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徐老師在今年元宵節來聽中國文化的課程,聽了之後她非常歡喜。經過三個月之後,有一天她就走向前來,跟我請教一個問題。我先問她:「您聽課三個月了,為何從來沒跟我談過話?」她說:「蔡老師,我看您太忙、太辛苦了,我不想打擾您。」我一聽很感動,她的心時時能體恤別人。

她說聽了三個月,覺得自己還有家庭都很受益,但不能只有自己家裡的人受益,她希望回到故鄉去教一些失學的孩子,把這些德行的教誨、聖賢的智慧,也讓他們有學習的機會。我一聽很高興,也隨喜她的這分發心,我立即拿了很多教材送給她。有很多老師了解到她的這種存心,也把他們很寶貴的教學經驗告訴她。所以,她很快就教得很順利,到目前為止也已經教了八個月。

有一次,她的父親打電話給她說:「女兒,妳能找到人生的價值,父親很高興,妳的行為讓父親覺得很光榮。」一個父親能講出這樣的話,代表父親對她回饋鄉里的行為很認同。而且我相信她的父親也有這種志向想要利益社會,他的女兒做出來之後,他會覺得很歡喜也很安慰。這是我們繼父母的志向去回饋社會。

有一次,徐老師要教孩子《弟子規》其中的一句經文:「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徐老師非常用心,她先買了一大袋的荔枝,帶回她的故鄉去。她開始教導這一句,她就引導孩子說:「我們學完入則孝,理解到父母的辛勞,所以我們時時刻刻要侍奉父母。而別人的父母同樣也很辛勞,同樣對家庭有貢獻,對社會也有付出,所以任何人的父母也都值得我們尊敬、孝敬。」講完之後,徐老師就說,我們學完之後,立刻要去做到。所以,就讓這些小孩每個人拿著荔枝,到鄉裡去送給一些長輩。每個長輩接到這些孩子送給他的水果,內心非常歡喜。那一天整個鄉裡,敬老尊賢的風氣達到了頂點。

隔天她父親又打了一通電話給徐老師,告訴她鄉裡有很多長輩打電話到家裡來。這些長輩講了一句話,「我們鄉裡從來沒有一個嫁出去的女兒,這樣關心自己的家鄉。」他父親在講這句話的時候,心情非常高興;女兒聽到父親這麼講,心裡也很安慰。

她父親的這種歡喜,跟買一件新衣服送他的歡喜,是否一樣?不一樣!買一件新衣服只可快樂一時,而女兒的行為讓他值得光榮、感到欣慰,可以歡喜欣慰一輩子。《孝經》說:「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用自己的德行去幫助社會,讓自己的德行能奉獻社會,讓所有社會的人感受到,某某人的父母養育出這麼好的孩子,才讓這個孩子能這樣為社會付出,揚名於後世,以彰顯父母的德行。當我們能用自己的德行,讓父母感受到光榮時,就是一種大孝顯親的表現。由於你的成就,讓社會人士肯定你父母對你的教誨,這就是養父母之心,也是養父母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