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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標幽賦

拯救之法,妙用者針。

夫今人愈疾,豈離於醫治。劫病之功,莫妙於針刺。故經云︰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正此之謂。

察歲時於天道。

夫人身十二經,三百六十節,以應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日。歲時者,春暖、夏熱、秋涼、冬故冬傷於寒,春必溫病;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 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焉。是故天溫月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滯而衛氣沉。月始生,則氣血始精,衛氣始行;月廓滿,則氣血實,肌肉生;月廓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天寒無刺,天溫無疑;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廓空無治,是謂得天時而調之。若日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名曰重實。月廓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又曰︰天有五運,金水木火土也;地有六氣,風寒暑濕燥熱也。學人必察斯焉。

定形氣於予心。

經云︰凡用針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不調者病,相失者死。是故色脈不順而莫針,戒之戒之。

春夏瘦而刺淺,秋冬肥而刺深。

經云︰病有沉浮,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外壅,外壅則邪從春夏之人,陽氣輕浮,肌肉瘦薄,血氣未盛,宜刺之淺。秋病在肌肉血脈,冬病在筋骨。秋冬二俞,秋刺十二經,冬刺十二合,以配木火土金水。理見子午流注。

不窮經絡陰陽,須逢禁刺。

經有十二︰手太陰肺,少陰心,厥陰心包絡,太陽小腸,少陽三焦,陽明大腸;足太陰脾,少陰腎,厥陰肝,太陽膀胱,少陽膽,陽明胃也。絡有十五︰肺絡列缺,心絡通裡,心包絡內關,小腸絡支正,三焦絡外關,大腸絡偏歷,脾絡公孫,腎絡大鐘,肝絡蠡溝,膀胱絡飛揚,膽絡光明,胃絡豐隆,陰蹺絡照海,陽蹺絡申脈脾之大絡大包,督脈絡長強,任脈絡屏翳也。

陰陽者,天之陰陽,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身。是以春夏之病在陽,秋冬之病在陰,皆視其所在,與施針石也。又言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是以應天之陰陽。學人苟不明此經絡、陰陽升降,左右不同之理,如病在陽明,反攻厥陰,病在太陽,反和太陰,遂致賊邪未除,本氣受弊,則有勞無功,禁刺之犯,豈可免哉。

既論臟腑虛實,須向經尋。

臟者,心、肝、脾、肺、腎也。腑者,膽、胃、大、小腸、三焦、膀胱也。虛者癢麻也,實則瀉脾土。又且本經亦有子母,如心之虛,取少海穴以補之,實則取少府穴以瀉之。諸經皆然,並不離乎五行相生之理矣。

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陰為始,至厥陰而方終。穴出雲門,抵期門而最後。此言平人氣象氣脈,行於十二經,一周為身,除任督之外,計三百九十三穴。一日一夜有百肺脈生自中焦中府穴,出於雲門起,至少商穴止。卯時陽明大腸經,自商陽穴至迎香穴。辰時陽明胃經,自頭維至厲兌。巳時太陰脾經,自隱白至大包。午時少陰心經,自極泉至少沖。未時太陽小腸經,自少澤至聽宮。申時太陽膀胱經,自睛明至至陰。酉時少陰腎經,自湧泉至俞府。戌時心包絡,自天池至中沖。亥時少陽三焦經,自關沖至禾 。子時少陽膽經,自童子 至竅陰。丑時厥陰肝經,自大敦至期門而終。

經有十二,別絡走三百餘支。

十二經者,即手足三陰三陽之正經也。別絡者,除十五絡,又有橫絡、絲絡、孫絡,不知其紀,散走於三百餘支之脈也。

正側偃伏,氣血有六百餘候。

此言經絡或正或側,或仰或覆,而氣血循行孔穴,一周於身,榮行脈中,三百餘候,衛行脈外,三百餘候。

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腹而胸走手。

此言經絡陰升陽降氣血出入之機,男女無以異矣。

要識迎隨,須明順逆。

迎隨者,要和榮衛之流注,經脈之往來也。明其陰陽之經,逆順而取之。迎者,以針頭朝其知隨,令氣必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升降上下,源流往來,逆順之道明矣。

況夫陰陽氣血,多少為最。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而又氣多血少者,少陽之分;氣盛血多者,陽明之位。

此言三陰三陽,氣血多少之不同,取之必記為最要也。

先詳多少之宜,次察應至之氣。

言用針者,先明正文氣血之多少,次觀針氣之來應也。

輕滑慢而未來,沉澀緊而已至。

輕浮、滑虛、慢遲也。入針之後,值此三者,乃真氣之未到也。沉重、澀滯、緊實也。

入針之後,值此三者,是正氣之已到也。

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

留,住也;疾,速也。此言正氣既至,必審寒熱而施之。故經云︰刺熱須至寒者,必留針。穴急捫。

未至也,據虛實而 氣。

此言針氣之未來也。經云︰虛則推內進搓,以補其氣。實則循捫彈怒,以引其氣。氣之至,如魚吞釣餌之浮沉;氣未至,如閉處幽堂之深邃。邃氣既至,則針自澀緊,似魚吞釣,或沉或浮而動。其氣不來,針自輕滑,如閉居靜室之中,寂然無所聞也。

氣至速而效速,氣遲至而不治。

言下針若得氣來速,則病易痊,而效亦速也。氣若來遲則病難愈,而有不治之憂。故賦云:氣速效速,氣遲效遲,候之不至,必死無疑矣。

觀夫九針之法,毫針最微,七星可應,眾穴主持。

昔黃帝製九針者,上應天地,下應陰陽四時。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 針以應天,長一寸六分,頭尖末銳,去瀉陽氣。二曰員針以應地,長一寸六分,針如卵形,楷磨分肉間,不四曰鋒針,以應四時,長一寸六分,刃三隅,以發痼疾。五曰鈹針,以應五音,長四寸,廣二身微大,以取暴氣。七曰毫針,以應七星,長三寸六分,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癢,以取痛痺。八曰長針,以應八風,長七寸,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痺。九曰大針,以應九野,長四寸,其鋒微員,尖如挺,以瀉機關之水。九針畢矣。此言九針之妙,毫針最精,能應七星,又為三百六十穴之備也。

本形金也,有蠲邪扶正之道。

本形,言針也,針本出於金。古人以砭石,今人以針代之。蠲,除也。邪氣盛,針能除之。扶,輔也。正氣衰,針能輔也。

短長水也,有決凝開滯之機。

此言針有長短,猶水之長短也。人之氣血凝滯而不通,猶水之凝滯而不通也。水之不通,決之使流於湖海。氣血不通,針之使周於經絡,故言針應水也。

定刺象木,或斜或正。

此言木有斜正,而用針亦有或斜或正之不同,刺陽經者,必斜臥其針,無傷其衛;刺陰分者,必正立其針,毋傷其榮。故言針應木也。

口藏比火,進陽補羸。

口藏,以針含於口也。氣之溫,如火之溫也。羸,瘦也。凡欲下針之時,必效仿真人,口溫針暖,使榮衛相接。進己之陽氣,補彼之瘦弱。故言針應火也。

循機捫而可塞以象土。

循者,用手上下循之,使氣血往來也。機捫者,針畢以手捫閉其穴,如用土填塞之義。故言針應土也。

實應五行而可知。

五行者,金水木火土也。此結上文,針能應五行之理可知矣。

然是一寸六分,包含妙理。

言針雖但長一寸六分,能巧運神機之妙,中含水火,回倒陰陽,其理最玄妙也。

或細楨於毫發,同貫多岐。

楨,針之幹也。岐,氣血往來之路也。言針之幹雖如毫髮之微小,能貫通諸經血氣之道路也。

可平五臟之寒熱,能調六腑之虛實。

平,治也;調,理也。言針能調治臟腑之疾。有寒則溫之,有熱則清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拘攣閉塞,遣八邪而去矣。

拘攣者,筋脈之拘束也,閉塞者,氣血不通也。八邪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言疾有攣閉者,必驅散八風之邪也。

寒熱痛痺,開四關而已之。

寒者,身作顫而發寒也。熱者,身作潮而發熱也。痛,疼痛也。痺,麻木也。四關者,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太沖 合谷是也。

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後入。即刺也,使本神定而氣隨。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

凡用針者,必使患者精神已朝,而後方可入針。既刺之,必使患者精神才定,而後施針行氣自緊澀,可與依法察虛實而施之。

定腳處,取氣血為主意。

言欲下針之時,必取陰陽氣血多少為主,詳見上文。

下手處,認水木是根基。

下手,亦言用針也。水者,母也。木者,子也。是水能生木也。是故濟母裨其不足,奪子平其有餘。此言用針必先認子母相生之義。舉水木而不及土金火者,省文也。

天、地、人三才也。湧泉同璇璣、百會。

百會一穴在頭,以應乎天;璇璣一穴在胸,以應乎人;湧泉二穴在足掌心,以應乎地,是謂三才也。

上、中、下三部也,大包與天樞、地機。

大包二穴在乳後,為上部。天樞二穴在臍傍,為中部。地機二穴在足 ,為下部。是謂三部也。

陽蹺、陽維並督脈,主肩、背、腰、腿在表之病。

陽蹺脈起於足跟中,循外踝,上入風池。陽維脈維持諸陽之會。如腑會太倉之類。督脈起自腰、腿在表之疾也。

陰蹺、陰維、任、沖、帶,去心腹脅肋在裡之凝。

陰蹺脈,亦起於足跟,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陰維脈,維持諸陰之交,如足太陰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帶脈,起於季脅,回身一周,如系帶也。言此奇經五脈屬陰,能治心腹脅肋在裡之疾也。

二陵、二蹺、二交,似續而交五大。

二陵者,陰陵,陽陵也。二蹺者,陰蹺、陽蹺也。二交者,陰交、陽交也。續,接續也。五大者,五體也。言此六穴,遞相交接於兩手兩足並頭也。

兩間、兩商、兩井,相依而列兩支。

兩間者,二間三間也。兩商者,少商商陽也。兩井者,天井肩井也。言此六穴,相依而分別於手之兩支也。

另見取穴之法,必有分寸,先審自意,次觀肉分。

此言取量穴法,必以男左女右,中指與大指相屈如環,取內側紋兩角為一寸,各隨長短大小短,大小肉分,骨節發際之間,量度以取之。

或伸屈而得之,或平直而安定。

伸屈者,如取環跳之穴,必須伸下足,屈上足以取之,乃得其穴。平直者,或平臥而取之,或正坐而取之,或直立而取之。自然安定,如承漿在唇下宛宛中之類也。

在陽部筋骨之側,陷下為真。在陰分 之間,動脈相應。

陽部者,諸陽之經也。如合谷、三裡、陽陵泉等穴,必取俠骨側指陷中為真也。陰分者,諸陰之經也,如箕門、五裡、太沖等穴,在屈心之間,必以動脈應指,乃為真穴也。

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此言取穴之法,必須點取五穴之中而用一穴,則可為端的矣。若用一經,必須取三經而正一經之是非也。

頭部與肩部詳分,督脈與任脈易定。

頭部與肩部,則穴繁多,但醫者以自意詳審大小、肥瘦而分之;督、任二脈、值乎背腹中行,而有分寸則易定也。

明標與本,論刺深刺淺之經。

標本者,非止一端也,有六經之標本,有天地陰陽之標本,有傳病之標本。夫六經之標本者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也。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標在背脾俞與舌本也。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上三寸中,標在背腎俞與舌下兩脈也。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中所,標在背肝,標在耳後上角下外 也。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別陽,標在額下合鉗上也。手太陰之本 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筋下三寸也。此乃十二之行取也。

經云︰病有標本,刺有逆從淺深之理。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從正行無間。明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者,是謂妄行。夫陰陽標本,逆從之道也。小而言大易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也。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先逆而後病者,先病而後生寒者,先熱而後生病者,此五者俱治其本也。先熱而後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大小便不利治其標,大小便利,治其本。大小便不利而生病者,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又云︰得病日為本,傳病為標也。淺深者,刺陽經必中榮,須淺而臥針,無傷於衛也。刺陰分中衛,須深而立針,無損於榮也。此謂陰陽標本,淺深之道也。

住痛移疼,取相交相貫之經。

此言用針之法,有住痛移疼之功者,必先以針左行左轉,而得九數,複以右行右轉而得六數隆別走於太陰脾經,此之類也。

豈不聞臟腑病而求門、海、俞、募之類。

門海者,如章門,氣海之類。俞者,五臟六腑之俞也,俱在背部二行中。募者,臟腑之募。,小腸募關元,但三焦、包絡,膀胱無募矣。此言五臟六腑之有病,必取此門海俞募之穴而刺之,最微妙矣。

經絡滯而求原別交會之道。

原者,十二經之原也。別,陽別也。交,陰交也。會,八會也。夫十二原者,膽原丘墟,肝原,腎原太 ,三焦原陽池,包絡原大陵。八會者,血會膈俞,氣會膻中,脈會太淵,筋會陽陵泉,骨會大杼。髓會絕骨臟會章門,腑會中脘也。此言經絡血氣凝結不通者,必取此原別交會之穴而刺之。

更窮四根三結,依標本而刺無不痊。

根結者,十二經之根結也。《靈樞經》云:足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也。足少陰根於湧泉兌,結於鉗耳也。少陽根於竅陰,結於耳也。手太陽根於少澤,結於天窗、支正也。手少陽根於關沖,結於天牖、外關也。手陽明根於商陽,結於扶突、偏歷也。手三陰之經未載,不敢強注。又云四根者,耳根、鼻根、乳根、腳根也。三結者,胸結、腹結、便結也。此言能究根結之理,依上文標本之法刺之,則疾無不愈也。

但用八法五門,分主客而刺無不效。

八法者,奇經八脈也。公孫衝脈胃心胸,內關陰維下總同,臨泣膽經連帶脈,陽維目銳外關配合,分於五也。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主客者,公孫主內關客穴,先主後客,而無不效也。詳載於後。

八脈始終連八會,本是紀綱。

八脈者,即奇經也,注見上文。八會者氣、血、脈、筋、骨、髓、臟、腑之會也,亦注見前。紀綱者,如綱之有綱也。此言奇經八脈起止,連及八會,本是人身經脈之綱領也。

十二經絡十二原,是一樞要。

十二經、十五絡、十二原穴,俱注見前。此言十二原者,乃十二經絡出入門戶之樞紐也。

一日取六十六穴之法,方見幽微。

六十六穴者,即子午流注,井滎俞原經合也。陽干注腑三十六穴,陰干注臟三十穴,共成六十六穴,俱載於後子流注之中一穴用之,則幽微之理可見矣。

一時取一十二經之原,始知要妙。

十二經原,注見於前。此言一時之中,當審此日是何經所主,當此之時該取本日此經之原穴而刺之,則流注之法玄妙始可知矣。

原夫補瀉之法,非呼吸而在手指。

此言補瀉之法,非但呼吸,而在乎手指之法也。法分十四者,循捫提按,彈捻搓盤,推內動搖,爪切進退出攝者是也。法則如斯,巧拙在人之活法,備詳金針賦內。

速效之功,要交正而識本經。

交正者,如大腸與肺為傳送之府,心與小腸為受盛之官,脾與胃為消化之官,肝與膽為清淨小腸之穴兼之。餘仿此。言能識本經之病,又要認交經正經之理,則針之功必速矣。

交經繆刺,左有病而右畔取。

繆刺者,刺絡脈也。右痛而刺左,左痛而刺右,此乃交經繆刺之理也。

瀉絡遠針,頭有病而腳上針。

三陽之經,從頭下足,故言頭有病,必取足穴而刺之。

巨刺與繆刺各異。

巨刺者,刺經脈也。痛在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左痛刺右,右痛刺左,中其經也。

繆刺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右痛未已而左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故絡病,其經與經脈繆處,故曰繆刺。此刺法之相同,但一中經,一中絡之異耳。

微針與妙刺相通。

微針者,刺之巧也;妙刺者,針之妙也。言二者之相通。

觀部分而知經絡之虛實。

言針入肉分,則以天人地三部而進,必察其得氣,則內外虛實而可知矣。又云︰察脈之三部,則知何經虛,何經實也。

視沉浮而辨臟腑之寒溫。

言下針之後,看針氣緩急,可決臟腑之寒熱也。

且夫先令針耀,而慮針損;次藏口內,而欲針溫。

言欲下針之時,必先令針光耀,看針莫有損壞,次將針含於口內,令針溫暖,與榮衛相接,無相觸犯也。

目無外視,手如握虎,心無內慕,如待貴人。

此戒用針之士,貴乎專心誠意而自重也。令目無他視,手如握虎,恐有傷也。心無他想,如暮,著意留心,不失其所,此之謂也。

左手重而多按,欲令氣散。右手輕而徐入,不痛之因。

言欲下針之時,必先以左手大指爪甲於穴上切之,則令其氣散,以右手持針,輕輕徐入,此乃不痛之因也。

空心恐怯,直立側而多暈。

空心者,未食之前。此言無刺飢人,其氣血未定,則令人恐懼,有怕怯之心,或直立或側臥,必有眩暈之咎也。

背目沉掐,坐臥平而少昏。

此言欲下針之時,必令患人勿視所針之處。以手爪甲重切其穴,或臥或坐,而無昏悶之患也。

推於十干十變,知孔穴之開闔。

十乾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十變者,逐日臨時之變也。備載於《靈龜八法》之中。故得時為之開,失時為之闔。苟能明此,則知孔穴之得失也。

論其五行、五臟,察日時之旺衰。

五行、五臟俱注見前。此言病於本日時之下,得五行生者旺,受五行克者衰。知心之病,得甲乙之日時者,生旺;遇壬癸之日時者,克衰。餘皆仿此。

伏如橫弩,應若發機。

此言用針之捷效,如射之發中也。

陰交、陽別而定血暈,陰蹺、陽維而下胎衣。

陰交穴有二,一在臍下一寸,一在足內踝上三寸,名三陰之交也。此言二穴能定婦人之血暈,又言照海、內關二穴,能下產婦之胎衣也。

痺厥偏枯,迎隨俾經絡接續。

痺厥者,四肢厥冷麻痺也。偏枯者,中風半身不遂偏枯也。言治此証,必須接氣通經,更以迎隨之法,使血脈貫通,經絡接續也。

漏崩帶下,溫補使氣血依歸。

漏崩帶下者,女子之疾也。言有此証,必須溫針待暖以補之,使榮衛調和而歸依也。

靜以久留,停針待之。

此言下針之後,必須靜而久停之。

必準者,取照海治喉中之閉塞;端的處,用大鐘治心內之呆痴。

照海等穴,俱載折量法中,故不重錄。

大抵疼痛實瀉,癢麻虛補。

此言疼痛者熱,宜瀉之以涼;癢麻者冷,宜補之以暖。

體重節痛而俞居,心下痞滿而井主。

俞者,十二經中之俞穴。井者,十二經中之井也。

心脹咽痛,針太沖而必除;脾冷胃疼,瀉公孫而立愈。胸滿腹痛,刺內關;脅痛肋疼,針飛虎。

太沖等穴,俱載後圖。但飛虎穴即章門穴也。又云是支溝穴,以手於虎口一飛,中指盡處是穴也。

筋攣骨痛而補魂門,體熱勞嗽而瀉魄戶。頭風頭痛,刺申脈與金門;眼癢眼痛,瀉光明於地而可取 地五者,即地五會也。

由是午前卯後,太陰生而疾溫;離左酉南,月死朔而速冷。

此以月生死為期,午前卯後者,辰、巳二時也。當此之時,太陰月之生也,是故月廓空無瀉速冷之。將一月而比一日也。經云︰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至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十七日十三 ,漸退至三十日一 也。月望巳前謂之生,月望巳後謂之死。午前謂之生,午後謂之死也。

循捫彈弩,留吸母而堅長。

循者,用針之後,以手上下循之,使血氣往來也。捫者,出針之後,以手捫閉其穴,使氣不爪下伸提,疾呼子而噓短。

爪下者,切而下針也。伸提者,施針輕浮豆許曰提。疾呼子者,實則瀉其子,務待寒至之後,去之速,而噓且短矣。

動退空歇,迎奪右而瀉涼。

動退者,以針搖動而退也。如氣不行,將針伸提而已。空歇者,撒手而停針也。迎以針逆而迎之,奪即瀉其子也。如心之病,必瀉脾胃之子。此言欲瀉必施此法也。

推內進搓,隨濟左而補暖。

推內進者,用針推內而入也。搓者,猶如搓線之狀,慢慢轉針,勿令太緊也。隨,以針順而隨之。濟則濟其母也,如心之病,必補肝膽之母。此言欲補必用此法也。

慎之,大凡危疾色脈不順而莫針。

慎之者,戒之也。此言有危篤之疾,必觀其形色,而察其脈,若相反者,莫與用針。恐勞而無功,反獲罪也。

寒熱風陰,飢飽醉勞而切忌。

此言無針大寒、大熱、大風、大陰雨、大飢、大飽、大醉、大勞,凡此之類,決不可用針,實大忌也。

望不補而晦不瀉,弦不奪而朔不濟。

望,每月十五日也。晦,每月三十日也。弦、有上弦、下弦。上弦,或初七或初八。下弦,於此哉?

精其心而窮其法,無灸艾而壞其皮。

此言灸也,勉醫者宜專心究其穴法,無誤於著艾之功,庶免於犯於禁忌,而壞人之皮肉也。

正其理而求其原,勉投針而失其位。

此言針也,勉學人要明其針道之理,察病之原,則用針不失其所也。

避灸處而和四肢,四十有九;禁刺處而除六俞,二十有二。

禁灸之穴四十五,更和四肢之井,共四十九也。禁針之穴二十二,外除六腑之俞也,俱載於前。

抑又聞高皇抱疾未瘥,李氏刺巨闕而複蘇,太子暴死為厥,越人針維會而再醒。肩井、纂針交俞而妖精立出。取肝俞與命門,使瞽士視秋毫之末。刺少陽與交別,俾聾夫聽夏蚋之聲。

此引先師用針,有此立效之功,以礪學人用心之誠耳。

且夫去聖逾遠,此道漸墜,或不得意而散其學,或愆其能而犯禁忌。愚庸智淺,難契於玄言。至道淵深,得之者有幾,偶述斯言,不敢示諸明達者焉。庶幾乎童蒙之心啟。

此先師嘆聖賢之古遠,針道之漸衰。理法幽深,難造其極,複以謙遜之言以結之。吁,竇太