道。使上下相化。又必附子善走者為使。服之小便利。腹中溫為度。若水積冷而方用之。否則不必用也。 小便不利。蒲灰散主之。滑石白魚散。茯苓戎鹽湯。並主之。

蒲灰散方

蒲灰(七分) 滑石(三分)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滑石白魚散方

滑石(二分) 亂發(二分燒) 白魚(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半錢匕。日三服。

茯苓戎鹽湯方

茯苓(半斤) 白朮(二兩) 戎鹽(彈丸大一枚)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減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衍義〕小便不利,為膀胱氣不化也。氣不化。由陰陽不和。陰陽有上下。下焦之陰 陽。肝為陽。腎為陰。腎亦有陰陽。左為陽。右為陰。膀胱亦有陰陽。氣為陽。血為陰。 一有不和。氣即不化。自三分觀之。悉為膀胱血病澀滯。致氣不化而小便不利 也。蒲灰、滑石者。本草謂其利小便。消瘀血。蒲灰治瘀血為君。滑石利竅為佐。亂 發、滑石、白魚者。發乃血之餘。能消瘀血。通關便。本草治婦人小便不利。又治婦 人無故溺血。白魚去水氣。理血脈。可見皆血劑也。茯苓戎鹽者。即北海鹽。膀胱 乃水之海。以氣相從。故鹹味潤下。佐茯苓利小便。然鹽亦能走血。白朮亦利腰 臍間血。故亦治血也。三方亦有輕重。亂發為重。蒲灰次之。戎鹽又次之。 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方見中 中)

〔衍義〕傷寒論陽明脈浮而緊。咽燥口苦。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云云。若 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成注以苦下之。熱客中焦。是謂乾 燥煩渴。凡病屬陰陽。熱甚在表裡之間者。即可用之。陽明為水穀之海。氣血俱 盛。熱易歸之。傷寒雜病飲食之熱。與夫五邪之相傳。俱客之耳。 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

豬苓湯方

豬苓(去皮) 茯苓 阿膠 滑石 澤瀉(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衍義〕前條有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用五苓散利小便取汗。利小便與此証 無異。何藥之不同也。前條太陽証發汗。複大汗出。胃中乾。欲得飲水。少少與之。 令胃中和即愈。脈若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此乃陽明証咽喉燥。 發熱汗出身重。下後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脈浮同也,而有太陽陽明之異。熱同也,而有微甚之異。邪客入裡同也,而有上焦下焦之異。 邪本太陽。入客上焦。所以宜取汗利小便。邪本陽明。雖脈浮發熱。然已經下之。 其熱入客下焦。津液不得下通,而小便不利矣。惟用茯苓、豬苓、澤瀉。滲泄其過 飲所停之水。滑石利竅。阿膠者。成注謂其功同滑石。不思此証。既不可發汗。下之又耗其氣血,必用參 。手太陰足少陰藥。補其不足。助其氣化而出小便也。 須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