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之前相信的很多東西,後來一件一件變成不相信。

曾經相信過愛國,後來知道「國」的定義有問題,通常那諄諄善誘要你愛國的人所定義的「國」,不一定可愛,不一定值得愛,而且更可能值得推翻。

曾經相信過歷史,後來知道,原來歷史的一半是編造。前朝史永遠是後朝人在寫,後朝人永遠在否定前朝,他的後朝又來否定他,但是負負不一定得正,只是累積漸進的扭曲變形移位,使真相永遠掩蓋,無法復原。說「不容青史盡成灰」,表達的正是,不錯,青史往往是要成灰的。指鹿為馬,也往往是可以得逞和勝利的。

曾經相信過文明的力量,後來知道,原來人的愚昧和野蠻不因文明的進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蠻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純樸的農民工人、深沉的知識份子、自信的政治領袖、替天行道的王師,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蠻,而且野蠻和文明之間,竟然只有極其細微、隨時可以被抹掉的一線之隔。

曾經相信過正義,後來知道,原來同時完全可以存在兩種正義,而且彼此抵觸,冰火不容。選擇其中之一,正義同時就意味著不正義。而且,你絕對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個特定的時機熱烈主張某一個特定的正義,其中隱藏著深不可測的不正義。

曾經相信過理想主義者,後來知道,理想主義者往往經不起權力的測試:一掌有權力,他或者變成當初自己誓死反對的「邪惡」,或者,他在現實的場域裡不堪一擊,一下就被弄權者拉下馬來,完全沒有機會去實現他的理想。理想主義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權力腐化;理想主義者要有能力,才能將理想轉化為實踐。可是理想主義者兼具品格及能力者,幾希。

曾經相信過愛情,後來知道,原來愛情必須轉化為親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轉化為親情的愛情,猶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塊──它還是冰塊嗎?

曾經相信過海枯石爛作為永恆不滅的表徵,後來知道,原來海其實很容易枯,石,原來很容易爛。雨水,很可能不再來,滄海,不會再成桑田。原來,自己腳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毀滅。海枯石爛的永恆,原來不存在。

二十歲之前相信的很多東西,有些其實到今天也還相信。

譬如國也許不可愛,但是土地和人可以愛。譬如史也許不能信,但是對於真相的追求可以無止盡。譬如文明也許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們其實別無依靠。譬如正義也許極為可疑,但是在乎正義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義者也許成就不了大事大業,但是沒有他們社會一定不一樣。譬如愛情總是幻滅的多,但是螢火蟲在夜裡發光從來就不是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爛的永恆也許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裡有一個無窮的宇宙,一剎那裡想必也有一個不變不移的時間。

那麼,有沒有什麼,是我二十歲前不相信的,現在卻信了呢?

有的,不過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談。曾經不相信「性格決定命運」,現在相信了。曾經不相信「色即是空」,現在相信了。曾經不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現在有點信了。曾經不相信無法實證的事情,現在也還沒準備相信,但是,有些無關實證的感覺,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圓寂前最後的手書:「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執象而求,咫尺千里。問余何適,廓爾忘言,華枝春滿,天心月圓。」

相信與不相信之間,彷彿還有令人沉吟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