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桂枝湯用芍藥証(一)

馬亨道,庚戌春病,發熱,頭疼,鼻鳴,惡心,自汗,惡風,宛然桂枝証也。時賊馬破儀真三日矣!市無芍藥,自指圃園,采芍藥以利劑,一醫曰:此赤芍藥耳,安可用也。予曰:此正當用,再啜而微汗解。論曰:仲景桂枝加減法,十有九証,但云芍藥,聖惠方,皆稱赤芍藥,孫尚藥方,皆曰白芍藥,聖惠方,太宗朝,翰林王懷隱編集,孫兆為國朝醫師,不應如此背戾,然赤者利,白者補。 予嘗以此難名醫,皆愕然失措,謹案,神農本草,稱,芍藥主邪氣腹痛,利小便,通順血脈,利膀胱大小腸,時行寒熱,則全是赤芍藥也。又桂枝第九証云,微寒者去赤芍藥,蓋懼芍藥之寒也。 惟芍藥甘草湯一証云,白芍藥,謂其兩脛拘急血寒也。故用白芍藥以補,非此時也。素問云,澀者陽氣有餘也。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傷寒、脈澀、身熱無汗,蓋邪中陰氣,故陽有餘,非麻黃不能發散,中風、脈滑、多汗、身寒,蓋邪中陽,故陰有餘,非赤芍藥不能刮其陰邪,然則桂枝用芍藥赤者明矣!當參百証歌。

桂枝加附子湯証(二)

有一李姓士人,得太陽,因汗後汗不止,惡風,小便澀,足攣曲而不伸,予診其脈,浮而大。 浮為風,大為虛,此証,桂枝湯第七証也。仲景云,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三投而汗止,再投以芍藥甘草,而足得伸,數日愈。 論曰:仲景第十六証云,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以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姜湯,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蓋第七証,則為發汗。 漏不止,小便難,第十六証,則為自汗,小便數,故仲景於証候,紛紛,小變異,便變法以治之。 故於湯不可不謹。

桂枝加濃朴杏子湯証(三)

戊申正月,有一武弁在儀真,為張遇所虜,日夕置於舟 板下,不勝 伏,後數日得脫,因飽食,解衣捫虱以自快,次日遂作傷寒,醫者以因飽食傷,而下之,一醫以解衣中邪,而汗之。 雜治數日,漸覺昏困,上喘,息高,醫者愴惶罔知所指,予診之曰:太陽病,下之,表未解,微喘者,桂枝加濃朴杏子湯,此仲景法也。醫者爭曰:某平生不曾用桂枝,況此藥熱,安可愈喘。 予曰非汝所知也。一投而喘定,再投而 汗出,至晚,身涼而脈已和矣!醫者曰:予不知仲景之法,其神如此,豈誑惑後世也哉,人自寡學,無以發明耳。

麻黃湯証(四)

鄉人邱忠臣,寓毗陵荐福寺,病傷寒,予為診視,其發熱,頭疼,煩渴,脈雖浮數無力,自尺以下不至,予曰雖麻黃証,而尺遲弱,仲景云,尺中遲者,營氣不足,血氣微少,未可發汗。 予於建中湯,加當歸黃 ,令飲之,翌日病者不耐,其家曉夜督發汗藥,其言至不遜,予以鄉人隱忍之,但以建中調理而已,及六七日,尺脈方應,遂投以麻黃湯,啜第二服,狂言煩躁且悶,須臾稍定,已中汗矣!五日愈。 論曰:仲景雖云不避晨夜,即宜便治,醫者亦須顧其表裡虛實,待其時日,若不循次第,雖暫時得安,虧損五臟,以促壽限,何足尚哉,昔范云為陳霸先屬,霸先有九錫之命,期在旦夕矣。 云偶感寒疾,恐不及豫盛事,請徐文伯診視之,懇曰:便可得愈乎,文伯曰:便瘥甚易,但恐二年後不複起爾,云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況二年乎,文伯以火燒地,布桃柏葉,設席置其臥上。 頃刻汗解,以溫粉撲之,翌日愈,甚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後二年果卒矣!夫取汗先期,尚促壽限,況罔顧表裡,不待時日,便欲速愈乎,每見病家不耐三四日,晝夜促汗,醫者顧利,恐別更醫,隨情順意,鮮不致斃,故書此以為龜鑒。

大青龍湯証(五)

何保義從王太尉軍中,得傷寒,脈浮澀而緊,予曰若頭疼,發熱,惡風,無汗,則麻黃証也。 煩躁,則青龍湯証也。何曰:今煩躁甚,予投以大青龍湯,三投,汗解。 論曰:桂枝,麻黃,青龍,皆表証發汗藥,而桂枝治汗出,惡風,麻黃治無汗,惡寒,青龍治無汗,而煩,三者皆欲微汗解,若汗多,亡陽,為虛,則煩躁不眠也。

陽明可下証(六)

一武弁李姓,在宣化作警,傷寒五六日矣!鎮無醫,抵郡召予,予診視之曰:脈洪大而長。 大便不通,身熱無汗,此陽明証也。須下,病家曰:病者年逾七十,恐不可下,予曰:熱邪毒瓦斯並蓄於陽明,況陽明經絡多血少氣,不問老壯,當下,不爾別請醫占,主病者曰:審可下,一聽所治,予以大承氣湯,半日,殊未知,診其病,察其証宛然在,予曰:藥曾盡否,主者曰:恐氣弱不禁,但服其半耳,予曰:再作一服,親視飲之,不半時間,索溺器,先下燥糞十數枚,次溏泄一行,穢不可近。 未離已中汗矣。然周身,一時頃,汗止身涼,諸苦遂除,次日予自鎮歸,病患索補劑,予曰。 服大承氣湯得瘥,不宜服補劑,補則熱仍複,自此但食粥,旬日可也。故予治此疾,終身止大承氣,一服而愈,未有若此之捷。 論曰:老壯者形氣也。寒熱者病邪也。臟有熱毒,雖衰年亦可下,臟有寒邪,雖壯年亦可溫。 要之與病相當耳,失此,是致速斃也。謹之。

陽明蜜兌証(七)

庚戌仲春,艾道先染傷寒,近旬日,熱而自汗,大便不通,小便如常,神昏多睡,診其脈。 長大而虛,予曰:陽明証也。乃兄景先曰:舍弟全似李大夫証,又屬陽明,莫可行承氣否,予曰。 雖為陽明,此証不可下,仲景,陽明,自汗,小便利者,為津液內竭,雖堅不可攻,宜蜜兌導之。 作三劑,三易之,先下燥糞,次泄溏,已而汗解。 論曰:二陽明証雖相似,然自汗小便利者,不可蕩滌五臟,為無津液也。然則傷寒大証相似。 脈與証稍異,通變為要,仔細斟酌,正如以格局看命,雖年月日時皆同,貴賤窮通不相侔者,於一時之頃,又有淺深也。

腎虛陽脫証(八)

朱保義撫辰,庚戌春,權監務,予一日就務謁之,見擁爐忍痛,若不禁狀,予問所苦,小腸氣痛,求予診之,予曰:六脈虛浮而緊,非但小腸氣,恐別生他疾,越數日再往,臥病已五日矣。 入其室,見一市醫孫尚者供藥,予診之曰:此陰毒証,腎虛陽脫,脈無根蒂,獨見於皮膚,黃帝所謂懸絕,仲景所謂瞥如羹上肥也。早晚喘急,未幾而息已高矣!孫生尚與術附湯,灸臍下,予曰。 雖盧扁之妙無及矣!是夕死,故論傷寒以真氣為主。 論曰:傷寒不拘陰証陽証,陰毒陽毒,要之真氣強壯者易治,真氣不守,受邪才重,便有必死之道,何也。陽証宜下,真氣弱,則下之便脫,陰証宜溫,真陰弱,溫之則客熱便生,故醫者難於用藥,非病不可治也。主本無力也。經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陰勝則身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帝曰:調此二者奈何,岐伯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止,男子二八精氣溢,八八止,婦人月事,以時下,故七欲損也。男子精。 欲滿不欲竭,故八欲益也。如此則男婦身常無病,無病精氣常固,雖有寒邪,易於調治,故曰二者可調,是知傷寒真氣壯者易治也。

臍中出血証(九)

一婦人得傷寒數日,咽乾,煩渴,脈弦細,醫者汗之,其始衄血,繼而臍中出血,醫者驚駭而遁,予曰少陰強汗之所致也。蓋少陰不當發汗,仲景云少陰強發汗,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而出,或從口鼻,或從耳目,是為下厥上竭,此為難治,仲景云無治法,無藥方,予投以姜附湯。 數服,血止,後得微汗愈。 論曰:本少陰証,而誤汗之,故血妄行,自臍中出,若服以止血藥,可見其標,而不見其本。 予以治少陰之本,而用姜附湯,故血止而病除。

陰中伏陽証(十)

鄉人李信道,權獄官,得病,六脈俱沉不見,深按至骨,則弦細有力,頭疼,身溫,煩躁。 手指末皆冷,中滿,惡心,更兩醫矣!而醫者不曉,但供調藥,予往視之曰:此陰中伏陽也。仲景方無此証,而世人患者多,若用熱藥以助之,則陰邪隔絕,不能引導其陽,反生客熱,用寒藥。 則所伏真火,愈見銷鑠,須是用破陰丹,行氣導水,奪真火之藥,使火升水降,然後得汗而解。 予令以冷鹽湯,下破陰丹三百丸,作一服,不半時煩躁狂熱,手足漸溫,譫語躁擾,其家甚驚。 予曰汗証也。須臾稍寧,略睡。然汗出,自 達旦方止,身涼而病除。(破陰丹方,硫黃水銀各一兩,結沙子青皮半兩,為末,面糊,和丸桐子大,每服三十丸,冷鹽湯送下,出中臟經方脈舉要,)

傷寒暴死証(十一)

己未歲,一時官病傷寒,發熱狂言煩躁,無他惡証,四日死,或者以為兩感,然其証初無兩感証候,是歲得此疾,三日四日死者甚多,人竊怪,予嘆之,曰是運使然也。己為土運,土運之歲,上見太陰,蓋太乙天符為貴人,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 其病暴而死,謂之異也。又曰臣為君則逆,逆則其病危,其害速,是年少宮土運,木氣大旺,邪中貴人,故多暴死,氣運當然,何足怪也。

夜間不眠証(十二)

陳姓士人,初得病,身熱,脈浮,自汗,醫者麻黃湯汗之,發熱愈甚,夜間不得眠,頭重。 煩悶,悸悸然,中風証強責汗之過也。仲景云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燥,不得眠,其人欲得飲水者,少少與之,令胃氣和則愈,予先與豬苓湯,次投之以當歸,地黃,麥門冬,芍藥,烏梅之類為湯,飲之,不汗而愈。 論曰:黃帝針經曰:衛氣者晝行陽,夜行陰,衛氣不得入於陰,常行於外,行於外則陽滿。 滿則陽蹺盛而不得入於陰,陰虛則夜不得眠也。今津液內竭,胃中乾燥,獨惡於陽,陰無所歸。 其候如此,故以當歸,地黃補血,用烏梅以收之,故不汗自愈。

大柴胡湯証(十三)

羽流蔣尊病,其初心煩喜嘔,往來寒熱,醫初以小柴胡湯與之,不除,予診之曰:脈洪大而實,熱結在裡,小柴胡安能除也。仲景云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複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二服而病除。 論曰:大黃為將軍,故蕩滌濕熱,在傷寒為要藥,今大柴胡湯不用,誠誤也。王叔和曰:若不加大黃,恐不名大柴胡,須是酒洗生用,乃有力,昔後周姚僧坦名善醫,上因發熱,欲服大黃。 僧坦曰:大黃乃是快藥,至尊年高,不宜輕用,上弗從,服之,遂不起,及至元帝有疾,諸醫者為至尊至貴不可輕服,宜用平藥,僧坦曰:脈洪而實,必有宿食,不用大黃,病不能除,上從之。 果下宿食而愈,此明合用與不合用之異也。

陽明急下証(十四)

鄉裡豪子得傷寒,身熱,目痛,鼻乾,不眠,大便不通,尺寸俱大,已數日矣!自昨夕汗大出,予曰:速以大柴胡下之,眾醫駭然,曰:陽明自汗,津液已竭,當用蜜兌,何故用大柴胡藥。 予曰:此仲景不傳妙處,諸公安知之,予力爭,竟用大柴胡,兩服而愈。 論曰:仲景論陽明云,陽明病,多汗者,急下之,人多謂己自汗,若更下之,豈不表裡俱處也。論少陰云,少陰病一二日,口乾燥者,急下之,人多謂病發於陰,得之日淺,但見乾燥,若更下之,豈不陰氣愈盛也。世人罕讀,予以為不然,仲景稱急下之者,亦猶急當救表,急當救裡。 凡稱急者,急下之,有三處,才覺汗出,多,未至津液乾燥,速下之,則為徑捷,免致用蜜兌也。 蓋用蜜兌,已是失下,出於不得已耳,若胸中識得了了,何疑殆之有哉。

傷寒自解証(十五)

閩人李宗古得疾,口中氣熱,唇乾,屈體臥,足冷,舌上有苔,予診之,尺寸俱緊,或者謂氣熱口乾,疑其陽勝,蜷足臥,足冷,疑其陰勝,而又陰陽俱緊,是誠可疑也。若不熟讀仲景方法,何能治,予曰尺寸俱緊,是寒邪勝也。仲景云陰陽俱緊,法當清,邪中於下焦,又云陰陽俱緊,口中氣出,唇乾舌燥,蜷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蓋以上証候,皆是陰盛陽弱,故仲景云勿妄治者,誠恐後人之疑也。 故予以抑陰助陽溫劑與之,緊脈漸退,四體和,不汗而自解矣。

熱入血室証(十六)

辛亥二月,毗陵學官王仲景妹,始傷寒,七八日。寒,喉中涎響如鋸,目瞑不知人,病勢極矣!予診之,詢其未 寒以前証,母在側曰:初病四五日,夜間譫語,如見鬼狀,予曰:得病之初,正值經候來否,答曰經水方來,因身熱病作而自止,予曰:此熱入血室也。仲景云婦人中風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夜則譫語,發作有時,此為熱入血室,醫者不曉,例以熱藥補之,遂致胸膈不利,三焦不通,涎潮上脘,喘急息高,予曰:病熱極矣!先當化其涎,後當除其熱,無汗而自解矣!予急以一呷散投之。 兩時間,涎定得睡,是日遂省人事,自次日以小柴胡東加生地黃,三投熱除,無汗而解。

筋惕肉証(十七)

鄉裡市人姓京,鬻繩為業,謂之京繩子,其子年近三十,初得病,身微汗,脈弱,惡風,醫者誤以麻黃湯汗之,汗遂不止,發熱,心痛,多驚悸,夜間不得眠臥,譫語,不識人,筋惕肉 。 振振動搖,醫者以鎮心驚風藥治之,予視之曰:強汗之過也。仲景云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青龍湯,服之則筋惕肉 ,此為逆也。惟真武湯可收之,仲景云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身 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予三投而大病除,次以清心丸竹葉湯解餘毒,數日瘥。

陽明當下証(十八)

鄉人李生,病傷寒,身熱,大便不通,煩渴郁冒,一醫以巴豆丸下之,雖得溏利,而病宛然如舊,予視之曰:陽明熱結在裡,非大柴胡承氣不可,巴豆止去寒積,豈能蕩滌邪熱溫毒耶,亟進大柴胡,三服而溏利止,中夜汗解。 論曰:仲景一百十三方,丸者有五,理中,陷胸,抵當,麻仁,烏梅也。理中,陷胸,抵當。 皆大彈丸,煮化而服之,與湯散無異,至於麻仁治脾約,烏梅治濕 ,故須小丸達下部,其他皆入經絡,逐邪毒,破堅癖,導血潤燥屎之類,必憑湯劑也。未聞巴豆小丸以下邪毒,且如巴豆性熱大毒,而病熱人服之,非徒無益,而為害不小矣!李生誤服不死,其大幸歟。

桂枝加葛根湯証(十九)

庚戌,建康徐南強,得傷寒,背強,汗出,惡風,予曰:桂枝加葛根湯証,病家曰:他醫用此方,盡二劑而病如舊,汗出愈加,予曰:得非仲景三方乎,曰然,予曰:誤矣!是方有麻黃。 服則愈見汗多,林億謂止於桂枝加葛根湯也。予令生而服之,微汗而解。

葛根湯証(二十)

市人楊姓者,病傷寒,無汗,惡風,項雖屈而強,醫者以桂枝麻黃各半湯與之,予曰:非其治也。是謂項強○○,葛根証也。三投。然微汗解,翌日項不強,脈已和矣。 論曰:何謂○○?如短羽鳥之狀,雖屈而強也。謝複古謂病患羸弱,須憑幾而起,非是,此與成氏解不同。

剛証(二十一)

宣和戊戌,表兄秦云老病傷寒,身熱,足寒,頸項螈 ,醫作中風治,見其口噤故也。予診其脈實而有力,而又腳攣,嚙齒,大便不利,身燥無汗,予曰:此剛 也。先以承氣湯下之,次以續命湯調之,愈矣。論曰:五常政大論曰: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其收齊,其病 ,蓋戌太陽寒水羽也。戊火運,正徵也。太過之火,上見太陽,則天氣且剛,故其收齊,而人病 者,過氣然耳,火木遇故年病,此証多剛 。

厥陰証(二十二)

裡中一中表病,渴甚,飲水不止,胸中熱疼,氣沖心下,八九日矣!醫者或作中 ,或作賁豚,予診之曰:証似厥陰,曾吐虫否,曰昨曾吐蛔,予曰:審如是,厥陰証也。可喜者脈來沉而緩遲耳,仲景云厥陰,為病消渴,氣上撞心,飢不欲食,食則吐蛔,又曰厥陰病,渴欲飲水者。 少少與之愈,今病患飲水過多,乃以茯苓甘草白朮桂枝湯治之,得止,後投以烏梅丸,數日愈。 論曰:病至厥陰,若太陽傳者,三陰三陽皆已遍,惟恐脈強,則肝邪盛,脾土受克,故舌卷囊縮而死,今脈來遲緩而沉,則土脈得氣,脾不受克,故有可喜之道,仲景云衛氣和,名曰緩。 營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又曰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遲則陰氣盛,骨髓滿精血生,肌肉緊,營衛俱行,剛柔相濟,豈非安脈耶。

太陰証(二十三)

曹生初病傷寒,六七日,腹滿而吐,食不下,身溫,手足熱,自利,腹中痛,嘔,惡心,醫者謂之陽多,尚疑其手足熱,恐熱蓄於胃中而吐嘔,或見吐利而為霍亂,請予診,其脈細而沉。 質之,曰太陰証也。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予止以理中丸,用仲景云如雞子黃大,晝夜投五六枚,繼以五積散,數日愈。 論曰:予見世醫論傷寒,但稱陰証陽証,蓋仲景有三陰三陽,就一証中又有偏勝多寡,須是分明辯質,在何經絡,方與証候相應,用藥有準,且如太陰少陰,就陰証中,自有補瀉,豈可止謂之陰証也哉。

太陽中証(二十四)

毗陵一時官得病,身疼痛,發熱,體重,其脈虛弱,人多作風濕,或作熱病,則又疑其脈虛弱不敢汗也。已數日矣!予診視之,曰中 証也。仲景云太陽中 者,身熱體疼,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予以瓜蒂散,治之,一呷而愈。 論曰:仲景論 有三証,一則汗出,惡寒,身熱而渴,此太陽經中 也。一則發熱惡寒,身疼痛,其脈弦細芤遲,一則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身熱,疼痛重而脈微弱,不可下,不可行溫針,上二証皆宜用白虎加人參湯,後一証宜用瓜蒂散方治,不見於本論,而見於金匱要略,其脈証云,治太陽中 ,身熱,疼痛,而脈微弱者,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宜瓜蒂散,蓋謂此也。

指甲黑青証(二十五)

乾明僧人,病傷寒,目赤,頗渴,咽乾,飲水無 ,腰疼,身熱,脈沉而微細,此少陰証也。 恣縱不慎忌,乃飲水,遂致痞氣,痞氣結聚,身如被杖,數日變為陰毒矣!脈見於皮膚上,大而且虛,鼻中如煙煤,甲青,須臾發喘,是夕死。 論曰:扁鵲云手足爪下青黑者死,宋迪陰証訣云,陰毒盛,則指甲黑青,病至此則為不治。

瞪目直視証(二十六)

田仲容得傷寒,數日,身熱,手足時厥,腹滿,瞪目直視,狂言不識人,予診之曰:不可治也。心腎俱絕矣!夜死。 論曰:仲景云直視搖頭,此為心絕也。又曰狂言,反目直視,此為腎絕也。目者五臟精華之所聚,今直視而不 ,則知五臟有死絕矣!故不治。

舌卷囊縮証(二十七)

句容縣豪子李姓,初得傷寒,手足冷,氣上沖心,飢不欲食,脈緊而弦,予診曰:厥陰悉具。 脈有刑克,最忌舌卷囊縮,翌日卷舌而死。 論曰:內經云,厥陰者肝也。肝者筋合之,筋者聚於陰器,絡於舌本,厥陰之氣,故舌卷而囊縮也。

循衣摸床証(二十八)

儀真一婦,病傷寒,八九日,發熱,昏悶不識人,手循衣縫,摸床,譫語,不識人事,他醫不識,或汗或利,旬日增甚,予診之曰:此脈澀而小便不利,不可治也。翌日死。 論曰:華佗云,病患循衣摸床譫語,不可治,仲景云傷寒,吐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 發潮熱不識人,循衣,撮空,微喘,直視,脈弦者生,脈澀者死,又云小便利者可治,今脈澀。 小便不利,見其兩死,不見一生,吾莫能為也。

邪入大經証(二十九)

維揚謝康中,任儀真酒官,咽乾,煩渴,腰疼,身熱,脈細而微急,予診視之曰:此真少陰証也。 六經之中,少陰難治,少陰病傳之經絡,此証有補瀉法,仲景瀉者用承氣,補者用四逆,誤之則相去遠矣!此証當溫,勿以水証為疑也。予適以事出境,後七日歸,則為他醫汗之矣!經絡既虛。 邪毒流入大經之中,手足螈 ,如驚癇狀,其家野狼狽求救,予曰:不可治也。予驗此甚多,是謂邪入大經,不旋踵,其家已哭矣。

太陽桂枝証(三十)

鄉人吳德甫得傷寒,身熱自汗,惡風,鼻出涕,關以上浮,關以下弱,予曰:此桂枝証也。 仲景法中第一方,而世人不究耳,使公服之,一啜而微汗解,翌日諸苦頓除,公曰仲景法如此徑捷,世人何以不用?予應之曰仲景論表証,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桂枝則治中風,麻黃治傷寒,青龍治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此三者人皆能言之,而不知用藥對証之妙處,故今之醫者多不喜用,無足怪也。且脈浮而緩,中風也。故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仲景以桂枝對之,脈浮緊而澀,傷寒也。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皆疼,惡風,無汗而喘,仲景以麻黃對之,至於中風脈緊,傷寒脈浮緩,仲景皆以青龍對之,何也。予嘗深究三者,審於証候。 脈息,相對用之,無不應手而愈,何以言之?風傷衛,衛,氣也。寒傷營,營,血也。營行脈中。 衛行脈外,風傷衛,則風邪中於陽氣,陽氣不固,發越而為汗,是以汗出而表虛,故仲景用桂枝以發汗,芍藥以利其血,蓋中風病在脈之外,其病稍輕,雖同曰發汗,特解肌之藥耳,故桂枝証云,令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如水淋漓,病必不除,是知中風不可大發其汗,發其汗,反動營血,邪乘虛而居中,故病不除也。寒傷營,則寒邪乾於陰血,而營行脈中者也。寒邪客於脈中,非特營受病也。邪自內作,則並於衛氣犯之,久則浸淫及骨,是以汗不出而熱煩冤,仲景以麻黃大發其汗,又以桂枝辛甘助其發散。 欲捐其內外之邪,營衛之病耳,大抵二藥皆發汗,而桂枝則發衛之邪,麻黃並衛與營而治之,仲景桂枝第十九証云,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 營行脈中,衛行脈外,複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又第四十七証云,發熱汗出者,此謂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風邪,宜桂枝湯,是知中風汗出者,營和而衛不和也。又第一卷云。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也。麻黃湯中,並桂枝而用,此仲景之意歟,至於青龍,雖治傷寒見風脈,傷風見寒脈,然仲景云汗出惡風,不可服之。 服之則厥逆,筋惕肉 ,故青龍一証尤難用,須是形証的當,然後可行,王 大夫証治中,止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代之,蓋慎之也夫。

桂枝証(三十一)

裡間張太醫家一婦,病傷寒,發熱,惡風,自汗,脈浮而弱,予曰:當服桂枝,彼云家有自合者,予令三啜之,而病不除,予詢其藥中用肉桂耳,予曰:肉桂與桂枝不同,予自治以桂枝湯。 一啜而解。 論曰:仲景論用桂枝者,蓋取桂枝輕薄者耳,非肉桂之肉濃也。蓋肉桂濃實,治五臟用之。 取其鎮重,桂枝清輕,治傷寒用之,取其發散,今人一例,是以無功。

少陰証(三十二)

有人病傷寒數日,自汗,咽喉腫痛,上吐下利,醫作伏氣,予診之曰:此証可疑,似是之非,乃少陰也。其脈三部俱緊,安得謂之伏氣,伏氣脈必浮弱,謂非時寒冷,著人肌膚,咽喉先痛,次下利者是也。近雖有寒冷不時,然當以脈証為主,若誤用藥,其斃可待,予先以吳茱萸湯救之。 次調之以諸藥而愈。 論曰:仲景論伏氣之病,其脈微弱,喉中痛,似傷寒非喉痺也。實咽中痛,今複下利,仲景少陰云,病患手足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証,法當咽痛而複吐利,此証見少陰篇,今人三部脈俱緊,而又自汗,咽痛下利,與伏氣異,然毫厘之差,千裡之謬,須講熟此書,精詳分別,庶免疑惑矣。

少陽証(三十三)

市人周姓者,同裡俱病頭痛發熱,耳聾目赤,胸中滿悶,醫中見外証胸滿,遂吐之,既吐後病宛然在,又見其目赤發熱,複利之,病不除,惴惴然恂栗,予診視之,曰少陽誤吐下之過也。 仲景少陽中風,兩耳無聞,目赤,胸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驚而悸,此當用小柴胡湯,今誤吐下,遂成壞証矣!乃以牡蠣四逆湯調於前,繼之以桂枝柴胡各半湯,旬日瘥。 論曰:仲景雖云三陽受病,未入於臟者,可汗,然少陽脈弦細,則不可汗,將入少陰經也。 若誤吐下之,是逆之,且當以救逆,先待驚悸定,後治餘証,此所謂急其所當先也。

兩感証(三十四)

族弟初得病,頭痛口乾煩渴,第三日,予往視之,則已耳聾囊縮,昏冒不知人,厥逆,水漿不下矣!予曰:速治後事,是謂兩感証,不可治矣!越三日死。 論曰:仲景論傷寒兩感云,凡傷於寒,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又曰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既云必死,又云治有先後,何也。大抵此病,表裡雙傳,臟腑俱病,患此者十無一生,故云必死,然仲景豈以己見而重誣後人哉,故有發表攻裡之說,以勉後人,恐萬世後遇大聖而得之,不欲絕望於後人,仲景之心仁矣。

三陽合病証(三十五)

有市人李九妻,患腹痛,身體重,不能轉側,小便遺失,或作中濕治,予曰:非是也。三陽合病証,仲景云,見陽明篇第十証,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不可汗,汗則譫語,下則額上汗出,手足逆冷,乃三投白虎湯而愈。

白虎加人參湯証(三十六)

從軍王武經病,始嘔吐,俄為醫者下之,已八九日,而內外發熱,予診之曰:當行白虎加人參湯,或云既吐複下,是裡虛矣!白虎可行乎?予曰:仲景云見太陽篇二十八証,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白虎加人參湯,証相當也。蓋吐者為其熱在胃脘,而脈致令虛大,三投而愈。 論曰:仲景稱傷寒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人參白虎湯主之,又云傷寒脈浮無汗,發熱不解,不可與白虎湯,又云脈滑,為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國朝林億校正,謂仲景此法必表裡字差矣!是大不然,大抵白虎能除傷寒中 ,表裡發熱,故前後証或云表裡俱熱,或云表熱裡寒。 皆可服之,宜也。中一証,稱表不解不可服者,以其宜汗發熱,此全是傷寒麻黃與葛根湯証,安可行白虎,林但見所稱表裡不同,便謂之差,是亦不思不精之過也。

發熱惡寒証(三十七)

人患發熱惡寒自汗,脈浮而微弱,予以三服桂枝投之,遂愈,仲景云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宜桂枝湯。 論曰:仲景云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也。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使陰氣弱,此為醫所病而然也。大抵陰不足陽從之,故陽內陷發熱,陽不足陰往乘之,故陰上入陽中,則惡寒,陰陽不歸其分,是以發熱惡寒也。故孫真人云有熱,不可大攻之,熱去則寒起。

結胸可下証(三十八)

維揚李寅始病,頭疼,發熱,惡風,醫者下之,忽爾心下堅硬,項強,短氣,宛然結胸中証也。予曰幸爾脈不浮,心不煩躁,非陷胸湯不可,投之,一宿乃下。 論曰:仲景言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於胸,因作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蓋惡寒尚有表証未罷,而下之,故陽氣內陷,陽內拒痛,脈浮者不可下,下之則死,結胸煩躁者必死,此是惡証,辯者仔細。

結胸可灸証(三十九)

城東李氏子,年十八,病傷寒結胸,狀如 ,自心至臍,手不可近,短氣心煩,真結胸也。 醫者便欲下之,予適過其門,見其愴惶面無色,予曰公有憂色何也。曰以長子病傷寒作結胸証。 醫者將下之,而猶豫,予就為診之,自關以上浮大,表証未罷,不可下也。曰事急矣!予以黃連餅子,灸臍中數十壯,得氣下,心腹軟,繼以和氣解肌藥,數日瘥,當時若下,定是醫殺。

汗後吃逆証(四十)

張保義得汗後吃逆,或者以胃虛則噦,故吃逆也。投以乾姜橘皮等湯,不下,命予治之,予曰:此証不可全作胃虛治,六脈尚躁,是餘毒未解耳,投以小柴胡湯,兩啜而俞。

漏風証(四十一)

癸卯秋九月,牒試淮南僧台,同試有建陽彭子靜,得疾,身熱頭痛,嘔逆,自汗如洗,已數日矣!召予診視,謂予曰:去試不數日,而疾勢如此,為之奈何,予曰:誤服藥多矣!此証當先止汗,幸無憂也。予作術附湯與之,三投而汗止,次日微汗 ,身涼,五日而得愈。

小便出血証(四十二)

裡人有病中脘吐,心下煩悶,多昏睡,倦臥,手足冷,蓋少陰証也。十餘日不瘥,忽爾通身大熱,小便出血,予曰:陰虛者陽必湊之,今脈細弱,而臍下不痛,未可下,桃仁承氣,且以芍藥地黃湯,三投而愈。

妊娠傷寒腳腫証(四十三)

裡巷一婦人妊娠,得傷寒,自腰以下腫滿,醫者或謂之阻,或謂之腳氣,或謂之水分,予曰。 此証受胎脈也。病名曰心實,當利小便,醫者曰利小便,是作水分治,莫用木通葶藶桑皮否,曰當刺勞宮關元穴,醫大駭曰:此出何家書,予曰:仲景玉函經曰:婦人傷寒,妊娠,及七月,腹滿。 腰以下如水溢之狀,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勞宮及關元,以利小便,則愈,予教令刺穴遂瘥。

風溫証(四十四)

己酉虜騎破淮俱疫癘大作,時有王朝奉寓天慶,得疾,身熱自汗,體重難以轉側,多眠,鼾睡。 醫作三陽合病,或作漏風証,治之不愈,予曰:此風溫病,投以葳蕤湯,獨活湯,數日瘥。 論曰:仲景云見太陽病脈篇,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 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螈 ,又云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大抵溫氣大行,更遇風邪,則有是証,令當春夏,病此者多,醫作傷寒漏風治,非也。不是火不可下,不可大發汗,而仲景無藥方,古法謂可取手少陰火,足厥陰木,隨經所在而取之,故用葳蕤湯,獨活湯輩為宜,若發熱無下証者,當用知母石膏湯,誤汗之,則防己黃湯救之。

狐惑証(四十五)

句容縣東豪子李姓者,得傷寒數日,村落無醫,易師巫者五六日矣!或汗下,雜治百出,遂成壞病,予時自江北避寇,遁伏江左,求宿於其家,夜半聞呻吟聲,詢之,云患傷寒逾旬矣!予為診視,其脈見於上下唇皆已 蝕,聲嘶而咽乾,舌上白苔,齒無色,予曰病名狐惑,殺人甚急。 秉燭為作雄黃丸瀉心湯,投之,數日瘥。

發黃証(四十六)

五月,避地維揚東面裡沙中,一豪子病傷寒八九日,身體洞黃,鼻目皆痛,兩膊及項頭腰皆強急,大便澀,小便如金,予診曰:脈緊且數,其病脾先受濕,暑熱蘊蓄於足太陰之經,宿谷相搏,郁蒸而不得泄,故使頭面有汗,項以下無之,若鼻中氣冷,寸口近掌無脈,則死,今脈與証相應,以茵陳湯調五苓散與之,數日瘥。

濕家發黃証(四十七)

人病身體疼痛,面黃,喘,滿,頭痛,自能飲食,大小便如常,或者多以茵陳五苓散與之。 予診其脈曰:大而虛,鼻塞且煩,其証如前,則非濕熱與宿谷相搏,乃頭中寒濕,仲景云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而仲景無藥方,其方見外台刪繁証云,治天行熱毒,通貫臟腑,沉鼓骨髓之間,或為黃膽,須瓜蒂散,瓜蒂二七枚,赤小豆秫米各二七枚,為末,如大豆許,內鼻中,縮鼻當出黃水,慎不可吹入鼻中深處。

黃入清道証(四十八)

夏有高師病黃証,鼻內 疼,身與目如金色,小便赤澀,大便如常,則知病不在臟腑,今眼睛疼,鼻額痛,則知病在清道中矣!清道者華蓋,肺之經也。若服大黃,則必腹脹為逆,當用瓜蒂散,先含水,次搐之,令鼻中黃水盡則愈,如其言,數日而病除。

先汗後下証(四十九)

己酉夏,一時官病傷寒,身熱頭疼無汗,大便不通,已五日矣!予適自外邑歸城,訪之,見醫者治大黃芒硝輩,將下之矣!予曰子姑少待,予適為診視,視之脈緩而浮,臥密室中,自稱惡風,予曰:病患表証如此,雖大便閉,腹且不滿,別無所苦,何遽便下,於仲景法,須表証罷。 方可下,不爾,邪毒乘虛而入內,不為結胸,必為協熱利也。予作桂枝麻黃各半湯,繼之以小柴胡湯。然汗出,大便通,數日愈。 論曰:仲景云,傷寒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裡,則不消矣!擬欲攻之,當先解表。 方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堅,實有燥屎,方可議下,若不宜下而遽攻之,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必篤,重者必死。

太陽瘀血証(五十)

仇景莫子儀病傷寒七八日,脈微而沉,身黃發狂,小腹脹滿,臍下如冰,小便反利,醫見發狂,以為熱毒蓄伏心經,以鐵粉牛黃等藥,欲止其狂躁,予診之曰非其治也。此瘀血証爾,仲景云陽病身黃,脈沉結,小腹硬,小便不利,為無血,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証也。可用抵當湯。 再投,而下血幾數升,狂止,得汗而解,經云血在下則狂,在上則忘,太陽膀胱經也。隨經而蓄於膀胱,故臍下脹,自闌門會滲入大腸,若大便黑者,此其驗也。

陰病陽脈証(五十一)

劉中道初得病,四肢逆冷,臍中築痛,身疼如被杖,蓋陰証也。急投金液來複之類,其脈得沉而滑,蓋沉者陰証也。滑者陽脈也。病雖陰而是陽脈,仲景所謂陰証見陽脈生也。於是再灸臍下丹田百壯,謂手足溫,陽回,體熱,而汗解。 或問滑脈之狀如何,曰仲景云翕奄沉名曰滑,古人論滑脈,雖云往來前卻,流利展轉,替替然與數相似,曾未若仲景三語而足也。翕合也。言張而複合也。故云翕為正陽,沉言脈降而下也。 故曰沉為純陰,方翕而合,俄降而下,奄謂奄忽之間複降也。仲景論滑脈,方為諦當也。

辯少陰脈緊証(五十二)

玄華得傷寒六七日,煩,昏,睡多吐嘔,小便白色,自汗出,予診其脈,寸口尺中俱緊,謂曰寒中少陰經中,是以脈緊,當作少陰治也。仲景云病患脈緊反汗出,亡陽也。屬少陰証,當咽痛而複吐利,蓋謂此也。 有難者曰:脈訣以緊為七表,仲景以緊為少陰,緊脈為陰耶,予曰寸口脈俱緊者,口中氣出。 唇口乾燥,蜷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白苔,勿妄治也。又云緊則為寒,又云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裡寒,故令脈緊,又曰寸口脈微,尺中緊,其人虛損多汗,由是觀之,則是寒邪入經絡所致,皆虛寒之脈也。其在陽經則浮而緊,在陰經則沉而緊,故仲景云浮緊者名為傷寒,又云陽明脈浮而緊者,必潮濕,此在陽則脈浮而緊者,仲景又云病患脈陰陽俱緊者,屬少陰,又云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則陰常在絕不見陽,又云少陰,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 此欲解也。此在陰沉而緊也。仲景云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欲知表裡臟腑。 先以浮沉遲數為定,然後兼餘脈而定陽陰也。若於脈訣而言,則疏矣!故予嘗謂傷寒脈者,當以仲景脈為準法。

青筋牽引証(五十三)

吳德甫戊申春病傷寒,先寒後熱,項筋強急,腳蜷縮不得伸,醫者欲以麻黃輩除其頸強,又欲桂枝加附除其足縮,予曰:皆非治也。此時行疫氣,病,為青筋牽引,投以柴胡地黃湯,三服而病已。 論曰:龐安常論四時受乖氣,而成臟腑陰陽濕毒者,春名青筋牽,夏曰赤脈攢,秋名白氣狸。 冬名黑骨溫毒,四季中十八日名黃肉,隨毒瓦斯在頭項,使人青筋牽急,故先寒後熱,腳縮不得伸。 蓋謂此,夫天行之病,大則流毒天下,小則方次一鄉,亦有遍著一家者,悉由氣運郁結,變成乖戾之氣,人命遭之所成病者,能調護將理,庶可免耳。

下膿血証(五十四)

遠族人患傷寒,他醫以陰証治之,硫黃附子相繼而進,旬日大脹下膿血,或如赤豆汁,醫尚作少陰証治,複下桃花湯治之,予因診視曰所誤多矣!表裡虛,熱氣乘虛入腸胃,而又投以燥藥。 是以下膿血也。遂投梅煎散,數劑愈。

刺陽明証(五十五)

庚戌五月,李氏病傷寒,身熱頭痛無汗,渾身疼痛,脈浮大而緊,予投以麻黃湯,數服,終不得汗,又多用張苗燒蒸之法,而亦不得,予教令刺陽明,少間汗出 遍身,一時間,是夕身涼病退。 論曰:刺熱論云,熱病先手臂痛,刺陽明而汗出,又曰刺陽出血如大豆,病已,蓋謂刺也。 陽明穴,在手大指內側,去爪甲角,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大凡傷寒熱病,有難取汗者,莫如針之為妙,仲景云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素問云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其詳在注中。

陰陽交証(五十六)

裡有張姓者,病傷寒,醫汗之,汗雖出,身熱如舊,予診之曰:得汗,宜身涼脈靜喜食,今脈躁,身熱,不食,狂言,病名陰陽交,不可治也。素問黃帝問有溫病,汗出輒複熱,而脈躁。 病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名何疾,岐伯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 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能食而不複熱矣!汗者精氣。 今汗出而複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其壽可立而傾也。果半日死。

陰陽易証(五十七)

己巳,鄰人王友生以販京為業,蓄一婢,患傷寒,熱八九日,予為治之,得汗而愈,未數日生自病,身熱頭重不欲舉,目中生花,召予視之,予曰:是必傷寒初愈,婦人交接得之,即令陰頭上必腫,小腹絞痛,然是陰陽易也。生曰前患者婢子、意謂已安,遂與之交,翌日得此疾,良苦,予曰:失所治,必吐舌數寸而死,予作 鼠糞,燒 散等,以利其毒瓦斯,旬日安。

叉手冒心証(五十八)

乙巳六月,吉水譚商人寓城南,得傷寒,八九日,心下惕惕然,以兩手捫心,身體振振動搖。 他醫以心痛治之,不效,予曰:此汗過多之所致也。仲景云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心下悸。 所以然者以重獲汗,虛,故如此,又云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証,予投黃 建中真武,及甘草桂枝,漸得平複。

傷寒耳聾証(五十九)

戊申年,類試山陽,一時官病傷寒八九日,耳聾而無聞,楚醫少陽治,意謂仲景稱少陽受病。 則脅痛而耳聾也。予診之曰:兩手脈弱而無力,非少陽証也。若少陽則渴飲水,心煩,但寐,咽痛,今俱無此証,但多汗驚悸,必汗過多所致也。仲景云未持脈時,令病患咳,而不咳者,兩耳聾無所聞也。所以然者,因重發汗,虛,故如此,病家曰醫者嘗大發汗矣!遂投以真武白朮附子湯輩,數日,耳有聞而愈。

揚手躑足証(六十)

己酉,王仲賢患傷寒,發熱頭痛,不惡風,身無汗,煩悶,脈浮而緊,八九日不退,予診之曰:麻黃証也。所感多熱,是以煩躁,遂投以麻黃湯三服,至暮,煩愈甚,手足躁亂,揚躑不止。 或以為發狂,須用寒藥,予爭之曰:此汗証也。幸勿憂,切忌亂服藥,守一時,須稍定,比寐少時中,汗出矣!仲景云至六七日三部大,手足躁亂者,欲解也。蓋謂此耳,若行寒劑,定是醫殺。

遺尿証(六十一)

城南婦人,腹滿身重,遺尿,言語失常,他醫曰:不可治也。腎絕矣!其家驚憂無措,密召予至,則醫尚在座,乃診之曰:何謂腎絕?醫家曰仲景謂溲便遺失,狂言,反目直視,此謂腎絕也。予曰:今脈浮大而長,此三陽合病也。胡為腎絕,仲景云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白虎証也。今病患譫語者,以不當汗而汗之,非狂言反目直視,須是腎絕脈,方可言此証,乃投以白虎加人參湯,數服而病悉除。

舌上滑苔証(六十二)

丁未五月,鄉人邢原暉病傷寒,寒熱往來,心下郁悶,舌上白滑苔,予曰:舌上滑苔有數証。 有陰陽脈緊,鼻出涕者,有臟結而不可治者,有溫瘴,丹田有熱者,有陽明,脅下堅者,此証屬陽明,宜梔子湯吐之於前,小柴胡繼於其後,數日汗解而愈。

衄血証(六十三)

睢陽張士美病傷寒七八日,口燥飲水而不咽入,俄而衄血,脈浮緊,身熱,醫者云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血者,屬麻黃湯,予曰:不可,古人雖云當汗不汗,熱化為血,此証亦有不可汗者,仲景云陽明病,口燥,但欲飲水而不咽者,必發衄,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額上陷。 不得眠,不能 ,此只可用犀角湯,地黃湯,若當時行麻黃,必額上陷,直視不眠也。

傷寒脅痛証(六十四)

董齊賢病傷寒數日,兩脅挾臍,痛不可忍,或作奔豚治,予視之曰非也。少陽膽經,循脅入耳,邪在此經,故病心煩,喜嘔,渴,往來寒熱,默不能食,胸脅滿悶,少陽証也。始太陽傳入此經,故有是証,仲景云太陽病不解,傳入少陽,脅下滿乾嘔者,小柴胡湯主之,三投而痛止。 續得汗解。

傷寒溫瘧証(六十五)

友人孔彥輔病傷寒,身大熱,頭痛,自汗,惡熱,陽明証也。此公不慎將理,病未除,當風取涼以自快,越半月,寒熱大交作,予再視之,則為壞病溫瘧矣!仲景云若十三日以上,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壞病証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成溫瘧,脈之變証,方治如法,乃小柴胡湯之類,加桂枝,治之,愈。 論曰:往來嘗見一士人施瘧方,以榜睢陽市肆,柴胡白虎之類也。俗人不問是何瘧証,例用前方,往往反變大疾,嗚呼,將欲濟人,反致損人,豈理也哉,予嘗謂瘧証最多,有暑瘧,食瘧。 脾寒瘧,手足三陰三陽皆有瘧,脾肺腎肝心胃亦有瘧,各各不同,安得一概與柴胡白虎湯耶,誤治尚可擬議,惟脾寒中暑二証,若水火不相將,素問曰夏傷於暑,秋為 瘧,又曰夏暑汗不出者。 秋成風瘧,始因伏暑,得秋氣乃發,故先熱後寒,或熱多寒少,頭目昏痛,虛則發戰,汗出一時而止,蓋心惡暑氣,心為君,心不受邪,而心包絡痰涎所聚,暑伏於涎中,豈比脾寒而濃朴草果所能驅溫瘧,而柴胡黃芩所能止也。非砒 腦麝之屬不能入,故暑瘧脾寒患者多,而醫者不識,妄投以寒藥,真氣先受病,所以連綿不已也。予嘗精究瘧証一病,須詳審諦當,然後行藥,十治十中無有失者,眾人以瘧為難療,予獨以為易治,要在別其証類,識其先後耳,因論溫瘧言及此,亦欲使患者知藥不可妄投也。素問瘧論甚詳,當精觀之。

發斑証(六十六)

族有乳媼,患傷寒七八日發斑,肌體如火,脈洪數而牢,心中煩滿不快,俄而變赤黑斑,其家甚驚惶,予曰:此溫毒也。溫毒為病最重,而年齒為邁,是誠可憂也。仲景云傷寒脈洪數,陰脈實大,更遇濕熱,變成溫毒,溫毒最重也。故斑疹生,心下不快,痞悶,遂以升麻玄參湯與之。 日夜四五服,斑退而愈。 論曰:華佗云傷寒五日在腹,六日在胃,入胃則可下也。若熱毒未入於胃,而先下之者,其熱乘虛入胃,則胃爛,然熱入胃,要須複下之,不得留在胃中也。胃若實。 為致此病,三死一生,其熱微者赤斑出,劇者黑斑出,赤斑出者五死一生,黑斑出者十死一生。 但看人有強弱耳,病者至日,不以時下之,熱不得泄,亦胃爛斑出,蓋此是惡候,若下之早,則熱乘虛入胃,或下遲,則熱入不得泄,須是乘機不可失時,庶幾輕可也。

臟結証(六十七)

甲辰,鹽商艤舟江次,得傷寒,胸膈痞,連臍下旁不可忍,飲食不進,予診之曰:此非結胸。 乃臟結也。不可救矣!臟結者寸脈浮,關脈細小沉緊者,尚有白苔,痛引小腹則死,仲景云痛引小腹,入陰經者死,次日痛引小腹,午時果死。

陽結証(六十八)

豫章劉商人,傷寒,發熱,口苦咽乾,腹滿,能食,大便閉,醫作陽明治,召予視,同坐。 予問醫曰:何以見証屬陽明?醫曰:仲景云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又云陽明病若能食名曰中風,不能食名曰傷寒,又曰少陽陽明者胃中煩,大便難,是審茲三者,全是陽明証也。予曰:陽明之脈長而實,中風者必自汗,今証雖陽明,然脈反見數,而身無汗,果可作陽明治否,醫無以應,予曰:以仆觀之,所謂陽結也。今計其日已十六日矣!來日當病劇,當與公治之,其家疑而不決,來日病果大作,亟召,予曰:是陽結証也。仲景云脈有陰結陽結,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此為實,名陽結也。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 ,名曰陰結。期十四日當劇,今病者十七日而劇者,是其候也。乃投以大柴胡,兩啜而病除矣。論曰:仲景云,脈來靄靄如車蓋者,名曰陽結,脈來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靄靄如車蓋,則是浮是數之狀,仲景所謂善取象矣!然則陽結何以十七日當劇,陰結何以十四日當劇?蓋十七日老陽少陽之數,十四日老陰少陰之數也。老陽之數九,少陽之數七,七九計十六,更進一數,陽之數而其道常繞,又陽數奇,故也。老陰之數六,少陰之數八,八六計十四日,不進者,陰主靜,而其道常乏,又陰數偶也。如此盈虛消長,不能逃乎時數。

傷寒協熱利証(六十九)

庚戌四月,鄉婦吳氏病傷寒,頭疼身熱,下利不止,眾醫多以附子理中金液治之,煩躁而利愈甚,予視之曰:脈遲而沉,若臍下熱,則協熱利也。投三黃熟艾湯,三服而利止渴除,漸投以解肌汗藥,而得汗瘥。

胃熱嘔吐証(七十)

丁未歲夏,族妹因傷寒,已汗後,嘔吐不止,強,藥不下,醫以丁香硝石硫黃藿香等藥治之。 蓋作胃冷治也。予往視之,曰:此汗後餘熱尚留胃脘,若投以熱藥,如以火濟火,安能止也。故以香薷湯,竹茹湯,三服愈。

霍亂轉筋証(七十一)

夏,鐘離德全一夕病,上吐下瀉,身冷,汗出如洗,心煩躁,予以香薷飲與服之,翌日遂定。 進理中等調之痊。 論曰:仲景云,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 止而複作,更發熱也。此病多由暑熱,陰陽不和,清濁相干,飲食過傷,三焦溷亂,腹中撮痛。 煩渴不止,兩足轉筋,殺人頗急,不可緩也。

兩脛逆冷証(七十二)

江西茶客吳某,病,頭疼如裹,兩腳自膝以下皆冷,胸間多汗,時時譫語,醫作陰証,治以附子輩,意其足冷而厥也。予診其脈關濡尺急,遂斷以濕溫脈証,其病先日受濕,而又中 ,濕熱相搏,故此証成,急以白虎三投而解。

汗後勞複証(七十三)

有人傷寒,得汗數日,忽身熱自汗,脈弦數,宛然複作,斷之曰:勞心所致也。神之所舍。 未複其初,而又勞傷其神,營衛失度,當補其子,益其脾,解其勞,庶幾便愈,醫者在座,難之曰:虛則補其母,今補其子,出在何經也。予曰:出千金方論,子不知虛勞之証乎,難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此虛則當補其母也。千金方,心勞甚者,補脾氣以益其心,脾旺則感於心矣!此勞則補其子也。蓋母生我者也。子繼我助我者也。方治其虛,則補其生我者,與錦囊所謂本骸得氣,遺體受蔭同義,方治其勞,則補其助我者,與荀子未有子富而父貧同義,故二者補法各自有理,醫唯唯而退。

汗後瘡瘍証(七十四)

李琛大夫病傷寒,發熱,面目俱赤,氣上沖,腹滿大小便閉,無汗,脈緊而長,予令服大承氣湯,他醫以小柴胡湯與之,不驗,又以大柴胡湯與之,亦不效,又增大柴胡湯大劑,大便通。 下燥屎得愈,乃夸曰果不須大承氣,予笑曰:公苟圖目前,而不知貽禍於後,病雖瘥,必作瘡瘍之証,後半月,忽體生赤瘡,次日背發腫如盤,堅如石,痛不堪忍,渠以為背疽憂甚,急召予。 予曰:瘡瘍之証也。若當日服承氣,今無此患矣!治以數日瘥,或者問何以知其瘡瘍之証?予曰仲景云,趺陽脈滑而緊者,胃氣實,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瘍,蓋病勢有淺深,藥力有輕重,治者必察其病者如何耳,疾勢深則以重劑與之,疾勢輕則以輕劑與之,正如持衡,錙銖不偏也。不然,焉用七方十劑,今病患毒邪如此深,須藉大黃、朴硝,蕩滌臟腑經絡毒瓦斯,利三二行,則邪毒皆去,今醫小心謹慎,又不能了了見得根源,但以大柴胡得屎,因謂大便通行,便得安痊,不知遺禍於後,必瘡瘍,當時若聽予言,豈有斯患。

面垢惡寒証(七十五)

一尼病頭痛身熱,煩渴,躁,診其脈大而虛,問之曰小便赤,背惡寒,毛竦洒洒然,面垢中暑也。醫作熱病治,但未敢服藥,予投以白虎湯,數日愈。 論曰:仲景云脈虛身熱,得之傷暑,又云其脈弦細芤遲何也。素問曰寒傷形,熱傷氣,蓋傷氣不傷形,則氣消而脈虛弱,所以弦遲芤細,皆虛脈而可知矣。

傷寒下利証(七十六)

呂商得傷寒,自利腹滿,不煩,不渴,嘔吐,頭痛,子診趺陽脈大而緊,曰太陰証也。若少陰下利必渴,今不渴,故知太陰証,仲景云自利不渴屬太陰,調治數日愈。 論曰:或問傷寒何以診趺陽?予曰仲景稱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脈經云下利脈大為未止,脈微細者今日愈,仲景論趺陽脈九十一處,皆因脾胃而設也。且如稱趺陽脈滑而緊,則曰滑乃胃實,緊乃脾弱,趺陽脈浮而澀,則曰浮為吐逆,水谷不化,澀則食不得入,趺陽脈緊而浮。 浮則腹滿,緊則絞痛,趺陽脈不出,則曰脾虛,上下體冷,膚硬,則皆脾胃之設可知矣!大抵外証,腹滿自利,嘔惡吐逆之類,審是病在脾胃,而又參決以趺陽之脈,則無失矣!其脈見於足趺之陽,故曰趺陽,仲景譏世人握手而不及足。

傷寒閉目証(七十七)

李思順得傷寒,惡寒發熱,口中氣熱如火,不絕七八日矣!而目閉不肯開,予診其脈,陰陽俱緊,是必汗之而複下之故也。此壞証矣!病家曰:一醫於三日前汗之不愈,一醫複下之,而目閉矣!遂投以小柴胡湯,五啜而愈。 論曰:或問何以知其汗下而目閉?予曰:仲景稱傷寒發熱,口中氣勃勃然,頭痛目黃,若下之則目閉,又云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目赤,脈多睛不慧,醫複汗之,咽中傷,若複下。 則兩目閉,此壞証,須小柴胡湯,調之愈。

傷寒表實証(七十八)

羽流病傷寒,身熱頭痛,予診之曰:邪在表,此表實証也。當汗之,以麻黃輩,數日愈。論曰:或問傷寒因虛,故邪得以入之,今邪在表,何以為表實也?予曰:古人稱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留而不去為病則實,蓋邪之入也。始因虛,及邪居中反為實矣!大抵調治傷寒,先要明表裡虛實,能明此四字,則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可坐而定也。何以明之?有表實,有表虛,有裡實,有裡虛,有表裡俱實,有表裡俱虛,予於表裡虛實百証歌中,嘗論之矣!仲景麻黃湯類,為表實而設也。桂枝湯類,為表虛而設也。裡實,承氣之類,裡虛,四逆理中之類,表裡俱實。所謂陽盛陰虛,下之則愈也。表裡俱虛,所謂陰盛陽虛,汗之則愈也。

手足逆冷証(七十九)

酒家朱三者,得傷寒,六七日,自頸以下無汗,手足厥冷,心下滿,大便秘結,或者見其逆冷。 又汗出滿悶,以為陰証,予診其脈沉而緊,曰此証誠可疑,然大便結者為虛結也。安得為陰,脈雖沉緊,為少陰証,然少陰証多矣!是自利未有秘結,予謂此半在表,半在裡也。投以小柴胡湯,大便得通而愈。 論曰:傷寒,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 ,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証,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表半在裡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也。難者曰:仲景云病患脈陰陽俱緊,及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今云陰不得有汗,何也。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何以頭汗出,則知非少陰,予曰:此說正是議議處,謂四肢冷,脈沉緊,腹滿,全是少陰,然大便硬,頭汗出,不得謂少陰,蓋頭者三陽所聚,三陽自胸中而還,有頭汗出,自是陰虛,故曰汗出為陽微,是陰不得有頭汗也。若少陰有頭汗,則九死一生,故仲景平脈法云,心者火也。名火陰,其病,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心為手少陰,腎為足少陰,然相與為病,以意逆志,是謂得之。

寒熱類傷寒証(八十)

一尼病,惡風,體倦,乍寒乍熱,面赤心煩,時或有汗,他醫以傷寒溫瘧治之,見其寒熱往來,時方疫氣大作也。大小柴胡雜進,數日愈甚,轉劇,予診之曰:兩手不受邪,厥陰,脈弦長而上魚際,此非傷寒,乃陰動不得陽也。此正與倉公治一繡女病同,投以抑陰等藥,數日愈。 論曰:昔褚澄云,治師尼寡婦,別製方,蓋有為也。師尼寡婦,獨居怨曠,獨陰而無陽,欲心屢萌,而不適其欲,是以陰陽交爭,乍寒乍熱,虛汗倦怠,全類溫瘧,久久成癆瘵矣!嘗記史書倉公傳載,濟北王侍者繡女病,腰背寒熱,眾醫皆為寒熱也。倉公曰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何以知之,診其脈。 肝部弦出寸口,是以知也。男子以精為主,女子以血為主,男子精溢則思室,女子血盛則懷胎,肝攝血者也。 今肝脈弦長上寸口及魚際,則血盛欲男子之候也。然則治師尼寡婦,尤不可與尋常婦人一概論也。

失汗衄血証(八十一)

裡人秦氏子得傷寒,發熱,身疼,骨節疼痛,惡風無汗,或者勸其不須服藥,待其自安,如是半月矣!而病不除,不得已召醫治之,醫至問日數,又不審其脈與外証,但云已過期矣!不可汗下矣!且與調氣藥以正氣,複延予,予診其脈,浮澀而緊大,此麻黃証無疑者,但恐當汗不汗。 化為衄血,必有是証,言未已,衄血作,予急以麻黃湯與之,繼之以犀角地黃湯,血止汗解愈。 論曰:仲景云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或稍遲, 病即傳變,雖欲除必難為力,今醫不究根源,執以死法,必汗之於四日之前,下之於四日之後。 殊不知此惑也。又云病不服藥,猶得中醫,此為無醫而設也。若大小便不通,必待其自瘥乎,蓋前後不得溲,必下部腹脹,數日死矣!又況結胸蓄血,發狂發斑之類,未有勿藥而愈者,知者知變,愚者執迷,以取禍也。須是隨病淺深,在表在裡,或陰或陽,早為治療,如救火及溺然,庶易瘥,素問云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扁鵲望齊侯而逃,其斯之謂歟。

脾約証(八十二)

一豪子郭氏,得傷寒數日,身熱,頭疼,惡風,大便不通,臍腹膨脹,易數醫,一醫欲用大承氣,一醫欲大柴胡,一醫欲用蜜導,病家相知凡三五人,各主其說,紛然不定,最後請予至。 問小便如何,病家云小便頻數,乃診六脈,下及趺陽脈浮且澀,予曰:脾約証也。此屬太陽陽明。 仲景云太陽陽明者脾約也。仲景又曰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其脾為約者,大承氣大柴胡恐不當,仲景法中麻仁丸不可易也。主病親戚尚爾紛紛,予曰: 若不相信,恐別生他証,請辭,無庸召我,坐有一人,乃弟也。逡巡曰:諸君不須紛爭,既有仲景証法,相當,不同,此說何據,某雖愚昧,請終其說,諸醫若何,各請敘述,眾醫默默,紛爭始定,予以麻仁丸百粒,分三服,食頃間盡,是夕大便通,中汗而解。 論曰:浮者風也。澀者津液少也。小便頻數,津液枯竭,又爍之以風,是以大便堅 ,乃以大黃朴硝湯劑蕩滌腸胃,雖未死,恐別生他証,嘗讀千金方論腳氣云,世間人病有親戚故舊遠近問病,其人曾不經一事,未讀一方,騁騁詐作明能,詭論,或言是虛,或言是實,或以為風,或以為虫,或道是水,或道是痰,紛紛謬說,種種不同,破壞病患心意,莫知孰是,遷延未定,時不待人,忽然致禍,各自走散,凡為醫者要識病淺深,探賾方書,博覽古今,是事明辨,不爾, 大誤人事,識者宜知以為醫戒。

格陽關陰証(八十三)

張養愚患傷寒八九日以上,吐逆,食不得入,小便疰悶不通,醫作胃熱而吐,傳入膀胱,則小便不通也。予診其脈,見寸上二溢,而尺覆關中,伏而不見,乃斷之曰:格陽關陰証也。陽溢於上,不得下行,陰覆於下,不得上達,中有關格之病,是以屢汗而不得汗也。予投以透膈散,三啜而吐止,小便利而解。 論曰:或問何謂格陽關陰?答曰難經云關以前動者,陽之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陰乘之脈也。又曰陰氣太盛,陽氣不得營,故曰關,陽氣太盛,陰氣不得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能相營也,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素問曰人迎,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四盛以上為關陰,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仲景云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小便不利,格則吐逆。又趺陽脈浮而澀,浮則吐逆。 水谷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由是言之,關脈沉伏而澀,尺寸有覆溢者,關格病也。何以言之,天氣下降,地氣上升,在卦為泰,泰者通也。天氣不降,地氣不升,在卦為否,否者閉也。今陽不降,上魚際為溢,故其病吐逆,名為外格,陰不得上浮入尺為覆,故其病,小便不通。 為內關,此關格之異也。

太陽陽明合病証(八十四)

有豪子病傷寒,脈浮而長,喘而胸滿,身熱頭疼,腰脊強,鼻乾,不得眠,予曰:太陽陽明合病証,仲景法中有三証,下利者葛根湯,不下利嘔逆者加半夏,喘而胸滿者麻黃湯也。治以麻黃湯,得汗而解。 論曰:或問傳入之次第,自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何哉,說者謂陽主生,故足太陽水。 傳足陽明土,土傳足少陽木,為微邪,陰主殺,故太陰土傳少陰水,水傳足厥陰木,為賊邪,少陰水傳厥陰木,安得為賊也。故予以為不然,素問陰陽離合論云,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 名曰陰中之陽,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厥陰根起於大敦,名曰陰之絕陰,大抵傷寒始因中之氣得之於陰,是以止傳足經者,是陰中之陽,陽中之陰,亦自然之次第也。故此篇因黃帝問三陰三陽之離合,岐伯自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而推之,且以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太陰為開,厥陰為闔。 少陰為樞,六經不得相失,則其序有授矣!不特此也。以六氣在天而考之,厥陰為初之氣,少陰為二之氣,太陰為三之氣,少陽為四之氣,陽明為五之氣,太陽為六之氣,此順也。逆而言之。 則太陽而後陽明,陽明而後少陽,少陽而後太陰,太陰而後少陰,少陰而後厥陰,傷寒為病,在氣則逆而非順,自太陽而終厥陰也。

懊怫郁証(八十五)

士人陳彥夫病傷寒八九日,身熱無汗,喜飲,時時譫語,因下利後,大便不通三日,非煩非躁,非寒非痛,終夜不得眠,但心沒曉會處,或時發一聲如嘆息之狀,醫者不曉是何証,但以寧心寬膈等藥,不效,召予診視,兩手關脈長,按之有力,乃曰懊憹怫郁証也。此胃中有燥屎,宜與承氣湯,服之,下燥屎二十枚,次複下溏糞,得利而解。 論曰:仲景云陽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微煩,胃中有燥屎,可攻,宜承氣湯,又云病者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怫郁不得眠者,有燥屎也。承氣湯主之,蓋屎在胃則胃不和。 素問曰:胃不和則臥不安,此所以夜不得眠也。仲景云胃中燥,大便堅者,必譫語,此所以時時譫言也。非煩非躁,非寒非痛,所謂心中懊 也。聲口嘆息,而時發一聲,所謂水氣怫郁也。燥屎得除,大便通利,陰陽交和,是以其病得除。

兩手撮空証(八十六)

市人張某,年可四十,病傷寒,大便不利,日晡發熱,手循衣縫,兩手撮空,目直視急,更三醫矣!皆曰傷寒最惡証也。不可治,後召予,予不得已往診之,曰此誠惡候,染此者十中九死。 仲景雖有証而無治法,但云脈弦者生,澀者死,況經吐下,難於用藥,謾以藥與,若大便得通。 而脈強者,庶可料理也。遂用小承氣湯與之,一投而大便通利,諸疾漸退,脈且微弦,半月得瘥。 論曰:或問下之而脈得弦者生,何也。答曰:金匱玉函經云循衣摸床,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承氣湯與之,余嘗觀錢仲陽小兒訣法,手循衣領,及亂捻物者,肝熱也。此証玉函列在陽明部,陽明胃也。肝有邪熱,淫於胃經,故以承氣湯瀉肝。 而得強脈,則平而和,胃且堅不受,此百生之理也。予嘗謂仲景論,不通諸醫書,以發明隱奧。 而專一經者,未見其能也。須以古今方書,發明仲景餘意。

下利服承氣湯証(八十七)

客有病傷寒,下利,身熱,神昏多困,譫語,不得眠,或者見其下利,以譫語為鄭聲,皆陰虛証也。予診其脈曰此承氣湯証也。眾皆愕然曰下利服承氣,仲景法乎,答曰:仲景云下利而譫語者,有燥屎也。屬小承氣湯,乃投以小承氣,得利止,而下燥屎十二枚,俄得汗解。 論曰:內經云微者逆之,甚者從之,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帝曰何謂反治?岐伯曰寒因寒用,通因通用,王冰以為大熱內結,注瀉不止,熱宜寒療,結伏須除,以寒下之,結散利止,此寒因寒用也。小承氣止利,正合此理。

濕溫証(八十八)

丙午歲,商人張皓,季夏得疾,胸項多汗,四股時冷,頭痛譫語,予診其脈,關前濡,關後數,斷曰當作濕溫治,蓋先受暑,後受濕,暑濕相搏,是謂濕溫,投以白虎加參,次以白虎蒼朮。 頭痛漸退,足漸溫,汗漸止,數日愈,此病名賊邪,誤服藥則死。論曰:或者難云,何謂賊邪?予曰:難經論五邪,有實邪,虛邪,正邪,微邪,賊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者為賊邪,從所勝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又曰假令心病中暑者為正邪,中濕得之為賊邪,今心先受邪,而濕勝之,水克火,從所不勝,斯為賊邪,五邪之最逆者也。難經有云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濡弱見於陽部,濕氣搏暑也。小急見於陰部,暑氣濕蒸也。故經曰暑濕相搏,名曰濕溫,是為賊邪也。

血結胸証(八十九)

丁未歲,一婦患傷寒,寒熱,夜則譫語,目中見鬼,狂躁不寧,其夫訪予詢其治法,予曰:若經水適來適斷,恐是熱入血室也。越日亟告曰:已作結胸之狀矣!予為診之曰:若相委信,急行小柴胡湯等必愈,前醫不識涵養至此,遂成結胸証,藥不可及也。無已,則有一法,刺期門穴,或庶幾愈,如教而得愈。

論曰:或問熱入血室,何為而成結胸,予曰:邪入經絡,與正氣相搏,上下流行,或遇經水適來適斷,邪氣乘虛而入血室,血與邪迫,上入肝經,肝既受邪,則譫語如見鬼,肝病則見鬼。 目昏則見鬼,複入膻中,則血結於胸也。何以言之,蓋婦人平居,經水常養於目,血常養肝也。 方未孕,則下行之以為月水,既妊娠,則中蓄之以養胎,及已產,則上壅,得金化之以為乳,今邪逐之並歸肝經,聚於膻中,壅於乳下,非刺期門以瀉,不可也。期門者肝之膜原,使其未聚於乳,則小柴胡尚可行之,既聚於乳,小柴胡不可用也。譬如凶盜行於閭裡,為巡邏所迫,寡婦處女適啟其門,突入其室,婦女為盜所迫,直入隱奧,以避之,盜躡其蹤,必不肯出,乃啟孔道以行誘焉,庶幾其可去也。血結於胸,而刺期門,何以異此。

六陽俱絕証(九十)

一達官乘舟悉歸,四月風雨,飲食不時,得疾如傷寒狀,頭重自汗,身體悉疼,醫作中風濕証治投以術附姜附等湯,汗不止,單服附子,及灸臍下,亦不止,予往視之,曰六陽俱絕,不可治也。(其汗必如珠,驗之果然,半時卒,)論曰:難經云六陽氣俱絕者,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開,絕汗乃出,汗出如珠,轉而不流,夕占旦死,旦占夕死,此之謂也。蓋病者之汗,有陽盛陰虛,陰盛陽虛,陽盛者如骨蒸熱病之汗,則流溢如潤,陽絕者如此証,則凝聚而止,假如甑 之蒸物,出汗而散者,陽盛之類也。假如置冰於金銀瓦器中,汗出而凝聚不流,陽絕之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